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整改纪工委建议3篇
巡察整改纪工委建议篇1
对照县公安局党委《关于落实市委第十巡察组反馈问题整改方案》,近期,本人结合通过群众提、自己找、上级点、互相帮,对自己在个人思想和工作实际上存在的不足和根源进行了全面检查深刻剖析,认真对对照市委巡察组指出的问题查摆在思想政治、精神状态、工作作风等方面的问题,查找了自身存在的不足,深入剖析了问题产生的原因,明确了整改方向和整改措施。现将个人对照检查情况报告如下,请同志们批评指正。
一、个人重大事项报告、配偶子女从业情况以及巡视反馈,组织约谈函询等情况
经认真自查,本人能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央、省、市、县有关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本人没有向组织隐瞒个人重大事项、配偶子女从业情况不报告的问题;上年度没有巡视反馈、组织约谈函询问题;
二、本次民主生活会个人查摆出的突出问题
对照市委第十巡察组关于巡察广昌县公安局党委的情况反馈意见,我经过认真对照、逐条梳理、深刻查摆,发现自身主要存在以下六个方面问题。
(一)政治建设和思想建设方面。
没能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重业务学习轻思想政治武装头脑,在日常工作由于分管业务口情指部,科信部不直接办案,属于警察业务中的技术部门,对专业技术要求高,不重视意识形态工作和基层党建工作。嘴巴上喊坚定“四个自信”,树牢“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但实际上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精髓流于表面,对党的最新理论成果未能武装自己的思想,理论学习效果差流于形式。在规范基层党建工作方面,虽按要求支部每月按照上级党组织确定的主题开展党员固定活动日活动,但未结合岗位工作实际,充实学习教育内容,党支部学习教育、会议记录存在为检查事后补的情况等。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和推动不够,未建立健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本人利用学习强国平台学习积分3000分,但第一党支部存在部分民警学习强国平台学习积分几百分。落实各项管理制度未做到常抓常管常严。本人未办理护照、出入境证件,但对分管口民警是否存在该问题未重视,情指部周丽霞在入警前办理护照、出入境证件但未上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不足、对民警谈工作多,聊思想少,对民警一些工作不同意见没有虚心听取,未能入心入脑。
(二)履行扫黑除恶政治责任方面。
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指示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精神不透彻,对其艰巨性认识不足。个人认识上有偏差,认为本人不分管业务部门对扫黑除恶是配合单位。对新的法律解释学习理解不透彻,对分管部门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督导不严。虽然情指部对历年来9加3警情进行分类统计,对辖区内群体性事件分析原因不透彻,协同行业主管部门进行线索摸排不精准。利用110平台扫黑除恶对利用宣不到位,未利用案件回访制度积极主动回应群众期盼。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本人负责蔡良滨案件深挖彻查专班,在工作中与纪委、检察院、法院沟通不足。没能主动向同级纪委通报相关线索。对深挖彻查工作督导不细,在挖保护伞和打财断血工作有顾虑,怕得罪身边的同事。工作抓不严,调度不细,部分工作时间太长取证困难有畏难情绪,以至于部分案件证据部分不能相互印证,案件办理有瑕疵。
(三)选人用人和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情指和科信部门工作责任重,业务要求高,但属服务全警岗位,存在部分优秀人才感觉“难出头”,阻碍了干部积极性的调动和发挥,干部激励机制没有形成。对情指部两名年龄较大的同志没有安排具体工作岗位导致经验丰富的警力长期闲置。
发展党员不严谨,“三会一课”制度没有落到实处,召开支委会和党员大会流于形式,未能形成党支部抓落实,领导干部“一岗双责”、一级抓一级的工作格局。
(四)作风建设方面。
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重要讲话精神浮于表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在一定范围上长期存在。深入基层一线开展调研指导工作少。对于一些工作重视程度不够,没有很好地结合公安工作实际创造性抓好贯彻落实,未能把每一项工作都做实、做深、做细。工作中钻研不够,自己在业务方面存有依赖性,在开展工作中有时比较盲目。在面对复杂的群众问题时,存在畏难情绪,有时会采取“拖、躲、推”的办法,对群众的诉求没有及时满意解决。对有些问题亲自调查研究的少,听取汇报的多;强调别人实施的多,自已亲自落实的少。在加强和改进党员队伍教育管理方面创新举措不多,在促使党员自觉发挥主体作用上做得还不够。对省厅提出的信息化警务(勤务)工作落实不够。对基层单位勤务落实报备和监督不到位。对新技术新手段推广和培训工作不到位,导致部分民警对这些新技术应用不足。
(五)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
工作方法简单,有时态度粗暴,不注意用说服教育、引导示范的方式开展工作不够。分管的个别民警纪律观念涣散、松弛,工作积极性不强,这些与自己的工作和管理方式有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有时未严格落实,在接待上级来客和到基层走访时工作餐饮酒现象。科信部对全局信息化建设存在决策能力水平低,在一些建设任务紧时存在把关不严,致使项目建设中存在建设中迟迟无法完工影响使用。
(六)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本人疏于对全面从严治党内容的学习,平时对分管范围内干部缺乏经常性的廉政谈话提醒,一岗双责有关规定没有落实。责任担当不给力,缺乏履行主体责任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疏于对协警的监督管理。对私下民警对一些“怕、慢、假、庸、散”的行为和言谈不能大胆批评和纠正,存在老好人思想。
三、产生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是理论学习水平不高。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指导新时期做好公安工作的指南,但自己未能把握其深刻内涵,并用来指导自己的实践工作。在实际工作中,对理论学习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头脑思想武装不到位,看待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明显不够。
二是党性修养锤炼不够。长期以来因为工作事务繁忙,逐渐放松了党性锻炼和自我净化,工作时对全局利益考虑不足,甚至有时候受到了少干少出错、少说少惹祸等消极思想的影响,没有能够站在“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考虑和谋划工作,降低了工作的推进成效。
三是工作进取意识不强。工作凭经验,忽视了自我完善和提高,有时对自己的要求也不够严格,不能紧跟时代发展需要,工作按部就班,认为只要规规矩矩地按条款、按规章制度办事,不添乱子,也就问心无愧。在事业上没有新的追求,有时精神懈怠,存在怕冒风险、安于现状的思想,缺少开拓创新的担当精神。
四、今后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
一是强化政治理论学习。坚持把加强学习作为提高政治素质、磨炼意志、增长才干、推动工作的第一需要,摆在突出位置。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从根本上提高自己的思想政治水平,以之统领一切工作。努力打牢理论功底,增强运用理论指导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不断加强对业务知识的学习,增强战略思维能力,开拓自己的视野,全面提升自身业务素质。
二是扎实做好各项工作。无论是业务工作还是党风廉政建设,我都要树立高度负责的责任意识,主动担当、主动作为,把各项措施落到实处,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组织所分管的部门认真总结今年上半年的工作,积极谋划下半年工作,扎实推进扫黑除恶等各项工作。同时加强与班子其他成员的沟通、配合,合力推动全局工作再上新台阶。
三是坚持心系群众,作为民服务的表率,把群众答不答应、满不满意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敢于、善于倾听群众的意见,用真心和真情耐心细致地做好日常群众工作。时刻把群众的合理要求当作自己的事,始终尽力而为。要从群众的工作任务、生活环境、文化程度和思想认识等各个方面去理解他们、尊重他们,尽全力帮助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
四是自觉增强党风廉政,加强党性修养,做创先争优的表率,始终坚持按照《党章》对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不断校正自己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进一步增强纪律观念,自觉加强党性煅炼,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切实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目标要求,从自身做起,从小事做起,在工作和生活的方方面面起表率和带头作用。
巡察整改纪工委建议篇2
一年来,我认真学习贯彻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县委十三届六次、七次全会决策部署,遵循政协章程,保持廉洁自律,坚决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县委的重大决策部署,以《关于加强新时代人民政协党的建设工作的若干意见》为工作指南,充分发挥县政协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重要作用,全面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现将履行职责和廉政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情况
作为党组书记,我着力强化党章意识,增强执纪严肃性。党章是立党、治党、管党的总章程,是全党必须共同遵守的行为规范。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章,严格遵守党章,自觉维护党章。做到党章规定的必须不折不扣执行,党章禁止的必须坚决纠正和查处。着力强化纪律意识,增强执纪自觉性。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关于严明党的政治纪律的一系列主要论述,认真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对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提出的新要求,学懂学透党章、党纪处分条例等党纪条规,自觉规范言行,明确守纪底线。着力强化制度执行,增强执纪持久性。要求包括自己在内的所有党员干部严格遵守党章,自觉按照党的组织原则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办事。坚持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局部服从全局,坚决维护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发挥“一把手”表率,既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主动维护政治纪律,又要坚持原则,敢抓敢管,坚决同一切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作斗争,坚决维护纪律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二、履行管党治党责任的情况
1.强化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坚持把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对党建工作直接抓、具体抓、经常抓。按照“党组书记负总责,班子成员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形成了由我任组长、相关同志为成员的党建工作领导体系,全面负责政协党建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导检查。进一步明确了党组书记、副书记、党组成语、党支部书记的主体责任、责任项目、考评项目、考评内容、考评标准等,做到了事事有人过问、件件有人落实。
2.抓实廉政教育,筑牢思想防线。作为单位主要负责人,本人自觉增强廉洁意识,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始终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的作风,自觉抵制和反对各种消极腐败现象。同时,我们将《党章》、《习近平治国理政》、《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反腐倡廉理论和相关党纪法规作为支部学习的重要内容,以《关于加强新时代人民政协党的建设工作的若干意见》为工作指南,着力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营造了学党章、用党章的浓厚氛围。
3.坚持严字当头,强化监督管理。一是坚持以身作则,做到了自身正身边清。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上,坚持带头讲廉政党课、带头作廉政承诺、带头参加组织生活会、带头接受监督,自觉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践行者、推动者、示范者和引领者。一年来,带头给全体党员讲授党课3次,要求党组成员作专题党课辅导3次,在政协机关开展主题党日活动12次,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3次,开展谈心谈话12次,集中学习24次。二是坚持集体领导,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凡事做到公道正派、讲纪律、讲大局、讲党性。坚持党务和政务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三、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
一年来,本人严格遵守党纪国法,坚持高尚的精神追求,清清白白做事,堂堂正正做人,做到了自身正、身边清。一是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各项纪律规定,做到令行禁止;
二是没有利用职务影响,收受服务对象的钱、物和宴请,没有“吃拿卡要”现象;
三是在管好自己的同时,注意管好亲属和身边干部和工作人员,自觉接受干部群众的监督;
四是没有参加高消费娱乐活动,没有参加可能影响公务的宴请、不受礼、不送礼;
五是没有私设小金库、没有违反财务规定。能以党员领导干部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认真落实《准则》、《条例》及其他廉洁自律相关规定,始终做到自重、自醒、自警、自励。在日常生活中,不接受下级和委员赠送的各种礼品、纪念品,不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自己或亲朋好友谋取不正当利益。在干部推荐任用工作中,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规定办事,遵守组织纪律,敢于坚持原则,从不擅自表态干部任用、调动、安排,不封官许愿,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用人环境。
四、执行廉洁纪律情况
持之以恒,毫不松懈地抓好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市委有关规定的落实,严格执行廉洁纪律。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自觉遵守“八项规定”,在日常工作生活中,始终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不搞铺张浪费,带头节约办公经费用和出差费用,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住房标准和乘座公务用车;
没有参与赌博情况;
没有用公款大吃大喝及参与高消费活动;
没有在企业兼职、以及没有领取过企业任何报酬,注重加强对自己的家属以及身边工作人员的廉洁自律的监督工作,经常教育他们,模范遵守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公务用车由办公室统一安排,无违规、超标配备使用公务用车。
五、加强理论学习,抓好意识形态工作
我深刻认识到能否做好意识形态工作,事关党的前途命运,事关国家长治久安,事关民族凝聚力和向心力。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坚定政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发挥主流意识形态的政治统领和政治主导作用,深入部署意识形态工作。在思想上,我牢固树立了“为人民服务的”的宗旨意识,把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奉献精神服务政协,服务人民,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时刻关注群众冷暖,倾听群众呼声。对于政协工作,我坚持“有为”才“有位”的价值取向,在政协班子和同志们中努力倡导“爱岗、敬业、奉献”精神,坚持把政协作为自己为党、为人民工作的又一人生舞台。在县政协主席岗位上,我特别注意团结班子成员,爱护干部职工,始终保持联系群众、谦虚谨慎、平易近人的作风,坚持自省、自重、自警、自励,以身作则,进取不懈。
认真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安全生产责任制、《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每次班子会议我都主持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坚持常抓不懈。认真研究解决干部不担当不作为问题和“圈子文化”问题,带头不搞圈子文化,召开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坚持边学边查边改,把思想教育、党性分析、整改落实、立规执纪有机结合起来,切实把问题意识、问题导向贯穿专题教育全过程,深入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认真整改落实。
巡察整改纪工委建议篇3
为强化巡察成果运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巡察工作条例和中央及省*委关于巡视巡察整改有关规定要求,结合xx实际,对加强xx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日常监督主体和对象
*纪委监委机关将督促巡察整改作为日常监督的重要内容,列入纪检监察室、*纪检监察组的工作职责。巡察整改日常监督的对象是承担巡察整改任务、属于*纪委监委监督范围内的党组织以及党员领导干部。
二、日常监督内容
(一)党组党委履行巡察整改政治责任情况。是否把巡察整改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列入重点任务,专题研究部署;主要负责同志是否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层层传导压力;是否组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剖析是否深刻,反思、认领责任是否具体到位;是否把党的领导贯穿巡察整改全过程,推进整改的态度是否坚决、行动是否迅速、重点工作推动是否有力。
(二)巡察反馈问题及建议整改落实情况。是否细化实化整改方案,把整改任务和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具体部门;是否因事制宜,制定具体有效措施,逐项调度推进,确保条条都整改、件件有着落、事事见成效。
(三)注重发现整改工作作风不严不实等突出问题。是否存在履行“两个责任”不力、消极对待、敷衍应付、“新官不理旧账”等问题;是否存在打折扣、搞变通、做表面文章,甚至弄虚作假、报整改假账等问题。
(四)建立长效机制情况。是否坚持立行立改与长期整改相结合、解决具体问题与标本兼治相结合,针对共性普遍性问题,立足根本和长远,健全完善规章制度,堵塞监管漏洞,巩固和扩大巡察整改成果。
三、日常监督方式方法
(一)跟踪了解。在巡察结束至集中整改结束期间,纪检监察室、xx组应全面了解掌握承担巡察整改任务地区单位推进整改工作的总体情况。可采取以下方式跟踪了解
1.参加或者列席向党组党委主要负责人反馈巡察情况会议、向党组党委领导班子反馈巡察情况会议、党组党委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等有关会议。
2.按照*委统一安排和工作要求,督促承担巡察整改任务的地区单位在向xx委报告整改任务推进及完成情况时,一并向xx纪委监委报告。
3.根据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及时调阅整改方案以及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集中整改结束后,调阅党委党组整改情况报告、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情况报告;还可根据工作需要,调阅其他有关材料。
(二)查找问题。集中整改结束后,纪检监察室、xx组应综合运用随机或重点抽查、听取汇报、谈话了解、召开座谈会、实地调研等方式,了解情况、发现问题;
或通过受理反映巡察整改方面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和网络举报等,实施信访监督。根据工作需要,xx纪委监委可集中组织开展巡察整改情况专项检查。
(三)协调联动。xx委巡察办应组织各巡察组及时完善、汇总巡察报告、反馈意见、专题报告、问题清单等有关资料,在巡察反馈前3日内向xx纪委监委移交;问题线索应在xx委书记专题会议听取*委巡察综合情况汇报后一周内移交;整改情况综合报告及整改台账,应在xx委常委会听取汇报后3日内移交。移交资料及问题线索由案件监督管理室统一接收,并分送对口纪检监察室、xx组。经批准后问题线索由联系乡镇街纪委承办的,对口纪检监察室、xx组负责督办;
指定由其他部门承办的,由案件监督管理室督办。
各纪检监察室、xx组应建立巡察移交问题线索和信访举报件专门台账,优先处置,集中办理,巡察反馈3个月内问题线索应全部处置,并要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加快办结。巡察反馈第3个月后的两周内,案件监督管理室应会同纪检监察室、**组将*委巡察移交的问题线索处置情况及时反馈*委巡察办。
(四)整改评估。建立整改任务完成销号制度,集中整改结束后,承担整改任务的地区单位党组织,应在自我评估的基础上,逐项形成整改办结认定书,并将相关佐证材料一并抄报*纪委监委。长期整改阶段集中整改之后销号一项报送一项。各纪检监察室、xx组应在巡察反馈3个月后,根据相关地区单位党组织报送的整改情况报告、整改办结认定书,结合日常了解情况,开展对承担整改任务的地区单位党组织的整改评估。评估结束后,*纪委常委会会议听取巡察整改评估情况汇报,并审议评估意见。评估意见应转送*委巡察办并存档备查。
四、日常监督成果运用
*纪委监委将巡察整改情况作为对相关地区单位党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纳入对*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实绩考核,并根据巡察整改评估情况,评定实绩考核等次。
综合日常监督情况,在集中整改期间,对整改迟缓的地区单位可发函督办或者现场督办,可依照*委党员领导干部运用“第一种形态”开展党内谈话工作暂行办法,对相关党组织负责人进行约谈。在长期整改阶段,对需要重点关注解决的问题,特别是完善制度规章、建立长效机制、防范监管风险等,可提出纪律检查建议或者监察建议。在集中整改结束后,结合整改评估情况,对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巡察整改职责、不落实巡察整改要求,拒不整改、“新官不理旧账”的,整改不力、敷衍塞责,甚至弄虚作假的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严肃追责问责,典型案例公开曝光。
推荐访问:巡察 工委 整改 纪检组巡察整改措施 巡察整改工作建议 巡察整改的问题 派驻纪检组巡察整改报告 巡察整改思路 对巡察组提出的问题整改措施 巡察整改意见 纪检巡察问题整改报告 纪检组督促巡察问题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