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读书报告7篇,供大家参考。
在人们素养不断提高的今天,报告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报告具有语言陈述性的特点。一听到写报告就拖延症懒癌齐复发?它山之石可以攻玉,下面小编为您精心整理了7篇《读书报告》,希望能够给您提供一些帮助。
读书报告优秀 篇一
从教将近十年,一直在思考怎样“教好”数学课,如何让学生喜欢我的数学课,伏案回眸,发现我是一种“什么都想抓,什么都想要”的状态,总想把会的都教给学生,让学生什么都学会,最后发现:这种“一厢情愿”的学习状态不仅没让学生学的很好,而且老师和学生都很累。
今年暑假,拜读了俞正强老师写的《种子课》这本书,特别是书中的一句话“莳也若子置也若弃”,让我思绪良多,感触颇深。“莳也若子置也若弃”源于柳宗元的《种树郭橐驼传》—他用“莳也若子置也若弃”来描述树的态度。俞老师在书中很形象的这样描述:如果将某一知识系统作为一棵树,这棵树的生长过程表现为若干节“课”,那么,一定有一些课需要莳也若子,充分理透脉络;一定有一些课可以置也若弃,让学生充分自主。“莳也若子”的课,通常处于起点或节点,谓之“种子课”。“置也若弃”的课,通常处于点与点之间,谓之“生长课”。
俞老师的这段话寓意深刻,愈品愈感其厚重,愈品愈明晰。之前的一些困惑也都豁然开朗,是啊,学好“种子课”,后面才会有“生长的力量”,而不是没有生长的重复。比如《厘米的认识》就是一节“种子课”,这节种子课就是可供迁移、可供生长的关键课。它的意义在于将数学知识植根于学生的经验之中,这样,学生的所有经验就会支撑种子的芽进行生长。因此,种子课的特点是深耕细作,不怕花时间。只有把这样的“种子课”上好了,后面的《分米的认识》、《米和毫米的认识》这些“生长课”才有生长的力量,才能更“放心”地放手给孩子。当然课堂上的40分钟肯定是不够的,但俗话说的好:“磨刀不误砍柴功。”刀磨透了,当然是费时一些,但后面就会省时间了。
其实,我们的学生本身便是一颗来自天地的种子,无论是否愿意,都会生长。既然是种子,那么,就不是白纸任意涂鸦了,就像华应龙老师所说“学生不是工业、是农业”,需要施肥、等待、守望。是啊,学生是带着能量、带着春夏秋冬的记忆、带着生长的使命而来,需要我们去体会、去感悟、去尊重、去唤醒。
读书报告怎么写 篇二
拜读了费孝通先生的代表作《乡土中国》一书,感触颇深。在对于本书的阅读过程当中,我一度是感到相当困惑的,以至于在第一遍的阅读过程中,我一口气囫囵吞枣般地看完了以后,云里雾里的,对于书中的内容,竟是一点儿感觉和想法也没有。无法,我去找了一些别人写的有关乡土中国的分析和书评,看完了以后,再去阅读原书,这才有一点自己的感悟与理解。在写自己的这篇读书报告的过程中,我在写到相关章节的内容时,又把原书翻了一翻,发现不同时候,看同一内容,我的理解与思考也是不同的。所以,这篇读书报告,也许格式上会略显松散,而因为是个人读书的心得体会,一些理解和思考也许会不尽正确,恳请老师指正。
第一部分,本书脉络梳理。
说实话,如果说费先生的另外一部代表作——《江村经济》是他关于微观社区调查研究方法的实践应用,那么《乡土中国》则是依据实践的经验所总结出的总体框架。该书代表了他研究方法的转向,从微观的视角中跳出来,进而从宏观的角度审视整个社会,分析社会的整体架构,提出自己的普遍模式理论。因此,《乡土中国》的阅读,我感觉一开始是有点晦涩难懂的,里面涉及到的很多是理论方面的东西。所以首先,有必要对本书的脉络进行一个梳理。
《乡土中国》共有十四章。论述了中国乡土社会中种种现象,根深蒂固的观念与传统,以及这些东西对于社会,人的反作用。
一。中国社会的乡土性。
作者在第一章《乡土本色》开篇一句就是“从基层上看,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由此定下了本书的核心论断。以后的内容,无不是围绕着中国社会的“乡土性”这一特征来讲的。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中国传统社会,农业占主导地位,农业的发展需要土地,所以人口就以土地为中心而聚集。而土地是不可能移动的。由此,就决定了乡土社会里,人口的流动必然是不频繁的。进一步说,依靠农业生存的人们是粘着在土地上的,因此乡土社会就具有稳定性。中国传统的农业社会,不像美国,实行的是机械化管理,精耕细作、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占据着主导地位。这样,就决定了传统的乡土社会,又具有相对的独立性。每家每户都能够自给自足,商品的交换与买卖就显得多余了。所以,在后面的内容里,作者依据乡土社会稳定性与独立性的特点,进一步论证得出,商业在传统的农业社会,难以得到充分发展。
乡土社会的稳定性与独立性,其显著表现形式之一,就是,生活在这个圈子里的人,互相都是熟悉的。一个家里有个什么婚丧嫁娶啊之类的,左邻右舍都是知道的,要做人情的。
与此同时,生活在这个圈子里的人,他们对于自己生活的环境也是熟悉的。而随着现代文明的发展和对乡土社会的冲击,原先生活在乡土社会里的人有些会离开自己所熟知的乡土社会,进入到城市生活当中,因为他们对于城市环境的不熟悉,也许会做出很多令人啼笑皆非的事情。于是,进城的人们,就会被讥笑为“土气”,是“乡下人”。
作者在第二章《文字下乡》和《再论文字下乡》中,从乡土社会的层面来批驳推行“文字下乡”的人所持的认为乡下人不识字是因为“愚”的观点,进而根据第一章所述的生活在乡土社会里的人,对于他们生活圈子里的人和事都是熟悉的这样一个论断,推导得到,在乡土社会里,很多时候,文字的使用有其局限性。我个人看来,《文字下乡》和《再论文字下乡》这两章与后面的内容联系并不十分密切。也许是作者插进去讲的一个关于乡土文化推广层面的个人抒怀。
二。乡土社会的人际关系和社会结构。
很多人认为,费先生在《乡土中国》一书中一个新的概念——“差序格局”的提出,是一大创举,是对中国传统人伦关系的一种精妙的概括。作者在《差序格局》一章中,将中西方社会进行了对比。他将西洋社会的类型称为“团体格局”,若干人组成一个个团体,就像一捆捆扎起来的木柴;将中国乡土社会的类型称为“差序格局”,每个人都以自己为中心,像一个水波纹一样,按亲疏远近向外扩开一圈圈的社会圈子。这种差序格局中的个人与他人之间的社会关系,不像团体中的分子那样大家立在一个平面上,而是像水的波纹一样,一圈圈推出去,愈推愈远,愈推愈薄。作者把社会关系的这种一轮轮波纹之间的差序称为人伦。中国人讲究人伦——君臣、父子、夫妇、长幼……讲的是一种差等关系,这种种差等关系各自有它们应该遵守的规则。在这种差序格局里,个人与他人的交往便是以“人伦”为基础的。当个人以自己为中心,“推己及人”,形成一圈圈的社会圈子时,这圈子是可大可小具有伸展性的。人们往往根据其实际需要而相应扩大或缩小其圈子的范围。正因如此,在中国的乡土社会中,家的概念是模糊的,小的时候父母子女是一个家,大的时候可以囊括伯叔等,甚至大至整个家族。但是无论这圈子如何伸展收缩都只局限于父系一方的范围内,这是中国传统父系社会的特点。
将焦点从人际关系转向社会群体上,我们会发现在中国的乡土社会中,家族是一个很显耀的社群,在乡土社会中扮演着极其重要的角色。家族从结构上包括家庭,最小的家庭也可以等于家族。它不但承担生育的功能,而且也担负着政治、经济、宗教等其它社会功能。
三。乡土社会的秩序维持。
乡土社会秩序的维持,很多方面和现代社会秩序的维持是不相同的,乡土社会是一个“礼治“的社会,这里的礼,并非所谓的“文明”,“慈善”,“善良”等等,而是社会公认合式的行为规范。合于礼就是说这些行为是对的。而在乡土社会里,这些礼是怎么来的呢?我们可以认为是经过一代一代的传承而遗留下来的,人们已经惯于遵守的并被认为是对的一些传统。礼的推行并不依靠暴力和权力而是依靠教化。礼治的可能必须以传统可以有效地应付生活问题为前提,因此,在一个变迁的社会里,传统的效力是无法保证的。而作者一开始就已经说了,乡土社会相对来说是静止的,变迁很慢,这也就为礼治提供了存在的温床,并且生生不息。
乡土社会自有自身的一套礼治秩序。长期的教化把外在的规则转化为了人们内在的习惯,人们遇到问题,习惯于从传统道德中寻求解决的途径,而非是法律。而在传统乡土社会里,人们是本能地抗拒打官司,以法律途径来解决问题的。这在我们看来,似乎是不可理喻的,甚至会认为乡土社会里的人简直是野蛮,抗拒现代文明。但是,作者在这里给我们阐释了这样一种“无讼”的观念存在的合理性。在乡土社会里,必有一些人和事不容于传统道德,但是随着新的司法制度的推行下乡,这些本来不容于乡土伦理的人和事却从此找到了一种新的保障,他们可以不服于乡间的调节而诉诸于法律。这个时候,法律制度就成了包庇这些败类的保护伞了,这与乡土社会是格格不入的。最后,作者的结论是,要推行司法下乡,务必要使民众做好思想和心理上的接受与准备。
四。乡土社会的政治结构与政治权力。
在《无为政治》,《长老统治》,《名实分离》和《从欲望到需要》这四章中,作者向我们介绍了四种权力类型,它们分别是横暴权力,同意权力,长老权力和时势权力。横暴权力,也就是人们通常所说的“专制,”“独裁”等,它体现的是权力的压迫强制性。这里,我们可以将传统社会里的皇权理解为是横暴权力的一个表现形式。而同意权力,我们不妨认为它体现了权力的妥协性。从社会分工的。层面上来说,人们共有着应有的权力和应尽的义务,但是,别人的权力对于我来说就是应尽的义务。这就存在着矛盾。而社会的存在和发展,社会分工的平衡必须得以维系下去,就要有权力做保障,同意权力就是人与人之间为了维系社会分工的平衡所做出的相互妥协。中国的乡土社会并非是一个富于抵抗性的组织,于是就容易成为皇权的发祥地;另一方面来说,横暴权力的发生需要经济基础,而农业的帝国是虚弱的,没有办法为皇权的继续发展提供相应的经济基础。似乎这个时候,就应该是同意权力发生作用的时候了,但是,同意权力是在社会分工越发达的情况下才会越扩大,而传统的乡土社会是自给自足的,社会分工并不发达。于是,传统社会的统治者们为了皇权的维持,在天高皇帝远的乡土社会里,采取了“无为政治”的统治法方法。这里所说的“无为政治”,是对于统治者而言的,在乡土社会内部,人们认为这是长老统治。这里就涉及到了第三种权力——长老权力。长老权力,我们也可称之为是教化权力,顾名思义,它是通过教化人们而得以实现对乡土社会的统治的。这里就和我们前面所说的乡土社会的礼治秩序发生了联系。长老往往由年龄长的人来担任。因为在乡土社会中,年轻人是循着年长人的足迹一步步地向前走的,他们在生活中遇到的问题最可行的办法是询问年长的人。年长的人在诠释传统,在教化晚辈方面具有无可非议的资格和权力。而平时生活中产生的一些纠纷,一般也是由长老作为权威的评判者。德高望重的长老们,就是礼的象征,是正确的行为范式,是道德标准。乡土社会注重礼治,注重传统,相对稳定,变迁不快,这也为长老权力的存在和发展提供条件。
第四种权力,时势权力,这是在社会变迁较快,传统难以适应社会变迁时产生的一种类型,乡土社会变迁十分缓慢,时势权力在中国的乡土社会中并不是那么显眼。
第二部分,关于《血缘与地缘》一章的一些理解与思考
我读的是这个版本的,北大出版的
我读的是这个版本的,北大出版的
之所以把这一章独立出来讲,是因为在看这一章的时候,有蛮多的感悟和思考,也是比较随性的。
费先生在这一章里,阐述了血缘社会的实质以及血缘社会与地缘社会的关系和区别,最后指出,随着社会的发展,血缘结合到地缘结合的转变是社会性质的转变,也是社会历史的转变。
乡土社会因为它的相对静止性,因此,极易因为血缘结合而形成血缘社会。实际上,这二者是相辅相成的。一方面,乡土社会的经济基础——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造就了它的相对独立性和静止性,或者,我们可以说是稳定性;另一方面,血缘结合加固了这种稳定性。而作者对于地缘的解释,虽在文中没有明确指出,我的理解是,乡土社会尽管稳定,但还是会流动的,人口会增长,而土地不见得会增长,于是,人口就发生了迁移——为了寻求可供开垦的更多的土地。这些人群迁移到另一个地方,与其它的一些原本陌生的,从别的地方迁移来的人住在一块,从陌生到熟悉,于是,就形成了地缘结合。就好像现在的“唐人街”一样。但是,作者指出,在稳定的社会中,地缘实际上不过是血缘的投影,因为稳定的社会鲜少有人口的流动。这些人因为血缘结合,然后又形成了地缘结合。再说道上面我举的“唐人街”的例子。实际上,虽然对于唐人街离得人们来说,他们没有实质上的学院关系,原先也是互不认识的,但是,在更深层次地推。他们都是炎黄子孙,身上留着华夏民族的血液。从这个层面上来讲,地缘不过是血缘的延伸。
关于血缘与地缘的分离,这在中国的乡土社会中,是相当困难的。作者在书中举了“客边”、“新客”等例子,我这里想补充一个例子。我家所在的浙南小镇龙港,我们家所在的社区教新度村。我们家是后来才搬来的,所以可以说是所谓的“新客”了。这个社区里的本地人都姓孔。他们根据每家每户人口,男丁的多少,辈分的高低,不同程度地拥有这个社区的所属的土地、房产。而当属于这个社区的土地或者房产需要拍卖时,允许认购的对象也仅限于同族人,外姓人是不行的。
作者在这一章里还讲到里关于乡土社会里商业的发展问题。因为传统的乡土社会主要是依赖于血缘关系而结合的,所以相互之间,一般都是熟悉的。中国有句老话叫“亲兄弟还明算账。”话虽说得轻松,但实际上是很难讲得清的,这其中涉及到血缘、亲情、人论道德等诸多方面。而乡土社会里的交易是以人情来维持的,是相互馈赠的方式。比如我表姐上高中的时候,我妈妈么包了一个红包给她,而等到我上高中时,我姑姑也包了一个红包给我。这样的交易很具有局限性,普通的情形就是在血缘之外建立商业基础。对于我来说,你是毫无血缘关系的陌生人,这样,我们之间的贸易往来就会显得轻松简单许多,没有了人情的负累,帐也很好算清。而我们说,乡土社会的变迁不快,外乡人想要融入一个乡土社会中也不容易,人跟人之间都相互熟知,这样的环境下,商业的发展缓慢也就不足为奇了。
费孝通先生自己说:“这里讲的乡土中国,并不是具体的中国社会的素描,而是包含在具体的中国基层传统社会里的一种特具的体系,支配着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搞清楚我所谓乡土社会这个概念,就可以帮助我们去理解具体的中国社会。”《乡土中国》一书,实在是我们了解和研究中国社会的经济、文化的必读之作。
读书报告优秀 篇三
一直久仰《红楼梦》的大名。但以前总是对他提不起兴趣。总是觉得贾宝玉一个堂堂的男人,整天和一群女流之辈瞎混的故事有什么好看。后来中央电视台的百家讲坛放了《刘心武揭秘红楼梦》的一个系列节目。讲到了很多有意思的事情。我也断断续续的看了几集,才对红楼梦有了一些新的认识。后来在图书馆来乱逛的时候偶然翻到了红楼梦,于是就借来看了。
到目前为止,书还没有看完。只看到了70多回,因为毕竟还是要以学业为重,只能利用一些课余时间来阅读。读的也是囫囵吞枣的,很多东西都还没有细想。但是对我这个水平来说,也应该差不多了。按刘心武说的曹雪芹写的前八十回才是精华。后四十回完全就是狗尾续貂,我还没有看到后四十回,还无法验证这句话,不过即使看了倒也不一定看的出来。
在红楼梦里,人物众多,但是发一个人物的人性都十分的鲜明,即使只有寥寥数笔,曹雪芹也能把人物的性格特点表达出来。而且对环境的描写,也十分细致,让人有种身临其境的感觉。红楼梦里所涵盖的知识面也非常多。以致于有人专门的开了以红楼梦里所描写的食物为基础的红数菜馆。还有的人就专门研究红楼梦里的诗,一本小说里的诗就值得人去专门研究,可见红书中诗的数量之多,质量之高,含意之丰富。
红楼梦里的人物之多,关系的复杂也是令我感到惊讶。以致我现在有些人物的关系我也不是理的十分清楚。这也是为什么曹雪芹历经数十年才完全这部巨著。只是后来由于借阅者的丢失,又有版本说是因为被为而查禁,故意烧毁。才导致了我们只能欣赏到原版的80回,
在红楼梦的人物中,每个阶段我所喜欢的人物也是不同的。刚开始我对林黛玉每天都是哭哭啼啼的感到十分的厌烦,但随着故事的不断发展,人物的性格也丰满起来,我也开始能够理解为什么曹雪芹把人物写成这个样子的原因,在大观园的众多人物中也数林黛玉的才华最出众。
对红楼梦的文学性的欣赏来说,我是没有什么太多的评价。主要是因为我自己知识能力有限。对小说理解不够深刻。对我来讲,只是看看其中的情节。对小说的所谓的反封建性质还不是能够深刻理解。我个人认为作者想通过贾宝玉来反映他对封建社会的深恶痛绝是有点不勉强的。贾宝玉厌恶读书,完全是因为他贪玩的天性所致。贾只是一个小孩而已,哪个小孩不贪玩呢?而且一个有钱的公子哥不愿读书也是可以想象的。没有生活的压力。读书有什么好呢。读不读书都是一样的生活。那边是大观园的姐姐妹妹,那边是烦闷的私塾,我想大部分的人都不会有心情读书吧。
看了一些相关的红学研究的书,说实话,我可以理解为什么很多人中意于红学研究,因为这本书确实有它的独到和美妙之处,但是我同样认为有些研究是有些过火了。只是主观的臆断,而没有足够的证据。说实话,曹雪芹老先生死了那么多年,有谁知道他的脑子里到底想的是什么呢。虽然他的作品是能够反映他的思想,但是我们不能什么东西都往里放的啊。
毕竟他只是小说。但是却有人生拉硬拽的去找生活原型。我觉得未免有些牵强。毕竟这只是一部小说。不是回忆录。或者传记。
读书报告 篇四
读了《晏子使楚》这篇课文,我体会到了晏子是个聪明、机智,善于辞令的外交家;也体会到了楚王是个知错就改的国王。
课文主要写了有一回,齐王派大夫晏子去访问楚国,楚王仗着自己国势强盛,想乘机侮辱晏子,显显楚国的威风。楚王三次侮辱了晏子,但都被晏子反驳了,从这以后,楚王不敢不尊重晏子了。
说晏子机智,我是从晏子让楚王大开城门迎接他,我只所以觉得晏子十分机智是因为晏子说:”这是个狗洞,不是城门。只有访问狗国,才从狗洞进去。“这句话的意思是:如果楚王一定要让晏子钻”狗洞“的话,楚国就是狗国,如果楚王打开城门的话,楚国就不是狗国。作为楚国国王,总不能让国家成为狗国吧!如果楚国成了”狗国“,那么他不就成”狗王“了。所以楚王只能打开城门。因此,我认为晏子甚为聪慧。
说楚王是知错就改的好国王,我是从”楚王听了,只好赔不是,说:“我原来想取笑大夫,没想到反让大夫取笑了。”这句话中体会到的。楚王三次想侮辱晏子,但都没有成功,所以他只好给晏子赔不是了。但如果换成其他人,可能就不会像楚王这样,而可能会继续侮辱他,但楚王没有那样做,所以我认为楚王是个知错就改的好国王。
晏子真了不起,我们要向他学习,学习他能说会道,随机应变的能力,同时也要学习楚王知错就改的品格哦!
读书调查报告 篇五
一、调查目标
近年来,纸张媒体日益发展,文化繁多,传播广泛、迅速。这有力的促进了文化的了解、交流、发展,却也使一些不利于未成年人的信息流窜,影响未成年人的成长。。为了确保学生完成这一课外阅读量,更快地建设一个和谐的书香校园,特作此调查,以便更清楚了解同学们课外阅读情况。同时也使“广泛的阅读兴趣,扩大阅读面,增加阅读量,多读书,好读书,读好书,读整本的书”的阅读目标尽快实现
二、调查对象及调查方法
调查同校的50名同学,采用问卷调查的方式来了解同学们的课外阅读情况及建议。
三、调查内容
主要从“课外阅读兴趣”“阅读种类的倾向”“坚持读书的习惯”三个方面调查、分析。
四、 调查结果分析
(1)阅读兴趣浓厚
调查表明:很喜欢读书的同学占到82%,一般喜欢读书的同学占到14%,而不喜欢读书的同学有4%。这样的情况说明了同学们的阅读意识树立较强,阅读兴趣浓厚,明白了阅读对身心发展的益处。
(2)阅读面狭窄,多倾向于小说
调查表明:喜欢阅读故事小说的同学占38%,喜欢读名著文学的有22%,有14%的同学喜欢读史学故事,喜欢读科普类和时事杂志的均为10%,喜欢人物传记的只有6%的同学。由于小说的故事性、情节性较强,所以深受同学们的喜爱,但相对那些知识性较强的书籍喜爱的人就大大减少。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是因为同学们的阅读广泛性不强,只针对个人喜欢的书籍阅读,没有做到全面提高。
(3)坚持读书的习惯没有养成
调查表明:能够做到每天坚持阅读的同学只有26%,经常阅读但没能完全坚持的人占大多数,为56%,有18%的同学只在想起来的时候阅读,阅读计划性较差。这体现了同学们没有坚持阅读的观念,不了解坚持阅读的好处。
五、调查建议
经过以上实践调查,了解了中学生的读书状况对其个人的成长发展有极大的影响。所以中学生应重视课外阅读,选择阅读的书籍时应重视、谨慎,远离不利身心发展的书籍,选择有价值、有意义、有利于中学生成长的书籍。而老师应指导学生“不动笔墨不读书”,提高学生的写作技巧和口语能力。家长也可陪伴孩子一起读书,营造一种良好的读书氛围,从而使文明素质、文化涵养得到提升。
最新读书报告 篇六
本来想读康德的《判断力批判》,但去图书馆借了翻看之后,发现它太过于抽象,太过于晦涩难懂。鉴于这个原因,又去借了曹俊峰的《康德美学导论》,一是因为其与老师开的当代美学有一定关系,有助于理解老师讲的一些名词、知识点。二则是这本书毕竟是导论,有指引的意思,作者会帮助解释其中的一些高深难奥的概念。经过一段时间的阅读,其中大部分理论已有所掌握,如什么先天原理,判断力批判的大致过程及其内容,康德关于美学的一些看法等。但由于书中涉及内容过于繁杂,且自己的能力有限不能一一进行阐释。而且有些东西也不求甚解。所以笔者计划选取其中一些自己相对理解的理论或美学观点对其进行归纳整理,阐释康德的美学观点,并会穿插一些笔者自己的见解。
下面笔者将主要阐释康德对于艺术的定义及其看法。“艺术”的定义自古以来有众多的美学家、哲学家、文学家都进行过解读及其阐释,在此笔者不再一一赘述,鉴于笔者所阅读之书,将主要对本书中的观点进行整理归纳。
艺术一词的解释在本书的第十三章第一节,题目就是“什么是艺术”。题目虽是“什么是艺术”,好像作者要给我们一个定义,但事实上却不是这样的。因为在康德看来没有什么事物是能够用一段文字来进行定义的,他能做的只是通过对比比较的方法,找出它与其他事物的不同点,进而归纳出其最本质的东西。了解了它的本质我们自然就会对其总体概念有一个明确的把握。
康德在此就是将艺术与非艺术进行对比,这些非艺术主要包括自然、科学、手工艺三个方面。先不提康德是怎样将他们进行比较的,在此我们先看一下康德进行对比的思路,即其思维方式是怎样的。首先他将艺术与自然进行对比。这说明了他首先承认了艺术的社会性或是人工性,他将二者对立开来。然后是科学,科学是一种探索事物运行规律的学科,是物质性的,由此看来康德将艺术区别于具有一定目的性或是目的性十分明确的事物。最后是手工艺,手工艺是具有使用价值的技术,可见康德将艺术与实用也有所区别。这就是他的基本思路,从大到小,从粗到细一层一层进行剖析。
康德首先是这样将艺术与自然区别的:艺术不同于自然。艺术是与自然绝然不同的两类事物。艺术与自然最大的不同就是它是一种“人工产品”而不是自然作用的结果。由于是人工产品它就有了一个重要特征,即它是以理性为基础的`有目的有意图的自由的产品。在这里康德强调了“理性”这个词。理性在这里应该理解为有意识的,经过思考的。为了将它更加明了化康德又举了一个非常典型的例子,即蜂房的例子,蜂房并不是一件艺术品,康德如是说,这并不是因为它在外在形式上与艺术品有多大区别而在与制作的动因、过程不同。蜜蜂没有理性,没有意识,它是靠生物本能不自觉地建造蜂房的,在建造之前它并没有一定的计划和意图。假如由人来建造一个一模一样的蜂房就可能是艺术。人们在建造之前已经有了一个明晰的影像,建造什么样的,怎样造,完全出于自由,有目的有计划,经过理性的思考。这就可能成为艺术。再次我们注意到,康德强调了“自由”。“自由”在这里有极其特殊的意义,在这里自由是理性的自由,人们建造蜂房没有物质利益的趋势,纯粹是为了实现自己的一个意图。
其次康德将艺术与科学相区别。因为科学同艺术一样也是人类精神的创造物。在将二者进行对比的时候康德的概述有些抽象。他认为艺术是“人类的技巧”,而科学是知识,即“能不同于知”。“知”是指认识、情感、欲求(即三大批判),而“能”是指这三种能力之外的技能。二者的不同在于机能各有先天原理,可以施以先验的判断;技能没有先天原理,只能做不能解。在此笔者的理解是科学是有一定规律的事物,人们只要掌握了它的规律就可以模仿出一模一样的东西。而技能即艺术则不行,艺术是没有先天原理的,所以它没有一定的规律,人们可以做出这样的东西,但不能模仿复制,没有一模一样的艺术品。
最后康德又将艺术与手工艺进行了比较区分。康德从目的、制作活动和结果等方面来揭示艺术与手工艺的区别。从目的来看,艺术是为了获得愉快的感受,手工艺是为了赚钱。从制作的性质看,艺术活动自身是令人愉悦的,是完全按照艺术家的构想而操作的,在艺术创作中艺术家保持了真正的主体性,他的主观愿望是可以全部灌输到作品中去的;而手工艺则是一种劳动,一种谋生的工作,对于主体来说,这种工作只能令人痛苦,毫无愉快可言。在这里康德反复强调了“愉快”,即主体的愉快。而愉快归根结蒂仍是自由的延伸。因为愉快实现的前提必定是自由,被压迫的、强制性的劳动或活动是不可能获得愉快感的。手工艺要么是被生活所迫,要么是被老板所迫,所以它在根本上是不自由的。
由此可以归结出康德对于艺术的主要概念:一,它是理性的(自由属于理性的范畴)。二它是毫无规律可言的。对于这两种表述笔者没有多少不认同。但对于康德在对比中提到的一些名词笔者则有自己的意见。在康德的表述中,他曾提到艺术品和艺术家,艺术品笔者认为是无可争议的,但艺术家就有值得商榷的地方。在这里康德明显是把艺术家与艺术品进行了一对一的硬性规定,即艺术品是艺术家的产物。笔者不认同这种观点,至于原因笔者在此想先把自己对于艺术的概念做一些描述,从而才能从整体性对其进行反驳。笔者认为所谓艺术首先它必定是“人工产品”,这与康德的表述一样,但本质却不同。“人工产品“不仅仅是人的体力劳动,主要是指人的意识活动,笔者认为应该将体力劳动与意识活动或是脑力活动割裂开来。他们之间不应该有必然的联系,没有经过体力劳动的事物但经过了人的意识活动的加工也可以成为艺术。如自然造化的石头,可能因其独特的造型而引起人们的兴趣,从而成为艺术品。在这个过程中,并没有体力劳动的参与而仅仅是意识活动的结果。所以艺术品不一定是艺术家所创造的,除非艺术家在这里具有泛性意义,即发现艺术的人也可以成为艺术家。
除此之外,对于康德所陈述的主体的愉快性笔者持怀疑态度。因为有些艺术尤其是文学艺术的创作者创作本身并不是一个愉快的过程。如巴尔扎克、陀思妥耶夫斯基、契诃夫等作家他们创作本身要么是为了生计所迫,将创作视为生活手段,要么是内心激愤所致。所以他们本身是谈不上愉快的。康德从这个方面进行论证显然有其偏颇的一面。笔者认为,艺术是使人的内心或是精神获得一种满足并加以认可的形式,。笔者强调的是他者,即主体之外,也是欣赏者或是观众。上述作家作品虽然自身并没有什么愉快性可言,但其受众却获得了一种满足,或悲或喜,并对其加以认可,因而成为了一种艺术。如1917年马塞尔。杜尚把一个男人的小便器作为一件艺术品进行展示,显然他是将它作为一件艺术品,而且受众也予以认可。而它之所以能够成为一件艺术品正是因为它满足了受众的一个精神需求,即猎奇。所以,对于艺术而言,他者是起主要作用的。在这里我想有必要提一下学者朱狄的一句话来支持自己的观点:“所谓作品,也就是人使用的媒介手段把思想情感贮在他体外的某种物质形态上,从而使人们可以鉴赏它,它的审美价值并不因有更多的人去鉴赏它而有所减少,而且原则上经得起任何人去鉴赏,如没有这种信息贮存,艺术作品也就不成其为艺术作品了。”
上述即是康德对于艺术的概述及笔者自己的一些见解。对于哲学大师的反驳虽让人觉得有些可笑,但真理往往是不分界限的。
合同整改措施活动策划起诉状 篇七
苏轼作文,三曹好句排比句采访读后感,主义写景整改措施职业道德组织生活会的句子物业管理发言委托书竞聘,合同申请报告职业道德陶渊明褒义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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