篇一:县市巡察三个聚焦
区委巡察组关于巡察区人大机关党组三个聚焦一个落实的情况报告
区委巡察组于近日对区人大机关党组进行了巡察工作,并针对其党的领导、政治建设、作风建设三个方面进行了聚焦,其中重点关注了“一岗双责”落实情况。
经过对区人大机关党组的全面排查调查,巡察组发现,该党组领导班子对“一岗双责”的重视程度不够,相关制度建设不够完善,存在一定的实际操作难度。同时,基层党组织中存在一些党员干部不够重视“一岗双责”,工作意识不高,落实不到位。
针对这一问题,巡察组通过与区人大机关党组领导班子、基层党组织以及部分党员干部进行了深入交流,并提出了具体的整改措施:
首先,加强对“一岗双责”的宣传与培训,提高全体党员干部的认识和意识,确保全员落实行动。
其次,对相关制度进行完善和优化。建立健全考核机制,规范职责范围,明确责任分工。
第三,完善党员干部的奖惩机制。对于表现突出的党员干部,应当予以奖励和表扬,形成激励机制;而对于不履行职责的党员干部,应当依据党内相关规定进行相应的处分和惩罚。
最后,加强督查监督力度,确保各项措施的落实情况。通过对党员干部工作情况的定期督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保证工作
的持续性和稳定性。
本次巡察工作,对于区人大机关党组及其全体党员干部,不仅是一次严肃的整改提醒,更为重要的是激发了他们的工作热情和责任感,有力推动了全区机关党建工作的进一步发展。未来,巡察组将继续开展针对机关党组的巡察工作,为推进全区机关党建工作创造更好的环境和条件。同时,巡察组还对区人大机关党组在党的领导和政治建设方面进行了深入的聚焦,全面检查该机关党组在制定年度工作计划、计划执行落实情况、思想政治工作、对重大问题立场和态度等方面的工作开展情况。
巡察组发现,该机关党组在党的领导和政治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在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计划执行落实情况方面,存在计划制订不够科学、落实效果不够明显的问题;二是在思想政治工作方面,存在较大的工作盲区,未能完全落实好由上级党组织向下传达的各种精神文件;三是对待重大问题立场和态度方面,存在着操作不够灵活,应对不够果断的问题。
为解决这些问题,巡察组提出了以下整改措施:一是加强对年度工作计划的调研和分析,做到科学制定、具有可行性,同时加强对计划执行情况的跟踪和督查;二是在思想政治工作方面,针对机关党员干部特点进行针对性培训,建立健全工作报告制度,强化对重大精神文件的宣传,确保全员掌握相关政治理论知识和执政理念;三是灵活运用方法措施,快速解决重大问题,带领全体干部员工在工作中积极发挥个人的主观能动性和工作能力,推进机关党建工作。
总之,巡察报告提供了很好的改进方案来解决区人大机关党组存在的问题。该政治机关将根据相关整改建议,扎实地推进各项工作,保证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和落细落小。同时,把握形势,进一步提升机关党组的工作能力和管理水平,积极转变工作方式,提高工作效率,全系统共创机关党建工作的新局面。本文主要介绍了巡察报告对于区人大机关党组存在的问题和提出的整改措施。根据巡察组的发现,区人大机关党组在党的领导和政治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主要有计划制订不够科学、落实效果不够明显、思想政治工作不够精准、对待重大问题的立场和态度方面有待改善。针对这些问题,巡察组提出了相应的整改措施,包括加强对年度工作计划的调研和分析、在思想政治工作方面针对性培训和宣传精神文件、灵活运用方法措施快速解决重大问题、带领全体干部员工积极发挥个人能动性等。
通过对巡察报告的分析和总结,我们可以看出,该报告的提出对于推进区人大机关党建工作具有重要意义。巡察报告不仅突出了机关党组存在的问题,还提出了可行性的解决方案,增强了地方政府的行政能力和执行力,同时也为全国其他区的机关党建工作提供了借鉴。此外,由于监察机制的实施,也可以提高机关党组的政治觉悟和自律能力,增强其在推进党建工作、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和维护稳定等方面的作用和贡献。综上所述,谨慎实施监察制度和推进机关党建工作,不仅可以进一步巩固和强化党对地方政府的领导地位,也有助于推进地方政府的现代化管理,促进社会发展和稳定。
篇二:县市巡察三个聚焦
巡察三个聚焦内容
巡察三个聚焦内容为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进一步促进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担当作为;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进一步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进一步强化政治功能、打造坚强战斗堡垒。
市县巡察本质是政治监督,巡察的方向在基层、重点在基层。政治监督越到基层,越要具体、实在。深化政治巡察,应在“三个聚焦”上下功夫。
扩展资料:
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要深化政治巡视,坚持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不动摇,建立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的监督网,为新时代巡视巡察工
作续写新篇章提供了遵循。巡视巡察工作要以全新姿态迎接新的挑战,为助力全面从严治党作出新的贡献。
巡视工作要坚定政治方向、坚持问题导向、坚守价值取向,把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根本政治任务。巡视工作条例和市县党委建立巡察制度的意见也明确规定,要深化政治巡视巡察,聚焦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全面从严治党。
篇三:县市巡察三个聚焦
县区、市级巡视巡察工作的整套材料
一、前期筹备(2018年X月X日至X月X日)1、组内人员分工。巡察组长召集本组人员召开工作会议,将本组5-6名工作人员按照党建组、内务组、财审计组、信访组进行分组、分工,明确牵头负责人。
2、制定工作计划。巡察组根据领导小组工作部署拟定本组巡察工作计划,明确巡察的任务要求、时间安排等,报区委巡察办备案。
3、组织人员培训。巡察组长组织对本组人员进行集中学习培训,熟悉巡察工作每个环节程序、步骤。
4、沟通相关信息。各巡察组分别与被巡察单位进行联系,通报进驻时间,明确日常工作联络人员、召开进驻动员会议相关要求,联系办公场所和食宿安排。
5、完善巡察公告。按照“巡察公告”模板,补充完善相关内容,根据需要以A3版面印制,在各单位及直属机构、派出机构公共场所张贴。
6、采集基础数据。区委巡察办向有关单位采集相关数据信息,交由组长保管、安排使用。
7、交接相关资料、设备。县(区)委巡察办将装有问题线索发现系统的电脑交给巡察组,由组长保管、安排使用。印制调研问卷。
二、实施阶段(2018年X月X日至X月X日)1.沟通衔接。巡察开始前,由各巡察组的督导组组长与县(区)党委书记交换意见,沟通确定进驻县(区)时间,通知县(区)做好巡察工作准备。
2.座谈了解。到达被巡察县(区)后,由巡察督导组组长与县(区)党委书记见面,通报本次巡察任务和安排,沟通议定有关事宜,并组织召开小范围座谈会,了解和掌握被巡察乡镇、精准扶贫涉及的县直部门(单位)领导班子及成员基本情况,以及近年来抓党建促发展工作实绩情况,重点掌握“三纠三促”专项行动和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方面的情况。
3.召开动员会议。由巡察督导组负责各巡察组在被巡察县(区)组织召开巡察工作动员会议,会议由县(区)党委书记主持,会议议程为:市委巡察督导组组长讲话,督
导组副组长宣读《四届XX市委第一轮(2018年)巡察工作方案》,县(区)党委书记表态发言。参会范围为:市委巡察督导组和巡察组成员、县(区)四大班子成员、在职副县级以上干部、县直各部门、各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以及部分离退休干部和“两代表一委员”。
4.发布公告。动员会召开之后,各县(区)通过县(区)电视台、门户网站、政务微博微信等新闻媒体发布巡察公告,公布巡察对象、巡察时间、巡察内容、举报电话、电子邮箱、办公地址以及举报邮箱设置地点(公告详见附件1)。举报信箱利用邮政信箱改造,标明“市委第X巡察组举报箱”,被巡察单位除在办公地点门口设置举报信箱、张贴巡察公告外,还要在被巡察乡镇人口活动比较集中的文化广场、各村(社区)等地设置举报箱、张贴巡察公告,具体放置地点等其它要求在巡察组进驻时商定。同时,被巡察县(区)以党内文件形式通报巡察组进驻情况,分别转发巡察督导组组长讲话、县(区)主要负责人表态发言,并报送市巡察办备案。新闻报道等不列举巡察组领导全部职务,不使用“重要讲话”提法,巡察组其他活动不在新闻媒体上报道。
5.听取汇报。各巡察组进驻被巡察单位后组织召开汇报会,听取被巡察单位工作汇报,汇报重点围绕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尊崇党章、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情况,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执行党的纪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开展“三纠三促”专项行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等工作情况。随后,组织参会人员进行党风廉政建设民主测评。汇报会参会范围为:被巡察单位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全体干部职工、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乡(镇)直单位负责人、部分服务对象代表。
6.走访座谈。一是组织召开座谈会,重点了解被巡察单位班子及成员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决策部署、遵守党的纪律和规矩、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及干部队伍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面对面征求意见建议并进行民主测评(附件2)。座谈会参会范围为:被巡察单位全体干部职工、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乡镇直属单位负责人、部分服务对象、贫困户代表。二是组织开展个别谈话(个别谈话记录表见附件3),着力发现真实情况和具体问题。个别谈话范围为:被巡察单位班子成员、部分干部职工、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乡镇直属单位负责人、部分服务对象代表和村
“两委”负责人及村民代表。个别谈话人由被巡察单位提供名单,巡察组随机抽取,不得由被巡察单位指派。三是组织开展走访调查(入户调查登记表见附件4)。采取随机抽查的方式,深入农户家中,对低保评定、精准扶贫、危旧房改造、土地征收流转、“三资”管理以及扶贫惠农政策落实(退耕还林、农机补贴、农村扶贫互助资金协会贷款)等情况进行调查,摸排问题线索,面对面听取群众反映。必要时,可就巡察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进行暗访,力求全面准确地了解和掌握情况。暗访应当经组长批准,并由巡察组工作人员2人以上进行。同时,各巡察组要对问题反映相对集中的单位、乡镇和村社进行重点延伸巡察。
7.查阅资料。重点查阅被巡察单位加强党的建设、落实“两个责任”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相关的会议记录、文件资料;研究“三重一大”事项的原始记录;履行脱贫攻坚工作职责、精准扶贫政策落实及扶贫项目资金管理等方面的相关文件、记录、资料等。
8.财务检查。一是检查被巡察单位2016年以来的财务收支情况,通过查阅原始票据,着力发现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及侵害群众利益方面的问题线索;二是采取
随机抽查的方式延伸对被巡察单位下属单位(村委会)进行财务检查,抽查比例由各组自行掌握。各巡察组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线索,要及时固化证据;结束后,要对财务检查情况形成专题报告(财务检查表见附件5)。
9.受理举报。各巡察组要积极畅通信访举报渠道,把来电、来信、来访、网络举报作为获取情况和问题线索的重要途径,认真受理干部群众举报。在受理举报投诉时,要注意正确把握问题类别,详细了解反映问题事实及线索。同时,要指定专人认真填写《巡察组信访举报登记拟办单》(见附件6),做好信访举报的登记、受理、汇总、上报等工作。对不属于巡察范围的信访举报,各巡察组不予受理,告知当事人通过当地信访等部门进行反映。
10.边巡边改。各巡察组对巡察中发现的一般性问题,要建立边巡边改台账(见附件7),当面予以指出并督促被巡察单位即知即改,立行立改,把整改落实贯穿巡察工作全过程。
三、汇总阶段(X月X日至X月X日)
1.各巡察组在巡察期间要建立健全工作台账,每个单位巡察结束后,认真汇总工作情况,形成全面、客观、翔实的巡察报告(报告撰写要求见附件8),如实反映重要情况和问题,提出处理和整改建议,并填写巡察总体评价表(见附件9)。巡察结束后,各巡察组要形成总体巡察工作报告,并附分项报告,由各巡察督导组审核把关后,以书面形式报市委巡察办。
2.各巡察组对巡察中受理的信访举报和发现的具体问题线索,要建立工作台账(见附件10、11),每两周向巡察督导组组长汇报一次巡察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线索,由巡察督导组组长审核把关后,交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汇总归集后,由市纪委案管室统一提交市纪委监察局问题线索评估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后,按照有关权限和程序组织进行核查处理。重大问题线索,各巡察组和巡察督导组组长要随时请示报告,不得拖延,避免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未报请研究批准,各巡察组不得擅自对巡察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线索进行表态承诺、反馈督办、转办交办、调查处理。
3.巡察工作结束后,各巡察组向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巡察工作情况,并向市委书记专题会议进行报告。各县(区)巡察办认真总结巡察工作情况,形成工作情况
报告,上报市委、市巡察办。市巡察办汇总全市情况后,向省委巡视办报告巡察工作情况。
四、整改阶段(X月X日至X月X日)经市委审议同意后,由各巡察组以书面反馈和约谈反馈相结合的方式,向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反馈有关情况,提出整改意见。被巡察单位党组织针对巡察组反馈的意见,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在收到反馈意见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整改方案报巡察组,并在2个月内将整改落实情况和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情况报告市委巡察办。各巡察组要采取跟踪问效、回访检查等方式,对被巡察单位党组织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对整改落实不及时、不到位或者敷衍塞责的,严格进行责任追究,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五、结果运用
1.巡察结果和整改落实情况应纳入县(区)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并作为对领导班子总体评价和班子成员业绩评定、奖励惩处、干部任用的重要依据。
2.巡察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市委巡察办要根据领导小组意见及时进行分类处置。对发现的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移交纪检监察机关或司法机关处理;对发现的党的建设、违反民主集中制、违规选人用人等方面的问题移交组织部门处理;对发现的其他方面问题移交有关主管部门和职能部门处理。
3.相关受理部门(单位)在收到移交的办理事项后,应认真研究、及时办理,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办理情况书面报告市委巡察办,由市巡察办综合汇总后向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汇报。
4.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巡察工作了解的情况和发现的问题,依据干部管理权限,可安排县(区)党委书记、副书记、常委或其他领导与被巡察单位主要负责人或相关干部进行约谈,加强对干部的教育监督管理。
5.巡察结果经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和市委审定后,可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开,接受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附件:1.巡察公告
2.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测评表
3.个别谈话记录表
4.入户调查登记表
5.财务检查登记表
6.巡察组信访举报登记拟办单
7.巡察边巡边改问题台账
8.巡察报告撰写要求
9.总体评价表
10.受理信访举报台账
11.巡察问题线索台账
附件1巡
察
公
告
(乡镇、部门单位模板)
按照市委安排部署,市委第X巡察组将于2018年X月X日至X月X日,进驻XX乡镇(部门单位)开展巡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对象
XX乡镇(部门单位)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
二、巡察内容
本次巡察主要任务是:聚焦坚持党的领导、全面从严治党,把纪律挺在前面,重点检查被巡察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尊崇党章、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情况,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执行党的纪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围绕推进“三纠三促”专项行动,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着力发现基层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管党治党宽松软等突出问题。
三、反映问题渠道
巡察组在XX乡镇(部门单位)巡察期间,设立举报信箱、举报电话,接受网络举报和群众来信来访。
(一)举报信箱设置地点:
XXXXXXXXXXXXXXXXXXX(二)接待群众来访地点:
XXXXXXXX(接访时间为工作日9:00至18:00)(三)举报电话:(受理时间为工作日9:00—18:00)13XXXXXXXXXX、13XXXXXXXXXX(四)电子邮箱:*************(五)通信地址:XXXXXXXXXX(邮政编码:XXXXXX);(六)接受干部群众反映问题和提供线索的起止时间为:2018年XX月XX日至2018年XX月XX日。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针对上述巡察内容反映问题、提供线索。根据巡察职责,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请按照有关规定到当地信访或有关部门反映。
中共XX市委第X巡察组
2018年XX月XX日
附件2XX乡镇(部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民主测评表
测评时间:(弘利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