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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5篇)

时间:2023-05-02 16:48:02 浏览量:

篇一:市场监管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

  

  中共图们市委办公室

  图们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图们市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图们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21.03.04?

  【字

  号】

  【施行日期】2021.03.04?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工商管理

  正文

  中共图们市委办公室

  图们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图们市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有关部门:

  《图们市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图们市委办公室

  图们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3月4日

  图们市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及推进“放管服”改革相关要求,切实抓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吉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实施细则》《吉林省营商环境考核评价实施方案(试行)》等法规政策和文件精神的落地落实,重点破解制约营商环境优化的关键瓶颈,进一步提高政务服务效能,打造群众满意、客商满意、企业满意的优质营商环境,助力全市招商引资、项目建设,推动图们经济高质量快速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新时代东北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的重要指示精神和视察吉林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推动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以“放管服”改革为抓手,对标“最高标准”“最好水平”,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以开放、服务、创新、高效的发展环境吸引海内外人才和企业安家落户。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促进公平竞争,保护知识产权,建设统一大市场,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推动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二)目标任务

  进一步凝聚共识、率先突破、打造优势,让各类市场主体发展活力更足更强。坚持以营商环境建设为突破口,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着力点和突破口,对标先进,确立更高目标,综合施策,建设长效机制,着眼体制顺、机制活、政策好、审批少、手续简、成本低、服务优、办事畅、效率高要求,推动营商环境再优化、再提升、再突破,打造极具竞争力的投资发展环境,力争全市营商环境排在全州前茅、全省前列,助推全省营商环境进入全国第一方阵。

  二、实施步骤

  (一)走访调研阶段(2021年3月1日—2021年3月15日)

  市级领导(各业务组长)亲自带队按照所属业务组分工开展调研走访工作。市人大人事代表办、市政协提案委组织代表、委员开展有关营商环境建设方面的议案、建议、意见调研走访工作。市边合区、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及其他有关部门、单位要按照各组分工,通过实地走访调研,参加企业家早茶会等形式深入企业了解需求,倾听呼声;与工商联合会、企业家协会、行业协会等组织一道通过召开恳谈会、见面会等方式,梳理检视破坏营商环境、违约失信,阻碍民营经济发展方面存在的问题。各组及时梳理走访调研中收集的有关营商环境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建议,并于3月15日前反馈到市政数局(综合组)。

  1.深入调研项目企业当前生产运行、产能发挥、市场拓展、要素保障等生产经营现状,以及年度生产经营目标、长远发展意愿和合理化意见建议等。研究谋划企业未来发展思路,向上争取政策资金支持,减轻企业负担,提振企业发展信心。

  2.关注企业诉求,倾听企业心声,原汁原味的反映企业情况,结合全省营商环境考评问卷调查,以清单化、表格化的形式主动收集企业在生产经营、市场准入、政务服务、行政管理、行政收费、行政执法、垫资投资,享受优惠政策和政策兑现等方面的问题及面临的困难。

  3.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以破除体制机制障碍、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围绕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链条,重点关注从企业开办、项目审批(项目立项)、项目建设(用地、用电、用水、用气、用工、开工、施工、竣工验收)、不动产登记、市场监管、纳税融资、采购招标、创新创业、知识产权保护、合同执行、破产重组等方面,全面摸清企业发展中的痛点、难点、堵点。

  4.对走访中发现、收集到的我市有关部门、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管理权、执法权的过程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党纪政务、工作制度等规矩,侵害企业和群众利益,影响和损害经济发展环境的线索或被立案查处的各类涉软问题

  案件,可按照涉软案件移送机制报市软环境办或直接报纪检监察机关处理。

  5.深入了解我市人才发展现状,问计于企业,沟通企业对引进人才、用好人才、留住人才等方面的思考,对打造人才队伍建设方面的意见建议。

  (二)自查自纠阶段(2021年3月16日—2021年3月20日)

  各部门结合企业需求、全省营商环境考评调查问卷、营商环境考评指标要求,逐一对照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对标先进,深入找准自身差距及问题根源,认真梳理。

  1.对标国务院及国家省州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方面各项决策部署、法律法规。

  2.对照《图们市营商环境建设指标任务分解表》中的40项一级指标(163项二级指标),补短板、强弱项,以指标赋分的提升推动营商环境持续改善。

  3.对思想保守、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方面,放管服、审批中梗阻方面,法治建设、纠纷解决机制方面,服务企业能力、税费减免方面,人才队伍建设方面,信用体系建设方面等重点问题开展专项自查自纠。

  (三)整改落实阶段(2021年3月21日—2021年4月20日)

  1.各部门制定本部门优化营商环境方案、建立制度,列出整改清单,限定整改时限,明确目标任务、指标、工作计划,专人负责,监督落实。

  2.各部门充分学习借鉴、复制推广借鉴京沪浙等先进地区在优化营商环境改革方面的相关举措、经验做法,以及其他有效促进提升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和民营经济发展等方面的政策措施,推出本部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举措,原则上每项对应的任务指标不少于1项举措。各项举措要具有可操作、可量化、可考核、有实质性作用。如投资项目审批方面出台的承诺、容缺受理审批举措,能够做到简化办事手续,优化服务流程,提升办事效率,切实为企业解“难点”、疏“堵点”、除“痛点”。

  (四)巩固提升阶段(2021年4月21日—2021年12月30日)

  各部门在推出优化营商环境各项举措实施中,要落实好应答机制,及时总结完善相关工作方案、优化举措,做到让企业印象深刻,让市场迅速升温,让群众认可支持,持续提升我市优化营商环境成效。

  三、工作任务及职责分工

  为深入推进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按照“书记抓总,分组负责,专班专职”的原则,成立12个工作组,突出抓好营商环境的执行力、吸引力、支撑力、驱动力、协同力、影响力等6个方面建设工作。以工作组带专班,以专班抓6个方面建设,以6个方面建设深化163项指标的落实,力争筛选推出优化我市营商环境举措200条,充分展现营商环境建设成效。

  1.抓好市场环境建设工作,围绕放宽准入、加强管理、降低成本,提高营商环境执行力建设。成立优化市场环境组及业务专班,狠抓开办企业、办理建筑许可、登记财产、纳税、办理破产、市场准入、涉企收费工作。成立优化开放环境组及业务专班,提高市场开放水平,深化跨境贸易便利化改革,进一步畅通经济循环,补齐开放短板,推动跨境贸易工作提档升级。

  2.抓好法治环境、人才环境建设工作,围绕融资便易、采购公平、人才队伍建设,提高营商环境吸引力建设。成立优化法治环境组及业务专班,健全完善政策法规,狠抓获得信贷、执行合同、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知识产权保护、行政检查、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提供高效法律咨询工作,深化法治图们建设。成立优化人才环境组及业务专班,狠抓劳动力市场监管、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破解用工难用工荒难题;下大力气抓人才队伍建设,突出抓好人才激励、人才引进、人才使用,人才定居。将营商环境建设与“三重一线”考察和提拔干部相结合,科学推进干部容错纠错工作,进一步激励干部成长。

  3.抓好生产要素环境建设工作,围绕孵化基地、园区建设、方便获得(生产要

  素)、助力企业,提高营商环境支撑力建设。成立优化招商环境组及业务专班,狠抓招商引资、安商养商、扶商工作,积极为企业未来发展出谋划策,协助做好向上争取政策资金支持工作。成立优化民营经济环境组及业务专班,狠抓获得电力、获得用水、获得用气、施工建设、生态环境、基本公共服务、政策兑现、助企服务,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工作。

  4.抓好政务服务环境建设工作,围绕创新监管、信用体系、政务服务,深化“放管服”改革,提高营商环境驱动力建设。成立优化政务服务环境组及业务专班,狠抓创新监管、信用建设、优化政务服务、企业信心指数工作。成立优化项目建设环境组及业务专班,狠抓投资项目在线审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投资项目承诺、容缺受理审批工作。

  5.抓好内部环境建设工作,围绕基础组织、部门协同、问题整改,提高营商环境协同力建设。成立综合组及业务专班,狠抓基础建设、补齐问题短板、表扬通报、全省推广、简报刊发工作。充分运用“12345”政务服务热线平台、“12342”投诉举报处理工作,处理涉软案件受理及移交工作。成立督查组及业务专班,狠抓推进任务协同、抽查、督办、通报工作,加大督查工作力度,强化督查结果运用。

  6.抓好外部环境建设工作,围绕创新举措、加强宣传、案件管理,提高营商环境影响力建设。成立解放思想组及业务专班,狠抓活动宣传、媒体宣传、创新举措工作。成立奖惩组及业务专班狠抓警示震慑、奖惩问责工作。严肃整治简政放权“不作为”、服务企业“慢作为”、落实政策“中梗阻”、违法违纪“乱作为”等典型行为,给予相应纪律处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有关部门。

  四、相关要求

  1.提高政治站位。各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营商环境建设重要论述,坚持从优化营商环境破局,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着力点和突破口。按照“五级书记”抓营商环境的要求,各镇(街道)、村(社区)书记

  要切实担负起属地责任,做好辖区范围内的营商环境部署、协调、推进工作。

  2.不断解放思想。要杜绝“官本位”思想、“山头主义”、行政壁垒、淡化权力意识和“各自为政”。要主动担当作为,提升业务能力。要在走访调研、摸底调查、日常工作中把影响我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存在的问题摆上来,进一步跟抓工作落实,推动营商环境得到持续改善。继续落实好省企业家日(11月1日)“服务企业周”等活动,落实好企业产业链链长制,人才政策措施2.0版。

  3.健全工作机制。健全完善营商环境警示告诫、检查通报、考核评价、奖惩问责机制,对破坏营商环境的行为实行“零容忍”。通过月调度、季督办、年考评等方式落实责任,对优化营商环境、办理企业诉求等情况进行指导推动和监督检查,形成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成效检验的工作闭环。

  4.完善体验机制。聚焦市场评价、企业感受,建立完善要素服务直达机制,做到领导带头服务,政策主动上门,树立“人人都是营商环境”的良好氛围,让企业有感、市场有感、群众有感。

  5.夯实显性成效。以营商环境推动项目建设,以项目建设成效检验营商环境改善,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保持投资增长良好势头,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奠定基础。

  五、领导机构

  为推动全市营商环境持续改善,成立图们市营商环境建设领导小组及各业务组、业务专班,研究部署推进全市营商环境建设工作。

  (一)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实行“三组长”负责制,由市委书记、市委副书记、市长担任组长,副组长由其他市级领导担任。

  组

  长:赵永浩

  市委书记、市政府市长

  宋述山

  市委常务副书记

  副组长:赵显虎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李宗荣

  市政协委员会主席

  孙东升

  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

  具慧顺

  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吕秀生

  市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

  高

  放

  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赵占秋

  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

  李京柱

  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朴大福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许福春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米华仁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郎

  琦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吴文浩

  市政府副市长

  方光辉

  市政府副市长

  王

  琦

  市政府副市长、公安局局长

  崔江浩

  市政协委员会副主席

  金

  哲

  市政协委员会副主席

  付

  秋

  市政协委员会副主席

  秦绪江

  市法院院长

  全一洙

  市检察院检察长

  组

  员:赵立强

  市委办主任

  全

  荣

  市人大办主任

  全乘民

  市政府办主任

  王学敏

  市政协办主任

  赵

  凯

  市委政法委副书记

  徐培强

  市纪委副书记

  郑明浩

  市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申延斌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王

  丹

  市直机关工委书记

  黄玉丹

  市老干部服务中心主任

  车

  勇

  廉哲学

  金

  虎

  申作忠

  赵

  伟

  姜

  勋

  郭东久

  孟莉莉

  高

  峰

  穆宝水

  金春岗

  朴红花

  王

  娟

  丁相珍

  丁晓丹

  杨文一

  郑蛟龙

  林

  毅

  吕雅东

  市发展研究中心主任

  市外事办主任

  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主任

  市法院副院长

  市检察院副检察长

  市信访局局长

  市委编办主任

  市绩效考核中心主任

  边合区管委会副书记

  市总工会主席

  团市委书记

  市妇联主席

  市科协主席

  市工商联主席

  市残联理事长

  市发改局局长

  市扶贫办主任

  市工信局局长

  市市场监管局局长

  崔东彪

  市教育局局长

  智金国

  市公安局政委

  李

  宙

  市民政局局长

  郑青龙

  市司法局局长

  李

  镐

  市财政局局长

  崔春虎

  张立民

  金昌德

  麻长祥

  崔云龙

  金

  杰

  郑

  林

  曹晓东

  郭风友

  金光革

  李松哲

  公维雁

  吴英爱

  周钦军

  金

  辉

  蔡勇军

  金美英

  金光明

  张大志

  市人社局局长

  市医保局局长

  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州生态环境局图们市分局局长市住建局局长

  市城管大队大队长

  市交通局局长

  市水利局局长

  市林业局局长

  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市商务局局长

  市卫健局局长

  市审计局局长

  市应急管理局局长

  市文广旅局局长

  市融媒体中心主任

  市民宗局局长

  市政数局局长

  市供销社主任

  金慧淑

  市红十字会会长

  蔡龙豪

  新华街道党工委书记

  李

  华

  向上街道党工委书记

  李

  伟

  月宫街道党工委书记

  王学斌

  石岘镇党委书记

  金文松

  凉水镇党委书记

  崔

  豪

  月晴镇党委书记

  尹金浩

  长安镇党委书记

  张泽升

  市社保局局长

  张怀珠

  市气象局局长

  金龙德

  市统计局局长

  景荣锋

  市税务局局长

  王

  萍

  图们海关副关长

  李崇辉

  市消防大队大队长

  郑玉花

  人民银行图们市支行行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政数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政数局局长金光明兼任。办公室成员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有关部门负责同志担任。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按程序报领导小组组长批准。领导小组实行工作会议制度,工作会议由组长或其委托的副组长召集,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必要时邀请其他有关部门人员参加。

  (二)各业务组及专班

  领导小组下设12个业务组,实行业务组长包保负责制。各业务组组长由各领域市级领导兼任,副组长由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或正科级领导干部兼任。各专班负责人由业务组常务副组长即牵头部门主要负责人或正科级领导干部兼任。

  1.优化市场环境组

  组

  长:赵占秋

  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

  副

  组

  长:吕雅东

  市市场监管局局长

  成员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法院、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市税务局、市住建局、市政数局、市发改局、市自然资源局、州生态环境局图们市分局、市商务局、市社保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

  优化市场环境组办公室(工作专班)设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专班负责人)由市市场监管局局长吕雅东担任,办公室成员(专班工作人员):由成员单位分管此项业务的领导组成。

  2.优化开放环境组:

  组

  长:宋述山

  市委常务副书记

  吴文浩

  市政府副市长

  副

  组

  长:李松哲

  市商务局局长

  成员单位:市商务局、市人大教科文卫民侨外办公室、市政协社会法制民族宗教与港澳台侨外事委员会、市外事办、市发改局、图们海关。

  优化开放环境组办公室(工作专班)设在市商务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专班负责人)由市商务局长李松哲担任,办公室成员(专班工作人员):由成员单位分管此项业务的领导组成。

  3.优化法治环境组:

  组

  长:具慧顺

  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王

  琦

  市政府副市长、公安局局长

  副

  组

  长:郑青龙

  市司法局局长

  成员单位:市司法局、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市政协社会法制民族宗教与港澳台侨外事委员会、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政数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

  局、人民银行图们市支行、市发改局、市交通局、市住建局、市水利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健局、市医保局、市工信局。

  优化法治环境组办公室(工作专班)设在市司法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专班负责人)由市司法局局长郑青龙担任,办公室成员(专班工作人员):由成员单位分管此项业务的领导组成。

  4.优化人才环境组:

  组

  长:李京柱

  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副

  组

  长:郑明浩

  市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崔春虎

  市人社局局长

  成员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纪委监委、市农业农村局。

  优化人才环境组办公室(工作专班)设在市委组织部,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专班负责人)由市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郑明浩担任,办公室成员(专班工作人员):由成员单位分管此项业务的领导组成。

  5.优化招商环境组:

  组

  长:吴文浩

  市政府副市长

  副

  组

  长:李松哲

  市商务局局长

  高

  峰

  边合区党工委副书记

  成员单位:市商务局、边合区、市工信局、市人社局、人民银行图们市支行。

  优化招商环境组办公室(工作专班)设在市商务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专班负责人)由市商务局局长李松哲担任,办公室成员(专班工作人员):由成员单位分管此项业务的领导组成。

  6.优化民营经济环境组:

  组

  长:方光辉

  市政府副市长

  副

  组

  长:林

  毅

  市工信局局长

  成员单位:市工信局、市发改局、边合区、市住建局、州生态环境局图们市分局、市林业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教育局、市卫健局、市文广旅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政数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人社局、市供电公司、市农电公司、市水务集团、长春燃气公司。

  优化民营经济环境组办公室(工作专班)设在市工信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专班负责人)由市工信局局长林毅担任,办公室成员(专班工作人员):由成员单位分管此项业务的领导组成。

  7.优化政务服务环境组:

  组

  长:赵占秋

  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

  副

  组

  长:金光明

  市政数局局长

  成员单位:市政数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司法局、市工信局、市财政局、石岘镇、长安镇、凉水镇、月晴镇、新华街道、向上街道、月宫街道。

  优化政务服务环境组办公室(工作专班)设在市政数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专班负责人)由市政数局局长金光明担任,办公室成员(专班工作人员):由成员单位分管此项业务的领导组成。

  8.优化项目建设环境组:

  组

  长:赵占秋

  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

  副

  组

  长:金光明

  市政数局局长

  成员单位:市政数局、市住建局、市发改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工信局、市民宗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州生态环境局图们市分局、市交通局、市林业局、市水利局、市文广旅局、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气象局、市消防大队、市农电公司、市供电公司。

  优化项目建设环境组办公室(工作专班)设在市政数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专班负责人)由市政数局局长金光明担任,办公室成员(专班工

  作人员):由成员单位分管此项业务的领导组成。

  9.综合组:

  组

  长:赵占秋

  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

  副

  组

  长:金光明

  市政数局局长

  成员单位:市政数局、市委办、市政府办、市绩效考核中心、市发展研究中心。

  综合组办公室(工作专班)设在市政数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专班负责人)由市政数局局长金光明担任,办公室成员(专班工作人员):由成员单位分管此项业务的领导组成。

  10.督查组:

  组

  长:赵占秋

  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

  副

  组

  长:孟莉莉

  市绩效考核中心主任

  金光明

  市政数局局长

  成员单位:市绩效考核中心、市政数局。

  督查组办公室(工作专班)设在市绩效考核中心,承担督查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专班负责人)由市绩效考核中心主任孟莉莉担任,办公室成员(专班工作人员):由成员单位分管此项业务的领导组成。

  11.解放思想组:

  组

  长:高

  放

  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副

  组

  长:申延斌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车

  勇

  市发展研究中心主任

  成员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新时代文明实践宣教中心、市发展研究中心、市委党校、市融媒体中心、市人社局、市教育局。

  解放思想组办公室(工作专班)设在市委宣传部,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

  公室主任(专班负责人)由市委宣传部副部长申延斌担任,办公室成员(专班工作人员):由成员单位分管此项业务的领导组成。

  12.奖惩组:

  组

  长:吕秀生

  市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

  李京柱

  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副

  组

  长:徐培强

  市纪委副书记

  成员单位: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绩效考核中心、市政数局。

  奖惩组办公室(工作专班)设在市纪委监委,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专班负责人)由市纪委副书记徐培强担任,办公室成员(专班工作人员):由成员单位分管此项业务的领导组成。

  每组排列在第一位的部门为牵头部门,其他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各业务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业务组办公室提出,按程序报业务领导小组组长批准。业务领导小组实行工作会议制度,工作会议由组长或其委托的副组长召集,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必要时邀请其他有关部门人员参加。

篇二:市场监管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

  

  市场监督管理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报告

  一一2022年9月X日在XX县XXXX会议上

  根据安排,我向会议报告XX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

  况。

  一、基本情况

  (一)以"谋〃为先手棋,高位部署高效推进。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县优化营商环境会议精神和各项决策部署,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一项

  重要的政治任务,统一思想,靠前谋划。聚焦工作短板,多次召开专

  题会议安排部署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坚持局、股、所三级联动,一体

  推进,统筹抓促。

  (-)以〃放〃为总基调,以〃服〃为落脚点,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一是

  “一窗通办”,打造登记服务〃升级版〃。扎实推进线上〃一网通办〃、线

  下〃一窗通办〃工作,为市场〃准入〃提供便捷服务。多种途径不间断宣

  传全程电子化,及时公开办理流程,积极引导和鼓励广大企业、群众

  通过全程电子化方式申办营业执照。二是简化程序,实现企业开办〃再

  提速〃。推进企业名称自主申报、住所登记〃负面清单+申报承诺〃制等。

  保持企业设立登记时间压缩至X个工作日(4个工作时)以内,营业

  执照当场办结率XX%以上。2022年1-8月新登记企业XX户(其中全

  程电子化XX户),新登记个体工商户XXXX户。三是释放红利,提升

  企业退出〃便利度〃。建立多元化的市场主体退出制度,优化普通注销

  制度,拓展简易注销登记主体适用范围。今年1-8月,XX户企业办理

  普通注销,XX户办理简易注销登记;XX户个体工商户办理普通注销,XX户办理简易注销登记。

  (三)以〃管〃为主旋律,维护公平竞争秩序。不断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强化行刑衔接,对守信企业〃无事不扰〃,对违法行为〃利剑高悬〃。牵

  头制定“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并组织实施,持续做好涉企信息归

  集共享工作。开展信用约束和失信联合惩戒,2022年以来列入严重

  违法失信企业X户,限制失信被执行人担任企业高级管理人员X人次。

  建立健全公平竞争审查定期评估、动态清理长效机制,加强反垄断和

  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坚决整治市场乱象,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二、存在的困难问题

  一是政务服务效能有待提升。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接件窗口的政府购

  买服务工作人员流动性大,沟通培训不到位。以往能在一楼就接件录

  入系统,发县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审批打照就可以完成的业务,现在

  需要县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既录系统又审批,加大了工作量,影响办

  件效率。并且接件窗口分工不精确,有时候存在因业务交叉导致推诿

  的情况,让办事群众心生不满。

  二是信息归集平台需进一步优化。目前"互联网+监管〃类的信息归集

  平台过多,如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协同监管平台一云南等,且各平台之间无法共享信息,需将相同的信

  息多次重复录入不同的平台,加重了基层工作负担。

  三是云南政务服务网未充分发挥作用。云南政务服务网是实现〃一网

  通办〃的入口,但各部门对平台的使用宣传力度不够,导致群众对平

  台的知晓率不高,使用率也明显偏低。

  四是服务市场主体的意识仍有不足,部门协作还需加强深化。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将优化营商环境作为〃一号工程〃和“一把手工程〃,落实《XX市全面优

  化营商环境三年攻坚行动计划(20XX-2OXX年)》等文件要求,深化〃放

  管服〃改革,保护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动高质量发展。

  一是不断优化审批程序,培育发展市场主体。贯彻落实《市场主体登

  记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推进企业开办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用

  好企业开办〃一窗通〃平台,积极推进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应用。大力

  推行个体工商户登记通过〃一部手机办事通〃(APP)办理。落实住所

  (经营场所)登记承诺制,全面推广〃一址多照〃、〃一照多址〃。全面

  实施简易注销,将简易注销公示时间压缩到XX天。落实市场主体歇

  业制度和市场监管信用修复机制,支持市场主体延长生命周期。推进

  市场主体培育提升工程,用好XX市市场主体培育协同暨大数据应用

  平台,抓好〃个转企〃和〃四上〃企业培育。今后四年全县市场主体数量

  年均增长XX%O

  二是提升服务质量和效率,打造优质高效政务平台。严格执行政务服

  务事项基本目录,加大简政放权力度。依托〃互联网+政务服务〃方式,多渠道提升政务服务的参与水平。以营业执照为身份信任源点,全面

  关联企业各类常用电子证照等相关信息,联合建立政务数据汇聚保障

  机制和基础数据更新联动机制。持续做好“多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着力推进〃照后减证〃。加强服务窗口建

  设和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推进食品经营许可“网上办〃,减少

  申请人跑腿次数,提高现场核查效率,进一步缩短食品经营许可办理

  时限。

  三是健全市场监管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严格执行全国统一的市

  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完善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

  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涉企监督检查机制,依据市场

  主体的信用评价等级,合理确定、动态调整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实

  现监管〃无事不扰〃而又〃无处不在〃。加强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完善

  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制度,建立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机制。开展风

  险监测工作,建立风险预警处置和防控联动机制。推行行政指导监管

  方式。推行包容审慎监管,实现法律〃权威力度〃和执法〃人性温度〃的高度融合,逐步建立从轻处罚、减轻处罚、不予处罚〃两轻一免〃清单

  制度。深入推进协同监管,加强横向联合执法,建立健全跨部门、跨

  区域执法协作联动机制。适时更新权责清单,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落实市场监管行政执

  法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依法规范监管执法行为。

  四是加强市场秩序综合治理,创建放心消费环境。加强市场综合监管,统筹推进线上线下市场一体化监管。认真执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

  施细则》,持续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规定和措施,提

  高公平竞争审查质量。加强对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和经

  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垄断行为的线索排查,加大对不正当竞争违

  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强化行业管理、执法和司法衔接。落实《XX县

  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实施意见》,全面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

  护、管理和服务水平。持续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

  品行动,加大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重点时段的假冒伪劣商品整治力

  度。按照〃五个放心〃标准,加强食品、旅游、商超、商业综合体等重

  点行业、重点经营场所的放心消费创建,切实规范商品交易市场经营

  管理活动。

  五是严守〃四大安全,,底线,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统筹安全与发展,深入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对涉及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公共安全的特殊行业、重点领域加强全覆盖监管。推进食品安全标本

  兼治,提升药品安全治理能力,加强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保障特

  种设备运行安全,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大消费维权行政执法力度,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公共安全。

  发言完毕。

篇三:市场监管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

  

  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公布日期】2021.11.03?

  【字

  号】

  【施行日期】2021.11.0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药政管理

  正文

  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省局机关有关处室、省药品检查中心、省药品审评中心:

  现将《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学习贯彻抓好工作落实。

  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21年11月3日

  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全省深化“放管服效”改革持续创优营商环境会议精神,持续优化药品监管领域营商环境,为市场主体提供最大便利、更优服务,大幅提高市场主体办事的便利度和可预期性,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对标先进、争创一流”目标要求和“三无”“三可”(“无差别、无障

  碍、无后顾之忧”,

  "可预期、可信赖、可发展”)营商环境建设要求,围绕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群众最关心、最现实、最迫切的问题,对标国内优化营商环境先进省(区、市),着力解决药品监管领域存在的堵点、痛点、难点问题,持续优化药品监管领域营商环境,不断优化企业和群众办事体验,提高便利度,增强获得感,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二、工作步骤

  专项行动自2021年10月开始,至2021年12月底结束,共分动员部署、自查自纠、优化提升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10月31日前)。制定工作方案,建立工作台账,夯实工作责任,深入宣传发动。畅通企业群众问题反映渠道,广泛收集市场主体对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建议。

  (二)自查自纠(11月1日至11月30日)。围绕按照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及“证照分离”全覆盖改革部署要求,结合药品行政审批工作实际,聚焦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政策落地、企业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解决等,深入开展自查自纠。重点围绕: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四种方式分类改革推进情况;政务服务“好差评”通报等反映的问题,工作人员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特别是“吃拿卡要”等,形成问题清单,建立整改企账,认真自查自纠,深入查找推进优化营商环境中的薄弱环节。

  (三)优化提升(12月1日至12月31日)。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回头看”,对发现的问题深刻分析、制定整改举措,明确整改标准,并及时总结,建立预防长效机制,推动实现企业反映问题有效解决,营商环境整体有效提高。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切实把市场监管领域优化营商环境纳入重要议事日

  程,认真研究、主动谋划,以专项行动为契机,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和优化提升工作,着力推动药品监管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改善。

  (二)完善工作机制。不断完善工作措施,切实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做好工作进展情况、问题清单、整改台账等信息报送,重大问题随时报告。

  (三)抓好宣传解读。进一步加强对已出台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措施的宣传解读,着力提升政策知晓度和可及性,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参与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工作的良好氛围。

篇四:市场监管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

  

  淄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淄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全面推行行政指导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淄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公布日期】2021.04.28?

  【字

  号】淄市监法字〔2021〕35号

  【施行日期】2021.04.2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市场规范管理

  正文

  淄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

  《淄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全面推行行政指导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局,市局有关科室、直属单位:

  根据《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指导工作的通知》(淄政办字〔2021〕32号)相关要求,现将《淄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全面推行行政指导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淄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4月28日

  淄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全面推行行政指导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服务走在监管前”工作理念,创新行政管理方式,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根据《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指导工作的通知》(淄政办字〔2021〕32号)部署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行政指导具有非强制性、民主性、灵活性等特点,对优化服务、完善监管、维护经济社会秩序和推动经济社会和谐发展,以及为公民、法人和社会组织服务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是对行政执法方式的有益补充,系统各单位要将行政指导融入行政执法全领域、全过程。

  开展行政指导主要遵循以下原则:

  (一)自愿原则。行政执法机关实施行政指导应当以行政相对人自愿为前提,能够被当事人认可。不得采取强制或者变相强制等方式迫使其接受行政指导。

  (二)合法原则。行政指导的工作内容和实施方式应当在法定职责范围内进行,不得超越法定权限,违反法定程序,不得侵害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

  (三)合理原则。行政机关应当优先采取行政指导的方式实现管理目的,采取的方法应当必要、适当。

  (四)公正公开原则。实施行政指导的事项应当公开,对待行政相对人要一律平等。

  (五)便民利民原则。实施行政指导应当针对不同事项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方法,为行政相对人提供优质便利服务。实施行政指导要兼顾社会和个人权益,做到既维护正常的经济社会管理秩序,又能使行政相对人受益。

  (六)效能原则。实施行政指导尽量做到简明高效,以最小的投入取得最大效益。将效率和效益作为衡量行政指导的标准,不得开展无实效或者无实质内容的行政指导,不得给行政相对人带来不必要的负担。

  二、实施方式

  系统各单位在办理行政指导事项时,可以根据不同业务领域、不同业务事项,结合工作实际,采取以下几种方式:

  (一)政策指引。利用掌握的政策法规优势,通过信息公开、窗口摆放书式资料、发布法规查询工具等方式,对行政相对人进行引导,提供服务。

  (二)意见建议。根据管理职能,利用专业优势,为行政相对人“出主意、提建议”,协助、指导其建立并完善管理制度,规范自身行为,合法经营,健康发展。

  (三)提示提醒。在监管执法过程中,发现行政相对人可能出现行政违法等问题,可以向其制发行政指导意见书,提示其及时纠正。根据群众投诉举报情况和日常执法数据分析等,对某些时段、某些领域违法频率高或者可能发生违法行为等情形的,及时以重点相对人约谈、公开发布行政指导意见书、提示告诫函等形式,及时向行政相对人宣传解释法规政策,告知管理要求,提示、提醒其按照法律规定和政策要求履行义务,加强自律,最大限度减少违法违规行为。

  (四)劝导警示。对违法情节轻微、无主观故意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根据省、市“不罚清单”等相关规定,通过向当事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和承诺书、不予处罚决定书等方式,告知其立即纠正违法行为,规劝其承诺不再发生类似违法行为。

  (五)示范引领。系统各单位针对食品、药品、特种设备等重点监管领域,可以依法采取公开发布“黑红榜”、评树“放心消费创建示范单位”等方式,从正反两方面进行警示、引领,实现管理目的。

  (六)案件回访。系统各执法办案单位对自己承办的重大执法案件或者在一定范围、一定领域具有普遍影响的案件,定期或者不定期进行回访,指导其进行范围、整改。同时举一反三,通过发布典型案例等方式,警示、指导行政相对人自觉遵守法律法规。

  三、任务分工及要求

  市委、市政府已将全面推行行政指导工作纳入“一号改革工程”优化营商环境2021年重点任务清单,系统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根据本方案要求,扎实开展工作,确保取得实效。

  (一)市局政策法规科负责制定实施方案,并按照全领域覆盖的原则,牵头梳理编制全市市场监管系统行政指导目录清单,并在本部门网站向社会公开,同时,根据市司法局要求上传至涉企检查网络备案系统“行政指导专区”。各区县局根据当地政府要求,负责本单位行政指导方案制定、目录清单编制发XXX具体实施等工作。

  (二)市局各相关科室、单位配合政策法规科做好行政指导目录清单编制发布等工作;根据责任分工,具体实施相关行政指导工作;做好对各区县局相关行政指导实施的监督、指导。

  (三)市局各有关科室、单位和各区县局在实施行政指导后,要根据市司法局相关要求,及时、全面录入“淄博市涉企检查网络备案系统”。

  (四)系统各单位要将行政指导融入到监管执法全过程,贯穿在行政执法的事前、事中、事后各环节,做到行政指导在监管执法的全过程覆盖。

  (五)监管执法人员要发挥信息资源和专业优势,在各自监管执法领域开展行政指导,做到善于使用行政指导开展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制。市局建立由“一把手”负总责、相关业务分管领导重点抓、政策法规科审查指导、各科室单位分工负责、监管执法人员具体实施的工作机制,推动行政指导工作落地、实施。系统各单位和监管执法人员要切实转变观念,提高认识,将行政指导作为加强管理的重要抓手,认真抓好贯彻执行。

  (二)加大力度,稳步推进。系统各单位要立足工作实际,进一步细化工作措

  施,做到行政指导具体化、规范化;要规范使用本方案所附文书,在不能满足工作需要时,可以自行修改或者补充制作;要避免用行政指导代替行政执法,造成行政不作为、乱作为;要注意行政指导的合法性与适当性,避免因行政指导产生行政纠纷,实现行政指导与规范执法的高度和谐。

  (三)积极创新,务求实效。系统各单位要本着合法、适当、有效的原则,积极探索开展行政指导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创新工作思维,逐步完善行政指导工作机制;要加强食品安全监管APP地运用,提供行政指导信息化、规范化水平。要加强学习培训,确保执法人员准确把握行政指导的原则要求和方式方法,提高工作质效。

  (四)及时调度,做好总结。市局政策法规科要做好相关工作推进情况调度,跟进督促指导,对于工作推进中发现的好经验、好做法要及时进行总结推广;市局相关科室单位和各区县局要在抓好行政指导工作具体实施的同时,做好相关文书资料的制作、存档,并根据要求及时统计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和相关资料。对于不按规定推进落实的,市局将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后续此项工作的牵头部门如有新的部署要求,将再另行通知安排。工作中遇到问题,请及时与市局政策法规科联系。政策法规科联系人:张沛法,电话:3110918。

  附件:1.淄博市市场监管局行政指导目录清单;

  2.行政指导有关文书。

  附件1淄博市市场监管局行政指导目录清单

  行政指

  主要法规依据

  责任单位

  主要指导方式

  序号

  导项目

  《公司登记管理条

  登记许例》《工业产品生产许1可行政指导

  可证条例》等

  登记注册科

  意见建议

  政策指引

  政策指引

  信用监

  《企业信息公示暂

  信用监管科

  意见建议

  示范2管行政指导

  行条例》等

  引领

  政策指引

  价格监

  《价格法》《价格

  价监科

  3管行政指导

  管理条例》等

  提醒

  示范引领

  不正当

  《反不正当竞争竞行为

  4法》等

  行政指导

  直销活

  政策指引

  动、禁止

  《直销管理条例》5传销行政指导

  网络交

  《电子商务法》

  易监管

  《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6行政指导

  法》等

  合同行

  《民法典》《合同

  政策指引

  网监科

  意见建议

  提示提醒

  示范引领

  市场科

  政策指引

  《禁止传销条例》等

  反不正当竞意见建议

  提示争科

  提醒

  示范引领

  政策指引

  反不正当竞意见建议

  提示争科

  提醒

  示范引领

  意见建议

  提示

  7为行政指导

  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等

  意见建议

  提示提醒

  政策指引

  拍卖活

  《拍卖法》《拍卖

  市场科

  8动行政指导

  监督管理办法》等

  提醒

  野生动

  《野生动物保护物交易行为9法》等

  行政指导

  消费者

  《消费者权益保护

  权益保护

  法》《山东省消费者权

  10行政指导

  益保护条例》等

  政策指引

  市场科

  意见建议

  提示提醒

  政策指引

  消保科

  意见建议

  提示提醒

  示范引领

  政策指引

  广告行

  《广告法》等相关

  广告科

  11为行政指导

  法规

  提醒

  产品质

  《产品质量法》

  量管理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12行政指导

  管理条例》等

  《食品安全法》

  食品生产科

  《食品安全法实施条

  食品安例》《食用农产品市场13全行政指导

  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

  食品流通科

  意见建议

  提示餐饮服务科

  提醒

  示范引领

  抽检特食科

  政策指引

  政策指引

  质量监管科

  意见建议

  提示质量发展科

  提醒

  示范引领

  意见建议

  提示意见建议

  提示

  药品零

  政策指引

  售、使用

  药品监管科

  《药品管理法》等

  意见建议

  提示14行为行政指药品风险监测科

  提醒

  示范引领

  导

  医疗器

  政策指引

  械经营、使

  《医疗器械监督管

  医疗器械科

  意见建议

  提示15用行为行政指导

  化妆品

  《化妆品监督管理经营活动

  16条例》等

  行政指导

  《特种设备安全

  特种设

  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备安全工作

  17察条例》《淄博市电梯行政指导

  安全条例》等

  政策指引

  特监科

  意见建议

  提示提醒

  示范引领

  政策指引

  化妆品科

  意见建议

  提示提醒

  示范引领

  理条例》等

  提醒

  示范引领

  政策指引

  计量工

  《计量法》《计量

  计量科

  18作行政指导

  法实施细则》等

  提醒

  示范引领

  标准制

  《标准化法》《标定及实施

  19准化法实施条例》等

  行政指导

  认证认

  《认证认可条例》

  认证认可科

  20可活动

  《认证机构管理办法》意见建议

  提示

  政策指引

  标准化科

  意见建议

  提示提醒

  示范引领

  政策指引

  意见建议

  提示

  行政指导

  《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等

  提醒

  示范引领

  检验检

  政策指引

  《检验检测机构资测服务活动

  认证认可科

  意见建议

  提示21质认定管理办法》等

  行政指导

  提醒

  示范引领

  商标使

  《商标法》《商标用及保护

  22法实施条例》等

  行政指导

  专利运

  《专利法》《专利用及保护

  23法实施细则》等

  行政指导

  政策指引

  知保科

  意见建议

  提示知促科

  提醒

  示范引领

  政策指引

  知保科

  意见建议

  提示知促科

  提醒

  示范引领

  政策指引

  行政处

  罚案件涉及24违法行为行政指导

  回访

  其他政

  市场监管相关政策策方面

  25法规文件

  行政指导

  备注:本目录清单未列明的事项,各责任单位根据“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和相关法规规定,具体实施行政指导;各区县局按照本目录清单及相关事权划分,按

  政策指引

  “服务走在意见建议

  提示监管前”专班

  提醒

  意见建议

  提示

  市场监管相关

  综合执法

  提醒

  劝导警示

  法律法规

  支队

  示范引领

  案件

  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具体组织实施辖区内行政指导工作。

  附件2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指导意见书

  **市监行指字[]号

  :

  根据你(单位)申请,经研究,现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指导对象应注意的事项:

  你(单位)在实施我局行政指导意见时遇到问题,请及时与行政指导人员联系。

  本局联系人:

  电话:

  **市场监督管理局

  年

  月

  日

  注:本文书用于行政相对人申请行政指导时使用,一式二份,一份送达,一份归档。

  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指导意见书

  **市监行指字[]号

  :

  经检查发现你(单位)存在:

  (相关不符合规定行为)

  (违反了相关规定或者可能发生违法行为)

  现建议你(单位)于收到本指导意见书之日起()日内,改正(纠正):

  (需要改正或者纠正的问题)

  你(单位)在实施我局行政指导意见时遇到问题,请及时与行政指导人员联系。

  本局联系人:

  电话:

  **市场监督管理局

  年

  月

  日

  注:本文书用于监管执法中发现需要对行政相对人进行行政指导时使用,一式二份,一份送达,一份归档。

  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约谈通知书

  **市监约字[]号

  :

  因

  (约谈事由)

  我局认为需要与你(单位)交流沟通有关事项,你(单位)可以根据自己的意见选择是否接受,如果你(单位)接受,请你(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他主管人员,于

  年

  月

  日,到

  (具体地点)进行沟通交流。

  沟通交流时请携带以下材料:

  1.

  2.

  3.

  本局联系人:

  电话:

  **市场监督管理局

  年

  月

  日

  注:本文书一式二份,一份送达,一份归档。

  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约谈记录

  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至

  年

  月

  日

  时

  分

  地点:

  行政约谈人姓名:

  执法证号:

  行政约谈人姓名:

  执法证号:

  记录人姓名:

  执法证号:

  约谈对象:

  约谈事项、过程及结果:

  约谈人(签名):

  记录人(签名):

  被约谈人(签名或盖章):

  注:此文书可加续页。

  市场监督管理局

  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回访表

  案件名称

  案件承办人

  回访人

  当

  名称(姓名)

  事

  人

  情

  况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回

  我单位及相关行政执法人员在该案办理过程:

  1.执法是否访

  规范、文明();

  2.是否接受相关人员请客送礼();

  内

  3.是否借执法之机谋取不正当利益();

  4.是否违反法定程容

  序();

  5.是否滥用职权()。

  其他需要反映的问题:

  回

  访

  内

  容

  回访人(签名):

  年

  月

  日

  你对我局建议或者需要我局协助解决的问题:

  行政处罚决定的履行情况和对行政相对人的建议意见:

  回访对象(签名或者盖章):

  年

  月

  日

  注

  1.反映情况必须真实,不得诬告陷害、打击报复;

  2.请在括意

  号内明确注明“是”或“否”的意见,如果为“是”,请列出详情;

  事

  项

  注:本文书一式二份,一份送达,一份存档。

  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指导登记簿

  序号

  指导对象

  指导方式及内容

  指导结果

  时间

  指导人员

  3.如需邮寄,请寄送

  收。

篇五:市场监管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公布日期】2021.04.28?

  【字

  号】京市监发〔2021〕31号

  【施行日期】2021.04.2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工商管理综合规定

  正文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工作方案的通知

  京市监发〔2021〕31号

  市市场监管执法总队,各区市场监管局,经开区商务金融局、行政审批局、综合执法局,燕山市场监管分局,市局机场分局,市局机关各处室,各事业单位,各协会、学会:

  现将《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4月28日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工作方案

  按照市委市政府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决策部署,持续系统推进市场监管部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助力首都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以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4.0版为重点,结合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相关改革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市场监管总局工作部署,进一步聚焦市场主体关切,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两区”建设,在深化市场准入制度改革、完善事中事后监管体系建设、营造高质量供给环境、提升政府服务质效、推动京津冀一体化、强化法治保障等方面持续加强探索研究,进一步降低准入门槛、增强监管效能、提升服务便利度,提高改革协同性,着力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不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内生动力,为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主要任务

  (一)深化市场准入制度改革,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

  1.统筹推进“证照分离”改革。会同相关部门按照国家“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要求,全面清理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对全市所有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行清单管理并向社会公布;清单之外不得限制企业进入相关行业或领域,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即可自主开展一般性经营。着力推进“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2021年底前取消审批、改为备案或实行告知承诺的事项力争达到100项以上,自由贸易试验区力争达到150项。

  2.进一步深化市场主体登记制度改革。深化市场主体登记告知承诺制度,探索简化登记企业相关协议决议等过程性文件,积极探索结果登记制模式。不断完善以“e窗通”为基础的一体化在线服务平台,强化税务、社保、市场监管等环节协同办理。

  3.持续提升企业注销便利度。实现注销通知书电子送达功能,积极开展长期吊销未注销企业强制注销试点,做好破产清算企业的注销登记工作,畅通市场主体退出渠道。

  4.持续推进行政审批事项告知承诺制。系统推进北京市市场监管部门行政审批事项告知承诺制改革,对于通过事中事后监管能够纠正不符合审批条件行为、有效防范风险的审批事项,依申请人申请和承诺实行告知承诺制。根据审批事项风险情况和工作实际,积极在部分区域、办理项、办理情形中开展告知承诺制探索,将更多符合条件的事项纳入告知承诺制改革。

  推行广告发布登记、部分重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核发、计量标准器具核准(复查)、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告知承诺制改革。

  5.探索“证照联办”新模式。开展市场监管部门职权内的食品类相关许可事项“证照联办”改革试点,实现企业申请营业执照和办理行政许可材料一次提交、并联审批,缩短办理时限。

  6.不断深化工业产品准入制度改革。落实国家压减涉及工业产品的行政许可事项和强制性认证事项的相关改革举措。严格执行国家强制性认证目录调整措施,落实强制性认证管理制度,加大对企业自我声明的宣传,加强对目录内产品以及相关认证活动的监管力度。

  7.在自由贸易试验区试点食品经营备案制。在本市自由贸易试验区内,将“食品经营许可(仅销售预包装食品)”改为备案制,并纳入“多证合一”登记改革。从事“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经营者,可在企业登记注册环节一并办理备案手续,企业取得市场监管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食品经营(销售预包装食品)”的,视为已完成备案,即可开展预包装食品销售活动。

  8.全面落实“一照多址”改革。市场主体已公示其分支机构实际经营场所或在营业执照注明分支机构住所的,依法为其分支机构办理市场监管部门相关许可事项审批手续。

  9.探索建立外商投资“一站式”服务体系。会同相关部门,优化外资企业服务模式,完善“e窗通”系统功能,实现外资企业一次登录、一次认证、一次提交材料,即可办理企业注册、预约开户、外汇登记等高频事项。提升区级外商投资企业注册登记“一窗办理”水平。

  (二)完善监管执法机制,严守安全底线维护市场秩序

  10.推动本市事中事后监管体系建设。持续发挥事中事后监管联席会议办公室作用,统筹推动《北京市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方案》加快落实,严格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推动监管责任落实,解决相关领域监管难题。组织、开展综合监管信息系统研究和建设,提升事中事后监管的科技化、智能化水平。研究制定本市《关于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工作的意见》,切实增强涉企检查的规范性和系统性。

  11.持续拓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范围。实现各部门涉企“双随机”检查事项覆盖率不低于90%。健全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管理,实现执法检查人员“应纳必纳”。进一步拓展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覆盖范围,制定第二批跨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将各部门检查频次高、对企业干扰大且适合合并的检查事项全部纳入跨部门联合抽查范围。除特殊行业、重点领域外,按照不同风险级别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将随机抽查的比例频次、被抽查概率与抽查对象的信用等级、风险程度挂钩,大幅压减检查次数,减少对守法诚信企业的干扰。

  12.推进信用监管工作。持续落实《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信用分类

  监管工作(暂行)的通知》,强化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将企业信用分类结果作为市场监管部门开展分类监管的参考,实施差异化监管。不断完善企业信用信息归集、公示机制,提高信息归集效率,提升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完整性、规范性、准确性和及时性。

  13.优化重点领域监管方式。聚焦食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领域制定重点监管事项清单。

  完善“北京冷链”追溯平台,拓展追溯范围,实现进口冷链食品全程“可追溯、可监管、可查询”。按照全市和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工作部署,根据国家食品工业企业质量安全追溯平台建设情况,推动引导本市符合条件的重点食品企业接入平台,加强食品工业企业质量安全追溯管理。

  持续对特种设备进行全链条监管,开展全市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在生产环节对有投诉举报和涉嫌存在质量问题的生产单位实施重点检查,在使用环节对风险分析确定的重点设备使用单位实施专项检查,对公众聚集场所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年度内至少检查一次,对重要活动、重点工程使用的特种设备实施专项检查,对获证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进行证后监督检查,对使用单位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进行监督检查。

  14.引导规范网络市场健康发展。立足市场监管部门职责,加强对网上直播和短视频营销的监管。落实国家引导平台经济有序竞争的有关政策。进一步完善《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主体责任清单》。落实网络交易监督管理规定,加大宣传指导。持续开展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依法打击网络违法行为。持续开展电子商务领域跨平台联防联控试点工作。通过引导企业制定自律公约,积极探索互联网新业态治理创新。

  15.持续推进“互联网+监管”。以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监管事项目录清单为基础,动态调整市市场监管局监管事项目录清单和检查实施清单。持续做好市

  场监管部门监管行为、监管对象、执法人员、“双随机、一公开”等监管数据汇聚,以及风险预警核查处置工作。

  16.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依托本市权力清单,进一步梳理市场监管领域行政执法事项目录,从源头上减少不必要的执法事项。持续落实《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定》、《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轻微违法行为容错纠错清单》,规范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不断健全执法容错纠错工作机制。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跨部门、跨领域执法信息共享,通过联合执法、综合执法等方式提升行政执法整体性、协同性和效能性。全面梳理市场监管部门涉企检查事项清单,落实行政检查单制度,进一步明确市场监管部门行政检查标准,推动行政检查事项、内容、方式、标准全公开。

  17.整治市场秩序突出问题。开展本市涉企收费专项治理,加强供电、供气、公路、铁路、民航等行业的执法检查,重点查处不执行政府定价、指导价、擅自制定收费项目或标准,对于已取消项目继续收费、不传导降价等行为,坚决避免减税降费红利被截留。加大对本市侵犯商标、专利、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以及制售假冒伪劣学生用品、成品油、汽车配件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强知识产权类案件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知识产权失信主体“黑名单”信息公示。开展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舆论关注和市场监管风险大的突出问题,集中力量加大执法力度,依法查办一批性质恶劣的典型案件,严惩一批违法主体,充分发挥警示震慑作用。与相关单位共同开展行业协会违法违规收费、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移动应用程序(APP)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等专项治理工作。

  (三)完善质量技术基础服务,推动产品服务供给质量提升

  18.鼓励企业创制国际国内先进标准。持续推进实施首都标准化战略补助资金政策,支持企业创制先进标准。落实国家以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为基础、第三方

  机构开展评估的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推动企业标准化水平持续提升。积极组织开展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监督检查工作。推动中国检测标准转化为国际通用标准。

  19.积极培育产业计量技术创新中心。服务北京“两区”建设,聚焦科技创新、服务业开放、数字经济、区域协同开放和高精尖产业发展战略,制定《关于促进北京产业计量技术创新中心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推动“政产学研用资”多元主体深度融合、协同创新,构建产业计量技术创新中心,持续培育计量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服务产业高质量发展。

  20.探索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试点。以产业聚集区为重点,引导有条件的地区开展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试点,融合计量、标准、检验检测、认证认可等要素资源,面向企业、产业、区域提供质量基础设施综合服务。

  21.深入实施质量提升行动。发挥北京市政府质量管理奖激励作用,树立行业质量管理标杆,推广获奖企业的先进质量管理模式和经验。健全缺陷产品召回制度,推进完善市区两级消费品召回管理工作机制,督促企业履行质量责任。发挥政府引导和指导作用,支持企业通过自我声明或第三方评价等方式满足“同线同标同质”要求,维护“同线同标同质”的高端质量品牌信誉。继续加大绿色产品、有机产品认证宣传力度,持续推进高端品质认证工作。

  (四)优化政务服务,实现利企便民高效

  22.推进市场监管部门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整合市场监管部门权力事项清单和政务服务事项清单。按照全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工作要求,逐项明确市场监管部门行政许可事项设定依据、实施机关、许可条件、办理程序、办理时限、申请材料、适用范围、有效期限、中介服务等要素,着力提升政务服务标准化水平。落实政务服务事项进驻大厅和综合窗口受理工作。清理精简市场监管部门重复审批和各类不必要的审批事项,清理规范公告备案、计划目录、布局限制、认证

  检测等各类管理措施,规范实施备案程序,严防各类变相审批和违规乱设审批,动态调整市场监管部门政务服务事项。开展隐性壁垒清理工作,切实消除市场监管部门审批执法领域不合理管理措施。

  23.持续简化优化政务服务事项办理。实现市、区两级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深度全部达到四级(含)以上,“全程网办”事项分别达到90%和80%以上。完善线上线下办事流程,推广申请材料和办理结果的无接触送达,落实指尖行动计划、电子证照数据汇聚、跨部门跨层级联办事项“全程网办”、引导式集成套餐服务、企业“服务包”等各项工作要求。加强市场主体登记、审批结果等信息资源共享,为市场主体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政务服务,切实提升企业办事体验。

  24.优化惠企政策事项申请流程。对于政府专项资金补贴、重点项目支持等确需企业申请的惠企政策事项,合理设置并公开申请条件,简化申报材料、办事流程等申报手续。

  (五)发挥职能优势,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

  25.进一步强化京津冀市场监管执法协作。完善跨区域市场监管执法协作机制,构建京津冀三地“1+N”执法协作体系,推动区域协同治理能力提升。

  26.推动京津冀质量技术基础服务互认和采信。推动京津冀区域协同地方标准制定、京津冀计量技术规范共建共享,制定落实《2021年京津冀检验检测认证监管区域合作行动计划》,推动检验检测结果互认和采信。

  27.推进京津冀政务服务一体化。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务服务事项“跨省通办”工作要求。逐步实现北京、天津、河北自贸试验区内政务服务“同事同标”,推行食品安全抽检结果京津冀三地互认,实现工业生产许可证、保健食品广告审查、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三地通办。

  (六)持续强化法治保障,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环境

  28.扎实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贯彻落实《北京市进一步推进公平竞争审查

  工作的实施意见》,加大对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和各区政府的检查督促力度,推进监督考核工作。扎实做好增量政策审查和存量政策清理工作。加大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培训和宣传力度。

  29.推动法规制度建设。结合改革工作实际,积极推动市场监管业务领域内相关法律法规调整和授权工作。将疫情防控、改革创新试点及日常工作中行之有效并可长期坚持的做法逐步上升为制度规范。对于不合时宜的管控措施和临时性审批事项做到及时清理。

  30.持续落实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加强各业务领域改革政策落实过程的统筹协调和跟踪督导,巩固已有改革成效,及时发现解决改革中出现的各类问题。

  三、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加强党组对优化营商环境改革的统一领导。建立完善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台账和联络协调机制,细化任务层级和责任分工,定期汇集任务进展情况强化跟踪督办,确保改革任务落地。各牵头处室要加强改革任务的顶层设计、整体谋划和协同推进,完善体制机制建设。各处室做好本领域改革任务的细化落实,加强对区局的工作指导。全市层面的改革任务要注重统筹安排,加强与其他各相关单位的沟通协调,一体化推进相关领域改革。各区局要结合辖区实际情况,落实好本区优化营商环境改革任务,积极开展先行先试探索。

  (二)抓好政策落实。积极开展“一把手”走流程活动,落实“好差评”工作制度,积极关注解决企业群众“办不成事”有关问题,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使改革真正利企惠民。持续关注企业群众反映集中的堵点难点问题,开展探索研究,做好下一步工作谋划。

  (三)做好政策宣传培训。梳理公布惠企政策清单,多渠道发布和解读改革政策,根据企业实际需要精准推送政策,及时总结宣传改革做法和经验,为企业和群众查询和掌握政策创造便利。加大对一线人员业务指导和政策培训,提升一线人员

  服务意识和业务水平,加强企业群众办事过程中的政策讲解引导,充分发挥政策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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