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县卫健委乡村振兴工作总结会
拉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拉萨市城乡环境整治行动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拉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22.05.06?
【字
号】拉政办发〔2022〕29号
【施行日期】2022.05.0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环境保护其他规定
正文
拉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拉萨市城乡环境整治行动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
拉政办发〔2022〕2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功能园区,市直相关部门:
《拉萨市城乡环境整治行动方案(2022-2025年)》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拉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5月6日
拉萨市城乡环境整治行动方案(2022-2025年)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进青藏高原生态文明高地建设,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全面推进全市城乡环境整治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及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
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西藏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区市第十次党
代会精神,着力推进“四个创建”、努力做到“四个走在前列”,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提升首府城市首位度,优化绿色生态生产生活新布局,扎实推进“两城三区”建设,深入实施城乡环境整治行动,引领全区现代化发展。
(二)基本原则
统筹谋划,协同推进。将城乡环境整治行动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美丽乡村·幸福家园”建设行动、做大做强优势产业、特色小镇建设、发展乡村旅游等重点工作统筹谋划。坚持条块结合、上下联动、协同推进,建立党政齐抓共管、县(区)属地管理、部门监管指导的工作推进机制。
综合施策,系统整治。突出城市、乡村、景区三个重点领域,综合施策、系统治理。按照各领其功、各记其账的原则,整合项目资金、统筹措施办法,有力有序有效推进城乡环境整治行动各项重点任务,将节能减排、生态环保、品牌打造、提质增效统一于高质量发展。
全民动员,全员参与。动员社会各界、千家万户和各族干部群众投入到城乡环境整治中来,让保护良好环境、建设美丽家园成为每个人的自觉行动和行为习惯,让生态文明、绿色发展深入人心,推动形成文明健康的生产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大力提升全社会文明素质。
比学赶超,示范引领。形成你追我赶、比学赶超、竞相发展的蓬勃态势。通过挖掘亮点、树立典型、打造样板,总结推广创建工作中的好思路、好做法、好经验,不断推动生态文明新拉萨成为全区乃至全国的典型示范。
(三)总体目标
实施垃圾治理、耕地提升、全域无白、污染防治、绿色有机“五项工程”,通过梯度推进、持续升华,城乡环境整治建设要做到:2022年,全民动员、全员参与,积极宣传营造氛围,明确责任、标准、措施、任务;2023—2024全面推进,深入实施,打通各种堵点、难点、痛点,实现全域、全程、全态打造。2025年,总结经验,形成一套科学完备成熟模式,为全区城乡环境整治工作提供“拉萨经验”,城乡建设绿色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基本建立。
——垃圾治理。到2023年,全面提升城乡综合管理治理能力,有效根治“脏、违、乱、差、堵”现象,在城关区范围内公共机构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基本建成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其他县(区)及经济功能园区加快推进垃圾分类设施体系建设,城区生活垃圾分类覆盖面进一步提高;乡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不低于70%,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现规范化、常态化。到2025年,建立健全城乡环卫一体化治理体系,建城区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建城区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居民垃圾分类准确率达到40%以上,其他县(区)及经济功能园区公共机构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主要街区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全面提高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水平,形成常态化治理格局。
——耕地提升。实施土壤改良培肥,扎实推进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持续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积极推进“小农田”、“小水利”项目建设及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防治。到2025年,全市高标准农田建设累计达到60万亩。
——全域无白。到2025年,全域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使
用。塑料制品生产、流通、消费和回收处置等环节的管理制度体系建立完善,替代产品推广应用水平大幅提升。初步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塑料减量和绿色物流模式,全市塑料垃圾填埋量大幅降低,塑料污染得到坚决遏制。
——污染防治。在目前环境各项指标优于全国平均水平的基础上,到2025年,全市地表水、地下水、水源地水质优良比例力争达到100%;全域保持无黑臭水体;拉萨市城市空气优良天数比例保持在98%以上。保障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加快推进农牧区生活污水基础设施。全市大气、水体、土壤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生态环境保护体制机制进一步健全,良好生态环境对社会发展起到重要推动作用。
——绿色有机。2022年,禁止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化学农药,规范使用生物农药,全市农药用量持续减少,农药化肥实现“零增长”。到2025年,全域农产品的农药及其他污染物残留低于国家限量标准,“三品一标”认证农产品数量达到320个以上,其中绿色有机地标产品达到90个以上,打响高原绿色有机品牌,提高国内外市场竞争力。
二、主要任务
(一)实施垃圾治理工程
1.有效整治城镇人居环境。结合“全国文明城市”和“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工作,依据《城市市容市貌干净整洁有序安全标准(试行)》,深入推进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涂乱贴、乱停乱靠、乱排乱流、乱扔乱倒等环境乱象整治。2025年底,全面清除县(区)主干道“空中蜘蛛网”。推进智慧城市建设,建成城市数字化监管平台,提高城市综合治理水平。(责任部门:市城管局、市住建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林草局、市供电公司、市大数据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经济功能园区管委会)
2.着力改善农牧区村容村貌。持续推进河长制,开展河湖清洁整治,加快重点
建制镇污水设施建设,延伸污水管网敷设半径。
实施城乡结合部污水管网建设行动,力争到2025年,全市5县3区以及柳梧新区、空港新区、拉萨经开区、文创园区等区域中心城区、乡(镇、街道)所在地、一半以上的“美丽乡村·幸福家园”建设村居(含自治区确定的乡村振兴示范村)实现污水集中处理。(责任部门: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市住建局、市水利局、市自然资源局、市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经济功能园区管委会)
3.切实加强农牧户家庭环境整治。发动农牧民群众开展庭院绿化、亮化美化;开展屋内环境卫生整治;自觉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开展“文明卫生家庭”评比活动,不断增强农牧民群众文明卫生意识,激励全市农牧民群众争当文明卫生户,切实改善村民院落及屋内环境卫生面貌,创建一批文明村镇、文明户。(责任部门:市委宣传部、市妇联、市文明办、市卫健委、市农业农
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经济功能园区管委会)
4.营造全域旅游优质环境。按照“景城一体、景村一体”的发展思路,突出景区内外、通景公路沿线和景区湖面、水库、河道、溪流等重点部位环境整治,加大重点旅游线路沿线的绿化美化工程,完善游客接待服务中心、观景台、旅游厕所、步行栈道等旅游基础设施及配套服务。实施“十百千”(推出10条乡村旅游精品线路、建设100个旅游接待点、打造1000户精品民宿或农牧家乐)乡村旅游建设工程,鼓励引进管理规范、营销科学、带动性强的经营团队参与管理和运营,提高精品民宿、农(牧)家乐的卫生标准和服务质量,全方位提升旅游业发展水平和城乡品质形象。(责任部门:市旅发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水利局、市经信局、市交通局、市卫健委,各县区人民政府、经济功能园区管委会)
5.健全城乡环卫一体化治理。加强城乡环卫队伍建设,完善城乡垃圾收集、转运、处理设施,更新、增添城市环卫设施设备。有力有序推进建筑垃圾处置,开展
乡村新型环保生活垃圾焚烧试点工作,大力推进建筑垃圾分类收运、分类处置。(责任部门:市城管局、市住建局、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市自然资源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经济功能园区管委会)
6.加快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建立健全投放管理单位责任制度,完善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激励机制,持续加强垃圾分类的宣传培训工作,有序引导群众科学分类投放垃圾。制定出台生活垃圾分类政策法规,建立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考核评价体系,完善城镇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责任部门:市城管局、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经济功能园区管委会)
7.倡导绿色低碳生产生活。在“美丽乡村·幸福家园”、旅游示范村和新型农房建设中,推广应用空气源热泵、太阳能供热、光伏发电等清洁能源先进技术,推进农牧区清洁能源采暖技术和可再生能源利用。持续开展“绿色出行、低碳生活、健康人生、廉洁社会”主题活动,积极倡导绿色出行、绿色采购、绿色办公,创建节约型机关,推广使用可循环利用物品。(责任部门:市住建局、市发改委、市委宣传部、市农业农村局、市旅发局、市科技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乡村振兴局、市妇联,各县区人民政府、经济功能园区管委会)
(二)实施耕地提升工程
8.推行绿色循环生产。大力开展有机肥替代化肥行动。引导社会资本投资农作物秸秆加工及畜禽粪污循环利用。建立农牧业循环利用机制,形成“以畜带草、以草兴畜、畜肥还田”的循环农业新模式。健全农村供销合作社体系,探索开展有机肥等农资统购统销服务,依托涉农企业、农牧民合作社、家庭农牧场等新型经营主体,加快有机肥推广应用。(责任部门: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经济功能园区管委会)
9.推进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全面落实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措施,确保畜禽养殖污染物达标排放。鼓励在养殖密集区配套建设有机肥生产车间。加快推广秸秆粉碎还
田、快速腐熟还田、过腹还田、堆肥腐熟等技术。实施农牧业生态资源环境保护项目,扶持企业、专业合作社等对蔬菜流通环节产生的尾菜进行资源化利用。(责任部门:市农业农村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经济功能园区管委会)
10.大力促进有机肥发展。鼓励有条件的县(区)设立有机肥产业发展专项补助资金,统筹财政涉农、对口援建等产业发展资金,对有机肥研发、生产、加工、使用进行奖补,并在政策方面给予倾斜支持。加大有机肥市场执法力度,对产品质量进行严格监管。扶优做强产品质量优、群众口碑好的有机肥企业,引导企业研发生产针对不同农作物的有机肥。(责任部门:市经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经济功能园区管委会)
(三)实施全域无白工程
11.推动源头消纳减量。禁止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不可降解塑料袋、部分一次性塑料制品、含塑料微珠的日化产品和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聚乙烯农用地膜。研究制定禁、限塑处罚办法或暂行规定。持续加强“禁白”宣传引导,强化执法监督。在餐饮宾馆、景区景点等重点领域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推动市内邮政快递、餐饮、团购等网点禁止使用不可降解的塑料包装袋、一次性塑料编织袋、填充物等。(责任部门:市市场监管局、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局、市旅发局、市经信局、市邮政管理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经济功能园区管委会)
12.推广应用替代产品。在集贸市场、商场、超市等场所,鼓励采取自助扫码取袋等方式推广可循环使用的环保购物袋。建立集贸市场环保购物袋集中购销制度。在宾馆、酒店、民宿等场所设置自助购买机、提供续冲性洗洁剂等方式,降低一次性塑料日化用品使用。在物流领域开展绿色包装试点。督促电商、外卖等平台
企业加强商户管理,制定塑料制品替代方案。加强对塑料替代产品生物降解性能及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测。全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带头使用塑料替代产品。实施农膜减量行动,持续开展农田地膜残留监测,示范推广“一膜两用”“一膜多用”及茬口优化等农膜减量替代技术。扶持建设一批废旧农膜回收和加工网点、降解地膜集成示范点。(责任部门:市商务局、市旅发局、市经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交通局、市邮政管理局、市教育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经济功能园区管委会)
13.加强回收利用处置。加大塑料废弃物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和处理力度。开展江河湖库塑料垃圾清理行动。加强塑料废弃物回收利用环节的污染防治,鼓励企业使用商品和物流一体化包装,建立可循环物流配送器具回收体系。引导支持重点回收企业对低价值可回收物实行兜底回收。(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经信局、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经济功能园区管委会)
(四)实施污染防治工程
14.全面推进工业废气治理。加大水泥行业、燃煤锅炉等废气排放监管,严格执行排污许可制度,加强排污许可证后管理。全面推进工业废气清洁排放和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改造。完善重点源自动监控体系建设,严厉打击伪造在线监测数据等违法行为。氮氧化物、二氧化硫等主要污染物控制在国家下达的目标范围内。(责任部门:市生态环境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经济功能园区管委会)
15.实施扬尘污染综合防治。持续深化施工扬尘管理,城市建成区施工工地全部安装在线监测设备。加强道路扬尘污染管控,着力推行道路机械化等低尘作业方式。强化料场、渣场等堆场扬尘管控,做好防风抑尘设施建设,规范存储和运输防尘措施。采取“守点、巡线、控面”的措施,依法打击重型货车、渣土运输过程中
污染环境违法行为。(责任部门: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城管局、市公安局、市经信局、市发改委,各县区人民政府、经济功能园区管委会)
16.推广清洁能源使用。扩大天然气管网敷设范围,推广使用天然气替代污染燃料。严格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加大煤炭质量管控力度,城市建城区禁止销售使用煤炭。积极推进气化公交、电化公交,加快推动纯电动出租车、电动公交车应用。鼓励个人购买新能源汽车,建设充电桩等配套设施。强化交通、生活、施工及工业噪声监管,提高各职能部门管理效率,声功能区持续保持良好。(责任部门: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经济功能园区管委会)
17.加快城乡污水处理改造升级。加快各县(区)城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扩容升级改造,2025年城关区、堆龙德庆区、达孜区、柳梧新区、拉萨经开区、文创园区等6县(区)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逐步推进雨污分流改造工作,扩大污水处理设施服务范围。加快补齐农牧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短板,农牧区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25%以上。(责任部门:市住建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城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经济功能园区管委会)
18.强化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全面加强县(区)城区备用水源地,依法清理整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生态环境问题。加强饮用水水源地、制水供水(二次供水、农村安全饮水工程供水)、用户水龙头全过程监管,加大城镇集中式和农牧区分散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隐患排查、供水设施安全巡查和卫生监督。(责任部门: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财政局、市卫健委、市应急管理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经济功能园区管委会)
19.加大工业企业污水管控。强化企业污水治理。加大食品、医药等重点企业废水治理力度,重点做好小作坊、屠宰场等小微企业和个体经营户的废水排放管理
工作。加大工业企业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责任部门:市生态环境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经济功能园区管委会)
20.防控土壤污染风险。加大矿山废水、废渣治理力度。开展全市矿区、尾矿库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和风险评估。建立耕地土壤修复效果长效性评估指标体系,持续推进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推广应用品种替代、水肥调控、土壤调理等技术,确保耕地安全利用。(责任部门: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局、市财政局、市经信局、市应急管理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经济功能园区管委会)
21.提升危险废物处置水平。进一步提升危险废物环境监管能力、利用处置能力和环境风险防范能力。完成自治区危险废物处置中心升级改造,全面提升拉萨市危险废物(含医疗废物)处置能力水平。(责任部门:市生态环境局、市卫健委、市财政局、市应急管理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经济功能园区管委会)
(五)实施绿色有机工程
22.持续推进农产品质量管控。完善农业投入品管理制度,加强资质审查,严格许可程序。实施农药减量增效,对国家禁用的高毒高风险农药全面禁存、禁售和禁用,消除安全风险隐患。强化种子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劣种子的违法行为。(责任部门: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经济功能园区管委会)
23.加快绿色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加大高寒区域农牧业绿色有机产品培育,发展高原夏菜、中藏药材、食用菌等高效经济作物。创建一批绿色农畜产品标准化示范基地,全面推广节水节肥节药技术,集中开展先进技术示范推广。实施牲畜良种工程,强化畜禽种质资源保护利用,扎实推进牦牛、藏羊、藏鸡保种场和保护区建设,打造绿色有机畜牧业。(责任部门:市农业农村局、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经济功能园区管委会)
24.推进可追溯体系建设。建立统一的农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追溯平台,推进农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充分利用大数据、互联网、二维码等现代信息技术,实现对农畜产品生产、流通全过程信息管理。到2025年,全市内规模化种养殖基地全部纳入追溯范围。(责任部门: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经济功能园区管委会)
25.实施农牧业品牌培育工程。实施净土健康产业品牌提升行动,加强“三品一标”产品管理和品牌保护,大力发展绿色有机及地标农畜产品,精心培育“拉萨净土”区域公用品牌,实现农畜产品优质优价。(责任部门: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市净土集团,各县区人民政府、经济功能园区管委会)
三、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城乡环境整治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和五个专项组,办公室负责顶层设计、牵头抓总、综合协调、督促推进各项工作;专项组具体负责每项工作的组织实施、推动落实。二是建立工作机制。各专项组、各县(区)、经济功能园区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县(区)推进方案。分管市领导作为各专项组组长,定期听取工作进展汇报,深入一线督促检查,协调解决困难问题。三是加大投入保障。紧盯“十四五”行业专项规划,积极争取中央、自治区级资金,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市县财政将城乡环境整治资金列入年度预算,建立奖补机制,分领域出台配套政策。四是严格督查考核。市县两级要落实一月一通报、一季一总结、半年一评议、一年一奖惩机制,将城乡环境整治行动工作考核纳入拉萨市年度综合考核内容,加强考核结果运用。五是强化宣传引导。广泛开展城乡环境整治行动的宣传报道,深入细致做好群众工作,加大对乡镇(街道)、村(社区)部门等一线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深入田间地头、街头巷尾向群众耐心讲解政策。
篇二:县卫健委乡村振兴工作总结会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成立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公布日期】2021.10.09?
【文
号】国卫财务函〔2021〕206号
【施行日期】2021.10.09?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成立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国卫财务函〔2021〕206号
委机关各司局,委直属和联系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决策部署,确保健康扶贫同乡村振兴工作有效衔接,经研究,成立国家卫生健康委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乡村振兴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乡村振兴领导小组组成
组
长:马晓伟
国家卫生健康委党组书记、主任
副组长:王贺胜
国家卫生健康委党组成员、副主任
国家疾控局党组书记、局长
李
斌
国家卫生健康委党组成员、副主任
曾益新
国家卫生健康委党组成员、副主任
马
奔
国家卫生健康委党组成员
驻国家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组长
于学军
国家卫生健康委党组成员、副主任
雷海潮
国家卫生健康委党组成员、副主任
王建军
国家卫生健康委党组成员
余艳红
国家卫生健康委党组成员
国家中医药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成
员:办公厅、人事司、规划司、财务司、体改司、医政医管局、基层司、科教司、老龄司、妇幼司、职业健康司、人口家庭司、宣传司、机关党委,国家疾控局相关司局,国家中医药局规财司以及人发中心、项目监管中心、人口基金会主要负责同志。
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乡村振兴办)设在财务司。办公室主任由财务司司长兼任,副主任由人事司、规划司、财务司、医政医管局、基层司、机关党委、国家疾控局相关司局、国家中医药局规财司和项目监管服务中心各1名负责同志兼任。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1名负责同志兼任成员。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相关处室负责人为联络员,负责对接本单位乡村振兴相关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及办公室成员具体名单由乡村振兴办另行印发。
二、主要职责
(一)乡村振兴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研究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和定点帮扶工作决策部署的具体政策和措施;审定巩固拓展健康扶贫成果、全面推进健康乡村建设和定点帮扶工作的指导意见、工作方案、专项规划、年度工作计划等;听取巩固拓展健康扶贫成果、全面推进健康乡村建设和定点帮扶工作进展情况汇报;需要领导小组研究确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二)乡村振兴办主要职责
研究提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
振兴决策部署的工作安排;研究提出健康扶贫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政策意见和工作部署;统筹协调、组织实施、督导评估乡村振兴和定点帮扶工作;完成委乡村振兴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和分工,抓好各项任务落实。有关司局现有与乡村振兴和定点帮扶相关的职责不变,对口部门不变。
三、工作规则
(一)领导小组会议由组长召集,一般列为党组会议议题,与党组会议套开,乡村振兴领导小组成员列席。议题安排由各成员单位按照责任分工提出建议,乡村振兴办汇总提出意见报办公厅按照程序报批。
(二)领导小组专题会议由组长或副组长召集,根据专题内容,全体或部分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及联络员参加。
(三)乡村振兴办会议由分管乡村振兴办的委领导或委托乡村振兴办负责同志召集,根据工作需要,全体或部分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及联络员参加。
国家卫生健康委
2021年10月9日
篇三:县卫健委乡村振兴工作总结会
助力健康建设和乡村振兴战略卫生健康工程公益项目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等文件精神,减轻群众“三育”(孕育、生育、养育)负担,助力健康建设和乡村振兴战略,经研究,联合北京联慈健康扶贫基金会、中华少年儿童慈善救助基
金会等公益组织,在全市推进卫生健康工程系列公益项目。现制订实施方案如下。
一、目的意义
通过实施卫生健康工程公益项目,一是打造卫生健康工作亮点,推动和促进全市卫生健康工作提档升级;二是借助公益项目支持,探索解
决妇女生殖健康,儿童营养改善、近视防控等妇幼健康工作的新方法新
路径;三是积极整合社会资源,发挥社会组织作用和价值,主动参与健
康和乡村振兴工作;
四是创新工作模式,丰富工作内涵,提升整体
工作水平。
二、项目内容
(一)健康生育-孕前关爱项目。贯彻《关于优化生
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和《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应用规划指导原则(2021版)的通知》精神,引
入基金会等公益资源,为不孕不育及生育困难家庭提供公益辅助生殖技
术服务(方案已下发)。
(二)健康养育-儿童营养改善项目。儿童营养改善项目的前期是实施国奶养育工程,后期投资建立分布式牧场,解决中小学生饮用巴氏奶
(最新鲜、最营养)问题。项目的主要内容是,在倡导母乳喂养基础上,以困难且缺乏母乳喂养家庭为重点,一是资助开展健康教育;二是资助
开展健康扶贫;三是资助开展健康养育;
四是开
展健康服务。
(三)健康成长-健齿微笑工程项目。儿童青少年牙齿健康是公共卫生的重要内容。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提高,齿科健康问
题越来越受到人们关注。但是,市场上良莠不分的齿科诊所(门诊),由于其严重的信息不对称和原材料市场垄断,齿科保健矫正的费用居高
不下,使一般工薪阶层家庭望而却步,丧失了儿童青少年早期齿科保健
矫正的重要“窗口期”。基金会顺应群众需求,及时投资研发健齿微笑工
程项目,通过资助儿童青少年隐性正畸齿科保健矫正,普及科学护牙知识,实现儿童青少年牙健康目标。
(四)健康生活-安全饮水项目。配合国家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和农村改水改厕工作,以农村为重点,以城市社区居民为主要对象,捐赠
万台净水设备,首批执行
100台(按市场价格计
200多万元),以解
决社区特别是农村家庭饮水安全和健康问题。随后,在当地招募公益志
愿者,为居民提供长期优质的后续服务,从根本上解除群众后顾之忧。
同时,解决困难家庭群众务工就业,为实现共同富裕目标作出积极贡献。
(五)健康养生-阳光普
D
项目(阳光
VD
行动)。普
D
工程项目
的主要目的是,普及
VD
知识,引导人们补充
VD。项目支持方式,一
是免费开展
VD
知识培训和教育,线上线下同时进行,比如举行健康大
讲堂、组织专家讲座等;二是针对重点人群,如妇女、儿童、老年群体、工会会员、中小学生等,免费进行二次
VD
含量检测(补充
VD
前后各
一次);三是捐赠一个周期的VD
补充产品;四是资助群众长期服用
VD。
(六)健康生态-近视综合防控项目。一是提供综合防控方案;二是提供免费专家技术服务;三是在当地招募志愿者,成立防近社工服务
中心;四是支持资助真性近视患者配戴近视眼镜;五是免费捐赠VR
近
视防控仪,全面进行中小学生视力健康管理。
三、实施步骤
(一)广泛进行动员。召开全市卫生健康工程公益项目启动大会,印发实施方案,进行工作动员;各镇(街)层层召开会议,进行安排部
署。通过宣传和动员,提高大家对实施卫生健康工程公益项目重要意义的认识,增强工作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分步实施项目。全市项目启动大会以后,首先整体启动“健康
养育-儿童营养改善”“健康成长-健齿微笑工程”“健康生活-安全饮水”项目。然后,根据市项目领导小组安排,本着先城市后农村原则,在城市学校启动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项目;阳光普
D
工程项目,配合儿童
营养改善项目实施,也可先在老年人(老干部)群体中展开,视情况再逐步在全市重点人群中,如中小学生、儿童、妇女等群体中拓展。
(三)建立工作网络。根据全国其他地方经验,借助互联网+技术运用,分别建立微信工作网络,暨市、镇(街)建立公益项目管理群,镇(街、社区)建立婴幼儿家长群。项目管理工作群由市卫健局负责,儿童家长群由各镇街和乡镇卫生院负责。基金会派志愿者协助管理,儿童家长入群率不低于
90%。
(四)强化健康教育。在推进卫生健康公益项目的同时,借助已有的网络和项目实施载体,全力推进卫生健康教育工作。镇(街)设立儿
童福利主任;有条件的镇(街)招募专职宣教助理。所需经费由基金会
统筹解决。原则上,福利主任由镇(街)妇保儿保医护人员兼任,开展
全方位立体式的卫生健康教育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卫生健康工程公益项目领导小组(详见附件),负责全市项目的统筹和协调;各镇(街)要层层成立领导协
调小组,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负责人,为项目实施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二)明确部门责任。市卫健局为整个活动牵头单位,负责做好与
基金会对接、整体工作协调。“健康成长-近视防控、健齿微笑工程”项目
由市卫健局、教体局牵头,市人民医院负责执行;“健康孕育-辅助生殖”
项目,由市卫健局牵头,市人民医院和市妇幼保健院共同执行;“健康养
育-儿童营养改善、阳光普
D”项目由市妇联和市卫健局牵头;“健康生活-农村安全饮水”项目,由市卫健局和市乡村振兴局牵头。
民政、财政、市场监管、融媒体中心等相关部门,要积极支持配合,形成项目推动合力。
(三)加强正面引导。本次活动是我市与社会组织合作解决民生问
题的一次重要活动,也是全市推进卫生健康工程,创新工作模式的重大举措,更是整合社会资源,推动健康建设和乡村振兴的具体行动。
借助项目实施载体,开展卫生健康教育,落实健康中国发展战略,是项目实施的核心内涵。在推进项目过程中,要注意正面宣传和政策引导,把握好政策界限,主动与政府乡村振兴工作相结合,确保项目公益性、持续性,让群众真正得到实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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