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专业的聚能秘书网平台! 工作总结 工作计划 心得体会 疫情防控 述职报告 思想汇报 教案设计 对照材料
当前位置:首页 > 专题范文 > 学习强国 > 正文

学习中国共产党组织处理规定4篇

时间:2023-04-03 18:12:02 浏览量:

学习中国共产党组织处理规定4篇

学习中国共产党组织处理规定篇1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中国共产党组织处理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规定》的出台是新时代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措施,是做好组织处理工作的重要遵循,对指导和规范组织处理工作,推进组织处理与纪律处分、法律责任追究有机衔接,构建更加完备的干部管理监督制度体系,具有重要意义。

  《规定》共19条、3千多字,条文简明扼要,内容重点突出,措施明确有力,具有极强的操作性。细读《规定》内容,具有三个显著特点,释放出了从严治党的明确信号。

  针对性突出。《规定》明确组织处理工作将严肃处理“对党不忠、从政不廉、为官不为、品行不端”等问题,督促领导干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坚持问题导向,这是《规定》出台的初衷和目的,就是要切实解决各级领导干部中的“四不”问题。具体来说,就是要明确针对领导干部在政治表现、履行职责、工作作风、遵守组织制度、道德品行等方面体现出来的17种情形,进行严明的处理问责。在17种情形中,把“政治表现”放在首要位置,突出了政治引领。无论是对于各级党委(党组)及组织(人事)部门来说,还是对于各级领导干部来说,对标对表,严格按照这17种情形进行自我要求,自我反思,指向明确,一目了然。

  程序性规范。明确了问题指向,还要有一套行之有效的组织处理程序。《规定》明确提出了四个工作原则,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监督干部,坚持党委(党组)领导、分级负责,坚持实事求是、依规依纪依法,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这就为组织处理把准了方向,亮出了底线。在具体的组织处理程序上又明确了四个环节,从调查核实到提出处理意见,从研究决定到宣布实施,把调查核实放在首要位置,并突出了集体研究决定,既保障了被处理者的权益,也避免出现打击报复,让组织处理更加科学精准有力。

  导向性明确。《规定》的出台既要切实解决实际问题,也要通过组织处理来规范党员干部的行为,提升党员干部的思想意识。针对受到组织处理的领导干部,既要发挥制度的威慑作用,也要发挥制度的教育引导作用。对被组织处理的,在职务提拔、晋升、评先评优、干部考核等方面,提出了详实的具体规定,避免了组织处理出现“打折转弯”现象,避免让制度规定成为“稻草人”。同时,《规定》又提出要加强对受到组织干部的日常管理与关心关爱,做好引导教育,对影响期满,表现好且符合条件的,按照干部选拔任用等有关规定使用,这就给了干部改过自新的机会,达到了治病救人的目的。

学习中国共产党组织处理规定篇2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中国共产党组织处理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规定》的出台是新时代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措施,是做好组织处理工作的重要遵循,对指导和规范组织处理工作,推进组织处理与纪律处分、法律责任追究有机衔接,构建更加完备的干部管理监督制度体系,具有重要意义。

  《规定》共19条、3千多字,条文简明扼要,内容重点突出,措施明确有力,具有极强的操作性。细读《规定》内容,具有三个显著特点,释放出了从严治党的明确信号。

  针对性突出。《规定》明确组织处理工作将严肃处理“对党不忠、从政不廉、为官不为、品行不端”等问题,督促领导干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坚持问题导向,这是《规定》出台的初衷和目的,就是要切实解决各级领导干部中的“四不”问题。具体来说,就是要明确针对领导干部在政治表现、履行职责、工作作风、遵守组织制度、道德品行等方面体现出来的17种情形,进行严明的处理问责。在17种情形中,把“政治表现”放在首要位置,突出了政治引领。无论是对于各级党委(党组)及组织(人事)部门来说,还是对于各级领导干部来说,对标对表,严格按照这17种情形进行自我要求,自我反思,指向明确,一目了然。

  程序性规范。明确了问题指向,还要有一套行之有效的组织处理程序。《规定》明确提出了四个工作原则,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监督干部,坚持党委(党组)领导、分级负责,坚持实事求是、依规依纪依法,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这就为组织处理把准了方向,亮出了底线。在具体的组织处理程序上又明确了四个环节,从调查核实到提出处理意见,从研究决定到宣布实施,把调查核实放在首要位置,并突出了集体研究决定,既保障了被处理者的权益,也避免出现打击报复,让组织处理更加科学精准有力。

  导向性明确。《规定》的出台既要切实解决实际问题,也要通过组织处理来规范党员干部的行为,提升党员干部的思想意识。针对受到组织处理的领导干部,既要发挥制度的威慑作用,也要发挥制度的教育引导作用。对被组织处理的,在职务提拔、晋升、评先评优、干部考核等方面,提出了详实的具体规定,避免了组织处理出现“打折转弯”现象,避免让制度规定成为“稻草人”。同时,《规定》又提出要加强对受到组织干部的日常管理与关心关爱,做好引导教育,对影响期满,表现好且符合条件的,按照干部选拔任用等有关规定使用,这就给了干部改过自新的机会,达到了治病救人的目的。

学习中国共产党组织处理规定篇3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中国共产党组织处理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规定》共19条,内容不多但重点突出,条文简明但精准有力,为我们精准科学做好组织处理工作提供了重要遵循。“天下大事,必作于细”,要对准焦距,找准穴位,击中要害,切实抓好《规定》贯彻执行,真正把组织处理工作的“含金量”展示出来。

  精心组织,带头学好内容,思想上清醒,政治上坚定。“先立乎其大者,则其小者弗能夺也”,组工干部要持续释放“正人先正己”的强烈信号,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率先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按照新标准规范自己一言一行,强化自我约束,严格工作作风,以《规定》为镜,向党看齐、向中央看齐。要扭住责任制这个“牛鼻子”,抓住党委(党组)这个关键主体,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通过理论中心组学习、党支部学习等形式把《规定》各项内容不折不扣传达到每一个共产党员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中,使大家具体地而不是原则地掌握精神和各项要求,切实把中央对组织处理工作的新要求贯彻到事业发展全过程和业务工作各环节。

  精细研究,带头提升质效,步伐上跟进,作为上贴地。“图难于其易也,为大于其细也”,组工干部必须要把牢“细”的标准,对《规定》进行尽可能细致深入的研究,逐条逐项学深读透,明确组织处理的方式原则、适用情形、适用对象、相关程序,对出台重要意义做到“心中有数”,为组织处理与纪律处分、法律责任追究的有机衔接做好充足准备,推动构建更加完备的干部管理监督制度体系。要以贯彻落实《规定》为契机,做好组织处理中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研究决定、宣布实施等环节的科学设置,明确适用对象及适用情形,落细组织处理程序及办法,增强基层操作的针对性和可行性,确保上下贯通、执行有力,切实让组织处理工作的实际效能得到释放。

  精致管理,带头强化执行,行为上自觉,落实上到位。“一语不能践,万卷徒空虚”,没有落实,再好的政策也只是一纸空文。要把组织处理工作放在干部选育管用全链条中考量,以更细的标准“过筛”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将《规定》因地制宜纳入考核评价体系,把组织处理工作“嵌入”到动议、提名、考察、酝酿、决定、任职等“重要关口”,着力突出对领导干部政治表现、履行职责、工作作风、遵守组织制度、道德品行等方面的考察,提升选人用人准确性。要运用严管厚爱相结合原则,认真调查核实,加强分析研判,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坚决调整处理违规违纪违法、失职失责失范的干部,真正发挥惩前毖后、治病救人之“功效”。

学习中国共产党组织处理规定篇4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中国共产党组织处理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规定》规范了组织处理方式、程序和要求,为做好组织处理工作提供了重要遵循,进一步完善了干部管理监督制度体系。各级党委(党组)要发挥好《规定》的制度约束作用,把组织处理工作放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大局中把握,坚持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坚决处理违规违纪违法、失职失责失范的干部,让干部心中有戒、心中有畏、心中有责,推动形成忠诚干净担当好作风。

  “真管真严”让干部心中有戒。《规定》明确了组织处理的16种情形及兜底情形,涵盖了干部政治表现、履行职责、工作作风、遵守组织制度、道德品行及廉洁自律等方面,为广大干部立起了令行禁止的“标尺”,为干部监管建起了察人识人的“扫描系统”。各级党委(党组)当握紧组织处理“标尺”,常到基层一线、工作一线“丈量”干部实绩,到工作圈、朋友圈、生活圈“丈量”干部言行。在谈心谈话、日常监督、提拔考察、年终考核等过程中用好用活“扫描系统”,常将干部的一言一行输入系统比对,精准识别政治上的“两面人”、工作上的“无为人”、生活上的“糊涂人”,并坚决快速处理,以真管真严让干部心中有戒、心中有纪,始终绷紧“忠诚弦”“担当弦”“廉洁弦”,做政治“明白人”、事业“有为人”、生活“干净人”。

  “敢管敢严”让干部心中有畏。《规定》立的是干事创业的“高压线”,装的是干净做事的“警报器”。各级党委(党组)当通好干部监管“高压电”,对于敢违背初心、违规用权、违法办事、违纪乱为等以身试法碰“高压线”的干部,要敢于“亮剑”,露头就打,坚决让违规违纪违法、失职失责失范的干部感受“触电之痛”,以“切肤之痛”警醒干部要始终敬畏规矩、敬畏法律。对于在政治表现、履行职责、工作作风等方面有苗头性、倾向性或者轻微问题的干部,要及时拉响“警报器”,及时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让其在“红红脸”“出出汗”中及时纠正错误,树牢规矩意识和法纪意识,让其心中有畏,始终知边界、明底线、筑防线、远红线。

  “长管长严”让干部心中有责。干部管理监督不是一时一刻之事,而要贯穿干部政治生涯全过程。不少干部在政治生涯初期信念坚定、初心如磐,但走着走着就迷失了方向、忘记了初心、忘却了责任,其中很重要的原因就是缺乏持之以恒的严管。“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再好的制度不长期执行就会失去生命力。《规定》的出台为干部监督管理提供了依据、方法,其能否发挥出“保护干部,建强队伍”的作用,关键是看能否长期坚持。各级党委(党组)当树牢全面从严治党理念,主动担当起贯彻落实党内法规的责任,长期从严落实《规定》要求,以“长管”让干部严守纪律,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始终做到老实做人、干净做事。以“长严”让干部抛弃侥幸心理,始终不忘“当老百姓的官”的责任,不折不扣抓落实,真抓实干解难题。

推荐访问:中国共产党 组织 学习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