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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局农贸市场疫情防控应急预案(6篇)

时间:2023-05-05 17:06:02 浏览量:

篇一:商务局农贸市场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农贸市场对禽流感防控应急预案

  关于农贸市场禽流感防控应急预案

  根据《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主城区暂停活禽交易、暂时关闭活禽交易市场的通告》(杭政【2013】54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有效预防、控制禽流感疫情的发生、传播,对农贸市场活禽交易区实行暂停交易,并出台市场防控禽流感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内容如下:

  一、预防控制原则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采取以控制管理传染源为主的综合性防治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当前正值H7N9禽流感易发高发季节,而菜市场和农贸市场又是禽流感重点防控区域,对禽流感的防控切不可以掉以轻心。各县(市)区商务部门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切实增强做好农贸市场禽流感防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坚决克服麻痹大意和松懈思想,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各项工作部署,要全力以赴、扎扎实实抓好疫情防控工作。

  二、严格辖区责任制。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的一把手是禽流感疫情防控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主要责任人,菜市场和农贸市场开办者为直接责任人。对不认真履行职责,导致疫情发生或扩散的责任人,一律严肃追究责任。

  三、加强源头控制和清洁消毒。菜市场和农贸市场开办者要落实管理责任,要督促经营者严格建立索证索票制度,及时掌握市场内经营户家禽的来源。要对禽类销售区域进行统一消毒,各市场加大清扫力度,及时清理宰杀垃圾,做好环境卫生保洁。活禽经营做到销售和宰杀隔离,以减少病毒传染风险。

  及时向各农贸市场开办者及活禽宰杀经营户推荐各种消毒药品。休市期间,督促其全面落实消毒措施,清除禽类排泄物,对禽笼、宰杀工具等进行彻底消毒,佩戴白衣白帽白口罩,避免人禽交叉感染。要加强监督,强化责任追究制度,对因整治工作不力、工作不到位等造成禽流感通过市场传播蔓延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加大宣传防控力度。要通过市场内的公告栏、广播、电子显

  示屏等宣传设施,将H7N9型禽流感动态和预防注意事项及时向广大消费者和经营户宣传,提醒保持良好个人卫生习惯,采取有效措施防范疫情传染,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五、完善应急预案,妥善处置突发情况。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完善禽流感防控应急预案,切实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一旦发生疫情,要立即启动应急机制,各司其职,协同联动,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疫情扩散蔓延。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不得瞒报、漏报、迟报。

篇二:商务局农贸市场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农贸市场新冠防控应急预案范文

  农贸市场新冠防控应急预案范文

  在日常学习、工作和生活中,有时会出现一些意料之外的事件或事故,为了减小事故造成的危害,总归要预先编制应急预案。那么你有了解过应急预案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农贸市场新冠防控应急预案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管领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进一步加强农贸市场监管,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现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农贸市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防控工作各项要求,为维护农贸市场市场秩序、物价稳定,保障全县群众“菜篮子”安全放心,遏制疫情蔓延势头作出积极贡献。

  二、重点任务

  (一)落实市场责任。要依法落实市场主办方者和经营户的第一责任人责任,必须做到“五个一律”,即:农贸市场一律每日开展清洗消毒,市场经营人员一律佩戴口罩,市场一律张贴和滚动播放防控宣传资料,市场主办方一律签订防控责任状,农贸市场入口处一律开展经营户及消费者体温测量。

  (二)抓好市场排查。由市场主办方对市场经营户网格化管理,市场管理人员担任专职网格员,由网格员落实市场内经营户及雇工情况,尤其是对从县外返回市场的经营户的防控筛查工作并登记在册,做到一户不漏。开展体温检测和县外人员询问排查,县外人员必须居家隔离十四天后无异常,方可进入市场。加强对外来人员和车辆管控,对维持市场正常运转必要的人员和车辆进行进场消毒,并实施封闭式管理,不得与本地人员密切接触,发现情况应及时报告,并按要求采

  取措施。对年前停业现要求开业的市场,必须对市场进行全面消毒,对所有经营户排查合格,并经县市场监管局验收同意后方可开业。

  (三)加强市场监管。各单位应加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期间监督管理工作,开展每日巡查。严禁市场内经营户经营任何形式的活禽、野生动物;严禁市场内以野生、野味等名义进行宣传、招揽顾客。同时,按规定严格监督市场方做好对经营户商品来源的索证索票,建立健全进货台账,禁止没有进货凭证、检疫证明或来自疫区的产品入场销售。

  (四)维稳市场物价。各单位密切关注农贸市场开业、停业、休市情况和主要农副产品的.供应、价格情况,严禁哄抬物价、囤货奇居。要督促指导各农贸市场举办者和经营户切实落实社会责任,牢牢守住农贸市场保障民生底线,保障菜篮子供应充足、食品安全、价格平稳,人民群众必需的农副产品不脱销、不断档。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充分发挥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领导小组、指挥部)作用,统筹协调,将各项防控措施第一时间、不折不扣落实到位,真正提高全县农贸市场防控能力和防控水平。

  (二)强化督查指导。县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要深入一线,及时了解监管动态,对薄弱环节、突出问题要针对性地加大检查力度,强化对全县各农贸市场防疫工作的指导和督查。

  (三)严明工作纪律。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防控工作具体要求,落实落细应对疫情的具体行动和有效举措。要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对因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不坚决、防控措施不落实、监管工作不到位导致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工作人员责任。

  (四)加大执法力度。要加强对市场相关领域的执法监管,切实排查各类风险隐患,做到执法从严、标准从重、速度从快,及时曝光违法典型案例,确保疫情防控期间我县农贸市场稳定有序。

  (五)做好宣传引导。加强相关政策措施宣传和解读,广泛宣传

  疫情防护知识,提高公众自我防护意识,对于可能出现的不实信息和负面信息,要及时做好澄清和引导工作。

篇三:商务局农贸市场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最新农贸市场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为科学、规范、有序地预防农贸市场(批发市场)可能发生的xx疫情事件,指导和规范行业做好环境卫生整治,有效防治疫情,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全区人民群众健康和生命安全。按照全区有关xx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结合行业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和目标

  按照“部门监管、加强协作、外堵输入、内防扩散、科学应对、果断处置”工作原则,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快速高效、依法依规的思路,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共同做好疫情应急预防工作,确保人民群众健康和生命安全,最大限度减少本次疫情对公众健康和生活的影响,确保国家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二、主要防控场所

  XXXX农贸市场各摊位、档口。

  三、防控领导小组及职责

  (一)领导小组成员

  XXXX农贸市场xx肺炎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区委区政府的要求开展相关工作,负责指导、协调商贸流通领域环境卫生整治,预防xx炎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XXX担任,副组长由XXX担任,其他班子成员和中层干部为成员。全局分四个xx炎防控工作组,由班子领导带队,全体干部职工参加,分片区进行督导。各重点部门也要成立相关机构,落实专人负责xx炎防控工作,积极准备防控设备,开展xx炎相关培训工作,并将工作开展情况做好收集,及时上报。

  (二)工作职责

  1、各小组负责商贸流通领域行业环境整治,疫情防控工作总体安排,层层

  落实责任,做好组织、协调、督促、检查、指导和预防工作。在环境整治,疫情防控过程中,各小组成员要上岗到位,指挥到位,及时报告整治工作的情况和预测疫情发生的可能性。

  2、做好稳定工作,配合各部门做好防控处理工作,将环境整治、疫情预防及疫情处理情况公布于众。在节日期间,有市领导巡察点位工作,点位负责带队领导和当日值班领导必须到场,其余人员随时待命。

  3、督促各部门取消一切吸引人气的活动,企业员工上岗时必须做好防护措施。

  四、疫情防控具体工作

  (一)加强行业环境卫生整治工作

  督促各摊位、档口切实采取清洁、环境、专业防控与群众运动相结合的方法,在早防、早控上下功夫,在重点场所管理上下功夫,在减少病媒生物危害上下功夫,为传染病防控工作打好基础。要尽快完善环卫设施、强化物业管理,落实消毒制度,切实提高环境卫生管理水平;要清除卫生死角和散在垃圾,认真及时地解决群众投诉的卫生问题,全面落实“门前五包”制度;保持整体环境卫生,垃圾收集容器数量充足、干净整洁,垃圾日产日清,无卫生死角。

  (二)加大病媒生物防制工作

  要广泛发动企业、群众开展以环境整治为主、化学防治等为辅的病媒生物综合防制。对各摊位、档口进行卫生清理,消除蚊、蝇、鼠、蟑等病媒生物的孳生环境。要及时组织开展全面的病媒生物防制,有效降低病媒生物密度。要以灭鼠为重点,强化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在市场内规范设置防鼠、防蝇设施,疏通排水系统,及时冲洗排水沟,避免病媒生物孳生。对发现鼠迹的市场,积极联系疾控

  机构,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技术指导。

  (三)开展健康知识宣传普及

  要重点结合传染病疫情形势,有针对性地开展传染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众自我防护能力和社会责任意识。加强重点场所宣传工作,在农人群聚集场所,利用电子显示屏、广播、微信公众号等各类信息平台,开展常见冬春季重点传染病健康知识普及活动;在各类主要出入口或醒目位置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可利用电子显示屏以及市场内部文化墙等载体进行健康知识宣传普及,掌握传染病防控要点。

  五、应急处置

  1、发生疫情事件后,xx炎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要在政府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在积极配合区政府建立的成立应对xx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领导小组,迅速组织实施应急救援。

  2、xx炎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立即赶赴现场指挥应急救援工作,制定并实施隔离方案,采取防控措施,组织应急队伍、紧急保障队伍、相关技术人员和机械设备、物资,配合卫生等部门救治和转运患者,科学、有效应对疫情扩散。

  3、xx炎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在上级安排部署下,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新闻宣传和信息发布工作,正确引导社会舆论,维护社会稳定,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疫情事件善后处理,同时要加强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

篇四:商务局农贸市场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XX农贸市场(批发市场)关于新冠病毒疫情防控

  工作应急预案

  为科学、规范、有序地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XX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的通知》《中共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以及XX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机制等精神,特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在区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的指导下,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立足职能,周密部署,严密防范,监管到位。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快速反应,采取果断措施,及时、有效地处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突发事件。

  二、组织机构

  成立XX农贸市场(批发市场)关于新冠病毒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协调市场监管系统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XXX

  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XXX

  党委副书记

  XXX

  党委委员、副局长

  XXX

  党委委员、副局长

  XXX

  党委委员、副局长

  XXX

  二级调研员

  XXX

  执法大队大队长

  成

  员:各科室、市场监督管理所、局属事业单位行政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专项工作组,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协调配合,全面形成联防联控工作格局,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三、组成人员及职责分工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

  1.负责人

  主任:XXX

  副主任:XXX、XXX

  2.主要职责:

  负责组织协调、文件处理、文稿起草、数据汇总、信息简报、防控用品保障、后勤保障和防控相关经费保障等工作。

  3.成员部门及职责:

  (1)办公室:负责对接和协调区委、区政府和区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布置的防控工作任务;负责全局疫情防控工作文件的起草和下发;负责全局疫情防控工作材料的汇总、上报和发布;负责防控用品配备和统筹协调等后勤保障工作。

  (2)组织人事科:指导党组织和党员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充分发挥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带头落实防控措施、带头严守纪律要求、带头加强宣传引导,发动干部职工开展联防联控工作。

  (3)计划财务科:负责按照区财政局要求落实疫情防控所需相关工作经费。

  (二)监管执法组

  1.负责人

  组长:XXX

  组员:XXX、XXXXXX、XXX

  2.主要职责:

  负责组织各市场监管所和执法大队持续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行为,维护疫情防控期内的市场经营秩序。

  3.成员部门及职责:

  (1)食品经营监督管理科:负责严格实施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加强重点单位(含农家乐)食品安全监管指导,落实食品经营者主体责任。

  (2)食品生产监督管理科:负责严格实施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加强重点单位食品安全监管指导,落实食品生产者主体责任。

  (3)食品安全协调科:加强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指导乡镇食安办做好农村家庭办酒等食品安全和疫情防控工作。

  (4)网络交易和市场规范监督管理科:负责对野生动物和活禽交易市场开展专项检查,严厉打击哄抬物价等违法行为。

  (5)药品和化妆品监督管理科:负责加强疫情防控药品监管,督促零售药房及时上报发热购药患者信息情况。

  (6)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科:负责加强疫情防控医疗器械的质量监管,严厉打击非法制售医用口罩等医疗器械的违法行为。

  (7)认证和认可监督管理科:负责疫情防控用品的质量监管。

  (8)消费者权益保护科:负责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及时高效处理与疫情相关的投诉举报。

  (9)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

  负责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管。

  (10)信用监督管理科:负责相关企业和人员的信用监管。

  (11)知识产权科:负责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侵权假冒防疫物资的行为。

  (12)计量监督管理科:负责防疫用产品计量保障服务工作。

  (13)标准化管理科:负责疫情防控相关产品标准的业务保障工作。

  (14)质量管理科:负责疫情防控相关消费品召回管理工作。

  (15)执法监督管理科:负责疫情防控期间不断加大执法力度,对违法行为依法从重、从严、从快查处并公开曝光,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16)政策法规科:负责疫情防控期间内政策和法律法规的业务指导。

  (三)窗口服务组

  1.负责人

  组长:XXX

  2.主要职责:

  负责确保疫情期间市场监管各服务窗口工作的安全、高效、有序。

  3.成员部门及职责:

  (1)注册许可科:负责对可网上办理的事项推行不见面办理,对无法进行网上办理的事项提供电话预约、现场办理服务,减少停留,并公布网上办理咨询及现场预约服务电话。

  (2)办公室:负责落实各市场监管所办事场所消毒和窗口人员卫生保障工作。

  (四)返沪人员工作保障组

  1.负责人

  组长:XXX

  2.主要职责:

  负责为返沪干部职工提供疫情防护相关保障措施。

  3.成员部门及职责:

  (1)组织人事科:负责返沪干部职工的排摸工作,建立干部职工离沪返回登记制度;落实相关人员做好健康观察和隔离等防控措施等。

  (2)工会:负责疫情期间返沪干部职工(含居家医学观察)的健康教育、生活帮助和心理疏导。

  (五)宣传动员组

  1.负责人

  组长:XXX

  2.主要职责:

  负责疫情防控期间的新闻宣传、舆论引导及志愿者服务等工作。

  3.成员部门及职责:

  (1)办公室:组织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宣传报道;做好舆情跟踪和处理。

  (2)组织人事科:负责做好志愿者招募和管理工作。

  (六)组织监察组

  1.负责人

  组长:XXX

  2.主要职责:

  负责疫情防控期间党组织建设、干部考察、违法违纪行为的执纪监督等。

  3.成员部门及职责:

  (1)组织人事科:抓好疫情防控期间党组织建设、干部考察等工作。

  (2)监察室:履行好监督保障全局疫情防控工作有力执行职责,对违纪违法行为依纪依法进行处理,强化纪法监督保障等。

  各市场监管所、执法大队负责落实相关职责,以最严格的要求和标准加强对活禽和野生动物交易市场的监管,加大对防疫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和哄抬物价的执法力度;与卫生健康、农业农村和公安等部门强化协调配合,进行联防联控;加强与所在乡镇党委、政府的沟通联系,将市场监管领域的疫情防控工作融入到地方政府的全局工作中等。

  以上工作职责将根据疫情防控工作的最新要求和有关部署进行相应的调整和补充完善。

  防控期间组成人员如有变化则由接任者自然更替。

  四、应急响应措施

  (一)市场监管领域疫情防控响应措施

  1.持续加大对农贸市场的监督检查和执法力度。督促市场开办方定期对农贸市场进行清洁消毒,做好虫害的防治;对发现违法违规经营野生动物和活禽交易的,坚决予以查处。

  2.做好疫情期间口罩等防护用品和相关日常生活用品等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严肃查处哄抬防护用品、肉禽、蔬菜、时令水果和米面粮油等生活必需品的价格、囤积居奇等价格违法行为。

  3.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和网络订餐第三方平台落实主体责任,积极做好相关场所、设施和从业人员等防控管理措施,提升食品安全风险管理和疫情防控能力。

  4.加强疫情防控期间群体性聚餐管理,要求餐饮单位、农村办酒场所、乡村流动厨师及加工团队等不得承办群体性聚餐宴席。

  5.加强与卫生健康、农业农村和公安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建立完善的情况交流和信息互通机制,强化工作合力。

  6.加强宣传,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定时向社会发布有关市场监管执法公告、执法检查情况和疫情防控提示等,防止群众的盲目从众心理,维护正常的社会生活秩序。

  (二)市场监管系统内部疫情防控响应措施

  1.干部职工中凡发现有发热、咳嗽、头痛症状及流行病史等怀疑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人,立即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积极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做好流行病学调查。

  2.建立干部职工离沪返回登记制度,对全局干部职工进行健康教育和心理疏导,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干部职工的个人防护。

  3.施行外来人员出入管控和体温测量,同时做好办公场所、公务车辆、食堂等预防性消毒工作,保持办公环境卫生,室内空气流通。

  五、应急报告机制

  疫情期间实行疫情防控工作日报和零报告制度,确保信息畅通,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在第一时间处置,有特殊紧急情况随时上报。

  六、应急保障

  (一)物资保障。办公室负责防控物资的储备和统一调配,包括口罩、手套、消毒用品和执法车辆等,在物资紧缺的情况下,优先保障窗口人员和一线执法人员。

  (二)值班值守。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和相关值班人员要保持通讯24小时畅通,未经批准不得离岛。遇到紧急情况,相关人员保证半小时内集结。

  七、责任追究

  (一)严肃追究信息瞒报、迟报、漏报责任

  对疫情监管信息瞒报、缓报、谎报、漏报的部门及单位,对主要负责人进行处理。

  (二)严肃追究相关人员“不作为”责任

  对未按照本应急预案要求履行职责、推诿扯皮、影响恶劣、后果严重的,将严肃处理。

  (三)严肃追究工作不力干部的责任

  对疫情不如实报告的、因监管不力、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的造成疫情传播的,报上级监察部门进行查处。

  附件:XX农贸市场(批发市场)关于新冠病毒疫情防控工作规范

篇五:商务局农贸市场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商户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商户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在日常学习、工作或生活中,保不齐会出现一些突发事件,为了尽可能减小事故造成的不良影响,时常需要预先制定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应该怎么编制才好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商户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商户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篇1切实做好预防、控制重大动物疫病的突发与流行,对我街道农村经济发展、社会与谐构建,人民身体健康农民脱贫致富,畜牧业安全生产,有着十分的重要性与必要性。根据国务院《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与省《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及各级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要求,结合我街道实际,特制定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

  一、组织领导

  街道成立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办事处主任同志任指挥长,同志任副指挥长,为成员。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固定电话,同志负责办公室日常事务,及时处理疑似重大疫病的接报、上报等工作。

  二、保障体系

  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发生后,街道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所有成员与各疫点、疫区、受威胁区的行政村主要负责人要在上级与街道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指挥长的统一指挥下通力协作,按照“早、快、严、小”的原则,进行科学地、有序地防控。

  三、明确职责

  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发生后,各有关单位、有关人员要在指挥长的统一领导下,各尽其职,各负其责,各单位其主要工作是:

  兽医站:

  1、兽医站卫生防疫人员,要早发现、早报告、早做控制扑灭前期工作。

  2、加大对疫情的监测,确定疫点,疫区范围面积,准确掌握疫点、疫区易感动物数量与已感动物数量。

  3、及时组织对疫点、疫区、受威胁区的易感染动物实行紧急疫苗接种。

  4、监督指导疫区已感染动物的捕杀与无害化处理及消毒灭源工作。

  5、开展对疫区内外的群众进行科普预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

  医院:

  1、负责疫区与高危人群的医学监测与预防工作。

  2、发现有疑似重大动物疫病感染的患者,要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3、协同兽医卫生防疫人员对疫点、疫区内人群易感染的场所进行消毒灭源工作。

  财政所:

  1、安排一定资金做好消毒药品、防护器械、紧急疫苗接种等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前期应急物资储备工作。

  2、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发生后,要及时划拨足够的应急防控经费,为快速控制疫情,消灭疫情做好经费保障工作。

  派出所:

  1、协助做好疫区封锁、疫区内感染动物的捕杀与强制检疫、消毒、隔离等工作。

  2、加强疫点、疫区内社会治安工作。

  民政所:

  负责疫区受灾群众的安抚与救灾工作。

  四、成立应急分队

  应急分队由街道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成员与各行政村(居)干部组成。服从上一级与街道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指挥长的统一指挥、调度。

  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发生后,应急队员必须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做好扑灭疫情的前期工作。

  五、宣传教育

  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发生后,指挥部成员及疫区村(居)干部要及时做好群众工作,教育、动员群众积极协助配合兽医卫生防疫人员尽

  早、尽快的控制疫情、扑灭疫情,绝不允许私藏感染病畜,遗留后患,如发现将进行严肃处理。

  六、具体要求

  1、各单位要把做好防治重大动物疫病工作放在讲政治的高度来认识,要严肃工作纪律,履行工作职责,玩忽职守、工作失误要追究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2、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发生后,各有关单位、有关人员要服从命令、听从指挥,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切实做好各自的工作,确保疫情不扩散、不蔓延,确保人员不感染。

  3、根据“政府保密度、业务部门保质量”的防疫免疫要求,各行政村、兽医卫生防疫人员要真正做到动物重大疫病的防疫工作,不漏村(居)、组、户,不漏一畜一禽,确保我街道动物重大疫病的防疫密谋达标,动物免疫抗体达标,力争我街道不发生重大动物疫情。

  商户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篇21总则

  1.1编制目的全面提升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对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能力,迅速、有序、有效处置突发重大动物疫情,最大限度地减少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保障畜牧产业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黑龙江省动物防疫条例》、《国家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和《黑龙江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市行政区域内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应急处理工作。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市防治指挥部组成及职责

  2.1.1市防治指挥部组成

  市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任指挥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畜

  牧兽医局局长任副指挥长,市畜牧兽医局、市农委、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监察局、市民政局、市卫生计生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黑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哈尔滨铁路局、省农垦总局哈尔滨分局、市政府法制办、市食品药监局、市林业局、市司法局为成员单位的市突发重大动物疫情防治指挥部(以下简称市防治指挥部)。

  市防治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畜牧兽医局,市畜牧兽医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2.1.2省防治指挥部职责

  统一领导、指挥、协调我市行政区域内突发重大动物疫情或突发特别重大动物疫情的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市、县政府做好辖区内突发较大动物疫情和突发一般动物疫情的应急处置工作。

  2.1.3成员单位职责

  市畜牧兽医局负责组织制定突发重大动物疫情防治技术方案;统一组织实施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预防控制措施,并进行检查、督导;按照程序报告省级兽医主管部门确认疫情,依法划定疫点、疫区、受威胁区,提出封锁等建议;建立重大动物疫情防疫物资储备库,储备疫苗、消毒药、防护用品、交通及通信工具等,并负责日常管理,紧急组织调拨疫苗、消毒药品等应急防疫物资;评估疫情处理及补贴所需资金,安排资金使用计划;对相关人员进行重大动物疫病知识、应急处理相关知识和技能的培训。

  市委宣传部负责加强对疫情应急处理和防疫知识的宣传报道;负责及时澄清事实,公开相关信息,做好舆论导向工作。

  市发改委负责重大动物疫情防疫物资贮运等基础设施建设的计划安排。

  市财政局负责落实重大动物疫情应急资金,并监督主管部门规范使用资金。

  市监察局负责监督检查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工作中履行职责情况。

  市商务局负责做好发生突发重大动物疫情期间生活必需品的市场

  供应工作,维护市场秩序。

  市科技局负责紧急动物疫情应急控制技术储备,安排重大动物疫病防治课题的研究。

  市公安局负责协助做好疫区封锁、疫点内染疫动物和同群动物的捕杀、动物防疫和监督检查等项工作,负责疫区社会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维护疫区的社会秩序。

  市民政局负责农村疫区受灾群众的救济工作,统一组织对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社会捐助工作。

  市卫生计生委负责疫区内人群的疫情监测、预防和诊疗工作。

  市交通运输局、哈尔滨铁路局负责优先安排运送控制扑灭疫情的人员、防疫物资和检测样本的运输,配合畜牧兽医部门做好疫区封锁和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工作。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食品药监局负责监管疫区内相关动物及其产品经营和交易市场,打击违法经营行为。

  黑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负责控制疫区相关动物及其产品的进出境管理。

  省农垦总局哈尔滨分局、司法局、林业局、农委、法制办在市防治指挥部统一领导、协调下,负责做好本系统的重大动物疫情处理工作。

  市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和省防治指挥部的要求,做好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的相关工作。

  2.1.4市防治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按照市防治指挥部要求,具体制定防治政策、措施,部署扑灭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工作,并督促各地、各有关部门按照要求落实各项防治措施。承担市防治指挥部日常工作。

  2.2现场指挥部组成及职责

  2.2.1现场指挥部组成

  发生突发重大以上动物疫情时,成立由市防治指挥部副指挥长任总指挥的现场指挥部。

  现场指挥部根据突发动物疫情性质设立疫区封锁组、扑杀处理组、消毒灭原组、疫情监测组、专家指导组、治安管理组、卫生监控组、工商管理组、物资保障组、宣传报道组等应急处置工作组。

  2.2.2现场指挥部职责

  统一调度指挥各工作组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开展现场处置工作。

  2.2.3各工作组职责

  疫区封锁组由市畜牧兽医局负责牵头组织协调有关单位,对疫点、疫区进行隔离、封锁,控制疫源流动。

  扑杀处理组由市畜牧兽医局负责牵头组织协调有关单位,开展扑杀和无害化处理工作。

  消毒灭原组由市畜牧兽医局负责牵头组织协调有关单位,对疫点、疫区开展消毒灭原及车辆、人员的消毒工作。

  疫情监测组由市畜牧兽医局负责牵头组织协调有关单位,开展疫区、受威胁区易感染动物的监测工作。

  专家指导组由市畜牧兽医局负责牵头组织协调有关单位,开展疫情扑灭的技术指导和风险评估。

  治安管理组由市公安局负责牵头组织协调有关单位,做好现场和疫区社会治安和安全保卫工作。

  卫生监控组由市卫生计生委负责牵头组织协调有关单位,做好与疫情密切接触人员的监控、预防和诊疗工作。

  工商管理组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牵头组织协调有关单位,做好农贸市场肉类管理和封锁期间关闭畜禽交易市场工作。

  物资保障组由市畜牧兽医局负责牵头组织协调有关单位,制定有关防控物资保障方案,并监督落实有关防控物资需求。

  宣传报道组由市委宣传部负责牵头组织协调有关单位,及时报道突发重大动物疫情信息,宣传科学防控知识。

  2.3专家组组成及职责

  市畜牧兽医局根据实际需要,建立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咨询专家库,聘请专家、学者组建市级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专家组。主要职责是:对相应级别的突发重大动物疫情提出应对技术措施;对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应急准备工作提出建议;参与有关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

  急处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应急预案、防治措施的起草、修订工作;对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工作进行技术指导,并对有关兽医专业人员进行培训;对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反应的终止、后期评估提出建议;市防治指挥部及其日常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职责。

  各、区、县(市)政府应当参照市级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成立本级防治指挥部和现场指挥部等相应的组织机构。

  3监测、预警和报告

  3.1监测

  县级以上政府要建立和完善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监测、报告网络体系。各级畜牧兽医部门要加强对动物疫情监测工作的管理和监督,保证监测质量。

  市畜牧兽医局应当会同出入境检验检疫、农垦、林业等有关部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本省实际,组织开展动物疫情的监测工作。

  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重大动物疫情的监测,按照国家和市监测计划,按时完成监测任务,及时准确上报监测数据。

  乡村动物防疫组织和兽医服务组织按时完成流行病学调查工作。

  3.2预警

  各级畜牧兽医部门根据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提供的监测信息,按照动物疫情的发生、发展规律和特点,分析其危害程度和发展趋势,及时做出预警。

  3.3信息报告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已经发生或可能发生突发重大动物疫情时,都应当立即向当地畜牧兽医部门、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或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3.3.1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报告人

  从事动物隔离、疫情监测、疫病研究与诊疗、检验检疫以及动物饲养屠宰加工、运输、经营等活动的有关单位和个人。

  3.3.2报告时限和程序

  发现可疑动物疫情时,必须立即向当地县(市、区)畜牧兽医部门、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或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接到报告后,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立即派人赶赴现场诊断,必要时可请省级、市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派人协助进行诊断;初步认为疑似重大动物疫情的,应当在2小时内将疫情逐级报至省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并同时报所在地畜牧兽医部门。省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诊断为疑似重大动物疫情后1小时内,分别向省畜牧兽医局和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所属的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省畜牧兽医局应在疫情确认后1小时内报政府和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特别重大、重大动物疫情发生后,政府应在4小时内向国务院报告。

  初步认为疑似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应当立即按照要求采集病料样品,送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实验室确诊,省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不能确诊的,应当立即送国家参考实验室确诊。

  3.3.3报告内容

  (1)疫情发生的时间、地点。

  (2)染疫、疑似染疫动物种类和数量、发病数量、死亡数量、临床症状、病理变化、诊断情况。

  (3)流行病学和疫源追踪情况,是否有人员感染。

  (4)已采取的控制措施。

  (5)疫情报告的单位、报告人及联系方式等。

  在疫情报告期间,有关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应当立即采取临时隔离控制措施。必要时,当地县级以上政府可以采取封锁决定并采取扑杀、销毁等措施。

  4重大动物疫情分级

  4.1等级划分

  根据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将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划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级,并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

  4.2分级标准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认定为特别重大动物疫情(Ⅰ级):

  (1)高致病性禽流感在21日内,全省有20个以上县(市、区)的行政区域发生疫情;或者在10个以上县(市、区)的行政区域连片

  发生疫情。

  (2)口蹄疫在14日内,本省及周边有4个以上省发生严重疫情,且疫区连片。

  (3)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认定的其他特别重大动物疫情。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认定为重大动物疫情(Ⅱ级):

  (1)高致病性禽流感在21日内,全省有2个以上市(地)的行政区域发生疫情;或者有20个以上的疫点或者5个以上、10个以下县(市、区)的行政区域连片发生疫情。

  (2)口蹄疫在14日内,本省及毗邻2个以上省发生疫情,且疫区连片发生;全省有2个以上相邻市(地)的行政区域或者有5个以上县(市、区)的行政区域发生疫情,或者有新的口蹄疫亚型出现并发生疫情。

  (3)在一个平均潜伏期内,全省有20个以上县(市、区)的行政区域发生猪瘟、新城疫疫情,或者疫点数达到30个以上。

  (4)我国已消灭的牛瘟、牛肺疫等疫病在我省行政区域内又有发生,或者我国尚未发生的疯牛病、非洲猪瘟、非洲马瘟等疫病传入我省或者发生。

  (5)在一个平均潜伏期内,布鲁氏菌病、结核病、狂犬病、炭疽病等二类动物疫病暴发流行,波及3个以上市(地)的行政区域,并呈继续扩散趋势。

  (6)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或者省畜牧兽医局认定的其他重大动物疫情。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认定为较大动物疫情(Ⅲ级):

  (1)高致病性禽流感在21日内,在1个市(地)的2个以上县(市、区)的行政区域内发生疫情或者疫点数达到3个以上。

  (2)口蹄疫在14日内,在1个市(地)的2个以上县(市、区)的行政区域内发生疫情或者疫点数达到5个以上。

  (3)在一个平均潜伏期内,有1个市(地)的5个以上县(市、区)的行政区域内发生猪瘟、新城疫疫情或者疫点数达到10个以上。

  (4)在一个平均潜伏期内,在1个市(地)的5个以上县(市、区)的行政区域内发生布鲁氏菌病、结核病、狂犬病、炭疽病等二类动物疫病,并且暴发流行。

  (5)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炭疽病等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丢失、泄露。

  (6)市(地)以上畜牧兽医部门认定的其他较大突发动物疫情。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认定为一般动物疫情(Ⅳ级):

  (1)口蹄疫、禽流感、小反刍兽疫在1个县(市、区)的行政区域内发生。

  (2)猪瘟、新城疫、绵羊痘/山羊痘、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在1个县(市、区)的行政区域内暴发流行。

  (3)二、三类动物疫病在1个县(市、区)的行政区域内暴发流行。

  (4)县级以上畜牧兽医部门认定的其他一般动物疫情。

  省畜牧兽医局可以结合本省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实际情况、应对能力等,对较大和一般突发动物疫情的预警分级标准进行补充和调整,并报政府和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备案。

  5应急响应和终止

  5.1应急响应原则

  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发生后,事发地的各级及其有关部门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作出应急响应。并根据不同动物疫病的性质和特点以及疫情的发展趋势,及时调整预警和响应级别。

  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要采取边调查、边处理、边核实的`方式,有效控制疫情发展。

  未发生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地区,当地畜牧兽医部门接到疫情通报后,要立即组织做好人员、物资等各项应急准备工作,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防止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在本行政区域内发生,并按照上级畜牧兽医部门的统一指挥,支援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发生地的应急处理工作。

  5.2应急响应

  根据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等级,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应急响应分为

  Ⅰ级(突发特别重大动物疫情)、Ⅱ级(突发重大动物疫情)、Ⅲ级(突发较大动物疫情)、Ⅳ级(突发一般动物疫情)四级。

  5.2.1Ⅰ级(突发特别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响应

  突发特别重大动物疫情确认后,市政府立即启动Ⅰ级应急响应,根据《哈尔滨市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同时向政府报告。超出市政府处理能力的,必要时向政府、农业部请求支援。

  5.2.2Ⅱ级(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响应

  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确认后,市政府启动Ⅱ级应急响应,市指挥系统投入运转,并将疫情上报省畜牧兽医局、政府。市防治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响应处置工作。对超出市政府处置能力或者政府认为有必要直接处置的,由省作出启动本预案的决定。

  5.2.3Ⅲ级(突发较大动物疫情)应急响应

  突发较大动物疫情确认后,市政府启动Ⅲ级应急响应,按照本级应急预案统一领导本行政区域内应急处置工作,并向省防治指挥部报告,必要时可向政府申请支援。省防治指挥部应派出工作组赶赴现场协助指导疫情处置工作。

  5.2.4Ⅳ级(突发一般动物疫情)应急响应

  突发一般动物疫情确认后,区、县(市)政府启动Ⅳ级应急响应,按照本级应急预案统一领导本行政区域内应急处置工作,并向上级防治指挥部报告,市防治指挥部应组织专家对疫情应急处理进行技术指导。省防治指挥部根据需要提供技术支持。

  5.3应急处置措施

  (1)划定疫点、疫区、受威胁区。

  (2)按照规定发布封锁令,对疫区实施封锁。

  (3)设置临时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对进出疫区的人员、交通工具进行检查和消毒。

  (4)按照规定扑杀染疫和相关动物,并进行无害化处理。

  (5)对疫点、疫区环境进行清洁和消毒。

  (6)关闭疫区、受威胁区畜禽交易市场,限制或者停止动物及动

  物产品交易。

  (7)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紧急免疫接种。

  (8)宣传引导群众提高动物疫情防控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5.4安全防护

  5.4.1应急处理人员的安全防护

  应急处理人员应当配备防护用品、用具,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在处置危害严重的人畜共患病的突发重大动物疫情时,应急处理人员应当根据需要采取疫苗接种、配备带有生命支持系统或者呼吸保护装置的特种防护服、定期进行血清学监测等特殊防护措施,确保应急处理人员的安全。加强对应急处理人员进出疫区的管理。应急处理人员进入疫区必须穿戴防护服,离开疫区前必须经过彻底消毒。

  5.4.2疫区群众的安全防护

  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特别是危害严重的人畜共患病的突发重大动物疫病发生后,县级以上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防护措施,防止人群间疫病的发生,对疫区群众的居住环境和动物饲养场所定期进行消毒,限制有关人员、物资的流动,必要时对疫区群众实施紧急免疫接种措施,指定专门医院对患病群众进行救治;加强有关科普宣传教育工作,使疫区群众尽快了解疫病的发生、发展规律和预防常识,提高自我防护能力。

  5.5社会动员

  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发生后,区、县(市)防治指挥部应当立即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封锁疫区、扑杀动物、消毒和进行无害化处理等项工作。

  5.6新闻报道

  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发生后,县级以上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和网络等新闻媒体,按照规定向社会公开有关信息,宣传应对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科普知识和表彰在应急工作中涌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

  5.7应急响应终止

  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响应的终止需符合以下条件:自疫区内最

  后一只动物及其同群动物按照规定处理后,经过该疫病的一个最长潜伏期以上的监测,无新的病例出现,彻底消毒后,经上一级畜牧兽医部门组织专家验收合格。

  特别重大动物疫情、重大动物疫情、较大动物疫情、一般动物疫情应急响应的终止,应由上级畜牧兽医部门对疫情控制情况进行评估确认后,由应急响应启动机构宣布应急响应终止。

  6善后处理

  6.1后期评估

  突发重大动物疫情扑灭后,各级畜牧兽医部门应在本级政府的领导下,组织有关单位和人员对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处理情况进行评估。评估的内容包括疫情基本情况和发生的经过,现场调查和实验室检测的结果;疫情发生的主要原因分析和结论;疫情处理经过,采取的防治措施和效果;应急处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以及根据本次疫情的暴发流行原因、防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提出的改进建议和应对措施。

  评估报告应当上报本级政府,并抄报省、市畜牧兽医局。

  6.2表彰

  县级以上政府对在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应当予以表彰;对在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工作中英勇献身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认为烈士。

  6.3责任

  对在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预防、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理过程中,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违纪违法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4补偿

  因扑灭或者防止重大动物疫情受到经济损失的,县(市、区)防治指挥部应当在应急响应终止后,依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予以补偿。单位和个人的物资、运输工具以及相关设施、设备被征集使用的,有关政府应当及时归还并给予合理补偿。

  6.5抚恤和补助

  县级以上政府要组织有关部门对因参加应急处理工作而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补助和抚恤。

  6.6恢复生产

  突发重大动物疫情扑灭后,取消贸易限制及流通控制等限制性措施。根据相应动物疫病防治技术规范要求,对疫点和疫区进行持续监测,符合要求的,方可重新引进动物,恢复生产。

  6.7社会救助

  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发生后,县级以上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积极采取措施,认真做好受到损害的动物饲养者、染疫人员及其家属的安置、安抚工作,妥善安置封锁隔离区的群众,为其提供基本的生活保障,做好对疫区人员的防治救助和生活救助工作,提倡和鼓励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人为疫情的应急处理工作捐助款物。

  民政部门应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做好社会各界向疫区提供的救援物资及资金的接收,分配和使用工作。

  7应急保障

  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发生后,县级以上政府应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处理的应急保障工作。

  7.1通信与信息保障

  各级防治指挥部应将车载电台、对讲机等通信工具纳入紧急防疫物资储备范畴,按照规定做好储备保养工作。

  7.2应急资源与装备保障

  7.2.1应急队伍保障

  县级以上政府应当建立由畜牧兽医、公安、卫生计生、市场监督、食品药监、交通运输等有关部门的人员及有关专家、执业兽医组成的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预备队伍。在发生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后,由各级防治指挥部统一调动使用,具体实施扑杀、消毒、无害化处理等疫情处理工作。

  7.2.2交通运输保障

  县级以上政府交通运输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负责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紧急物资运输保障工作,为政府批准的应急救灾车辆提供免费通行

  服务。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发生后,县级以上政府应当实施交通管制,并根据应急工作需要开设应急处置快速通道,保证应急处置运输工具优先安排、优先放行。

  7.2.3医疗卫生保障

  卫生计生部门负责开展重大动物疫病(人畜共患病)的人群间监测,做好有关预防保障工作。畜牧兽医部门在做好疫情处理的同时应及时向卫生计生部门通报疫情,积极配合卫生计生部门开展工作。

  7.2.4治安保障

  公安部门、武警部队要协助做好疫区封锁和强制扑杀工作,做好疫区安全保卫和社会治安管理工作。

  7.2.5物资保障

  各级畜牧兽医部门应按照计划和本级政府应对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工作的需要,根据本行政区域内的动物养殖量和疫病控制情况,建立动态储备机制,所需物资与厂家签订供货合同,实行动态储备。

  紧急防疫物资要根据本行政区域内的动物养殖量和疫病控制情况,进行合理计划。

  紧急防疫物资主要包括:

  (1)诊断试剂。

  (2)药品:疫苗、杀虫剂、消毒药品(过氧乙酸、氯制剂消毒药品,复合酚制剂、火碱、甲醛、高锰酸钾等)。

  (3)消毒设备:包括高压消毒机、便携消毒机器、消毒容器等。

  (4)防护用品:包括进气连体衣裤、重胶手套、普通白大褂、帽子、口罩、防水鞋、安全风镜等。

  (5)运输工具:封闭运输车、现场诊断车。

  (6)通信工具:移动电话、对讲机、扩音器、传真机、GPS定位仪、电脑等。

  (7)封闭设施设备:帐篷、行军床、警戒带、警示灯等。

  (8)其他用品:毛巾、手电筒、一次性注射器、高强度密封塑料袋等。

  7.2.6经费保障

  县级以上政府应将由本级政府承担的突发重大动物疫情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并积极通过多渠道筹集资金,用于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工作。

  各级财政在保证防疫经费及时、足额到位的同时,要加强对防疫经费使用的管理和监督。

  7.3技术储备与保障

  市畜牧兽医局应当建立重大动物疫病防治专家委员会,该委员会由动物疫病防治、流行病学、野生动物学、经济、风险评估、法律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负责疫病防控策略和方法的咨询,参与防控技术方案的策划、制定和执行。

  7.4社会公众的宣传教育

  县级以上政府应组织有关部门,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手册等多种形式,对社会公众广泛开展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知识的普及教育,宣传动物防疫科普知识,指导群众以科学的行为和方式对待突发重大动物疫情。要充分发挥有关社会团体在普及动物防疫应急知识、科普知识方面的作用。

  8预案管理

  8.1培训和演练

  各级畜牧兽医部门要对本系统重大动物疫情处理预备队成员进行培训,各级防治指挥部要对成员单位相关人员进行培训,防治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开展系统内相关人员培训工作。培训内容应当包括动物疫病的预防、控制和扑灭知识,动物防疫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应急预案,个人防护知识,治安与环境保护,工作协调、配合等要求。

  各级防治指挥部应适时组织成员单位开展综合性应急演练。本预案至少每3年组织1次应急演练。

  8.2预案更新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及时修订本预案:

  (1)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及上位预案中有关规定发生变化的。

  (2)市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指挥机构及职责发生重大调整的。

  (3)重大动物疫病发生、发展规律出现重大变化的。

  (4)在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实际应对和应急演练中发现问题需要做出重大调整的。

  (5)重要应急资源发生重大变化的。

  (6)预案中的其他重要信息发生重大变化的。

  (7)市畜牧兽医局认为应当修订的其他情况。

  县级以上政府应当参照本预案并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组织制定本地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并报省畜牧兽医局备案。

  8.3预案实施(生效)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9名词术语

  重大动物疫情:是指家畜家禽和人工饲养、合法捕获的其他动物突然发生重大疫病,且迅速传播,发病率或者死亡率高,给养殖业生产安全造成严重危害,以及有可能对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造成危害的情形。

  暴发:是指一定区域,短时间内发生波及范围广泛、出现大量患病动物或死亡病例,其发病率远远超过常年的发病水平。

  商户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篇3xx有限公司疫情应急预案

  为进一步落实好我公司的新冠状病毒疫情的预防和控制工作,切实有效地防止重大传染性疾病流行,保证公司正常的生产秩序、保障员工的身体健康,特制定本预案。针对此次疫情,成立公司疫情防范小组,进行人员管控,环境消毒,疫情宣传,物质筹备等方面工作,确保公司所有的疫情防护措施做到位。

  一、工作原则

  贯彻预防为主,立足平时,防治结合,快速反应,依法管理,分层负责,依靠科学的原则。宣传普及新冠状病毒防治知识,建立防控网络,实施长效机制,全面落实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隔离、及时治疗“的方针,对与疑似病例及确诊病倒的员工密切接触者要及时采取隔离控制措施,做到统一、有序、快速、高效。

  1、防控重大传染病发生与流行是我们公司工作的第一要务,一切工作服从防控工作。

  2、树立全局观念,服从统一指挥。

  3、疫情报告零时间,做到情况准确,保证信息畅通。监控求实,不瞒报、不漏报。

  4、要求两手抓“工作:求严、求实、求细。

  二、成立复工复产领导小组

  为了保证复工期间有计划、有组织、有秩序进行生产,特成立新冠状病毒疫情防联控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xxxx保卫、宿舍管理人员

  三、日常防控工作:

  加强日常防控管理,使办公场所、厂区和车间场所保持经常性通风换气,搞好卫生工作。具体防控工作分以下几点严格执行:

  1、体温检测:落实晨午间体温检测工作,即发烧排查工作,确定专人负责,对公司所有人员每天进行两次红外线体温检测(即晨间上班时和中餐就餐时),监测体温,对体温异常(≥37oC)并有传染病可疑症状的人员,严禁进入车间,及时上报并与医院联系。

  2、严格执行清洁消毒制度,具体措施如下:

  场所

  清洁消毒措施

  注意事项

  厂区大门口(门卫室)

  应配备75%酒精,所有从厂外进入公司人员需要对其手部、手机、厂牌、钥匙进行喷洒消毒;

  其中食堂工作人员除上述消毒措施外,还需要用75%酒精对衣服进行消毒,且需要更换口罩。

  配备专人对进入人员进行喷洒消毒

  办公楼的公共洗手间

  需要配备手部清洗液和免洗消毒凝胶(或75%酒精),所有人员均应按照洗手消毒流程清洗和消毒手部

  生产车间内

  按照车间现有清洗消毒流程进行消毒;

  增加对私人衣柜消毒措施:每天2次用75%酒精喷洒后密闭消毒。

篇六:商务局农贸市场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农贸市场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农贸市场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在学习、工作或是生活中,难免会出现一些事故,为了避免事情愈演愈烈,往往需要预先编制好应急预案。那么编制应急预案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农贸市场疫情防控应急预案,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农贸市场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篇1根据市(区)卫生防疫机关相关规定,结合市场实际和《市场卫生防疫制度》,制定本预案。

  一、作用:任何情况下,当发现疫情时,市场所有管理员都是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管理者,都有责任直接组织现场指挥、协调、联系防控工作。

  二、疫情判断:市场经营户或管理员如发现有出现特别明显异常病情情况时(如发烧、咳嗽等),必须启动本“应急预案”。

  三、疫情确认:只有国家权威检测机构有权确认。

  四、应急预案程序:

  (1)当出现第3款时,任何管理员、经营者应立即报告防控部门:临桂区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指挥部(电话:xxx)、市场中心(电话:xxx)。报告内容为:何市场、何时间段发现病情,人员数量多少。

  (2)在上级专家到来前,立即用绳索隔离病区,派人全天守候。

  (3)上级领导、专家到来时,管理员要配合做好对经营户、事件过程和疫情调查、记录。市场确定专人负责该工作,要及时向专家提供有关索证凭证和台帐。

  (4)专家调查后,根据专家意见立即对封闭区域进行大面积消毒。

  (5)按照上级、专家对事件的处理决定,对市场、运输车辆、环境进行全方位的管制、登记、销毁、杀菌、发放通告。

  五、工作纪律:

  (1)出现疫情、启动预案时,在国家权威单位未确认前,管理员、经营户都不得随意对外电话通告、提供线索和书面材料;

  (2)因个人口语不注意等原因造成社会秩序混乱要负法律责任。

  六、为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交叉感染,市场每天消毒,做好记录。

  农贸市场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篇2为科学、规范、有序地预防农贸市场(批发市场)可能发生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事件,指导和规范行业做好环境卫生整治,有效防治疫情,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全区人民群众健康和生命安全。按照全区有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结合行业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和目标

  按照“部门监管、加强协作、外堵输入、内防扩散、科学应对、果断处置”工作原则,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快速高效、依法依规的思路,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共同做好疫情应急预防工作,确保人民群众健康和生命安全,最大限度减少本次疫情对公众健康和生活的影响,确保国家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二、主要防控场所

  XXXX农贸市场各摊位、档口。

  三、防控领导小组及职责

  (一)领导小组成员

  XXXX农贸市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区委区政府的要求开展相关工作,负责指导、协调商贸流通领域环境卫生整治,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XXX担任,副组长由XXX担任,其他班子成员和中层干部为成员。全局分四个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组,由班子领导带队,全体干部职工参加,分片区进行督导。各重点部门也要成立相关机构,落实专人负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积极准备防控设备,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相关培训工作,并将工作开展情况做好收集,及时上报。

  (二)工作职责

  1、各小组负责商贸流通领域行业环境整治,疫情防控工作总体安排,层层落实责任,做好组织、协调、督促、检查、指导和预防工作。在环境整治,疫情防控过程中,各小组成员要上岗到位,指挥到位,及时报告整治工作的情况和预测疫情发生的可能性。

  2、做好稳定工作,配合各部门做好防控处理工作,将环境整治、疫情预防及疫情处理情况公布于众。在节日期间,有市领导巡察点位工作,点位负责带队领导和当日值班领导必须到场,其余人员随时待命。

  3、督促各部门取消一切吸引人气的活动,企业员工上岗时必须做好防护措施。

  四、疫情防控具体工作

  (一)加强行业环境卫生整治工作

  督促各摊位、档口切实采取清洁、环境、专业防控与群众运动相结合的方法,在早防、早控上下功夫,在重点场所管理上下功夫,在减少病媒生物危害上下功夫,为传染病防控工作打好基础。要尽快完善环卫设施、强化物业管理,落实消毒制度,切实提高环境卫生管理水平;要清除卫生死角和散在垃圾,认真及时地解决群众投诉的卫生问题,全面落实“门前五包”制度;保持整体环境卫生,垃圾收集容器数量充足、干净整洁,垃圾日产日清,无卫生死角。

  (二)加大病媒生物防制工作

  要广泛发动企业、群众开展以环境整治为主、化学防治等为辅的病媒生物综合防制。对各摊位、档口进行卫生清理,消除蚊、蝇、鼠、蟑等病媒生物的孳生环境。要及时组织开展全面的病媒生物防制,有效降低病媒生物密度。要以灭鼠为重点,强化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在市场内规范设置防鼠、防蝇设施,疏通排水系统,及时冲洗排水沟,避免病媒生物孳生。对发现鼠迹的市场,积极联系疾控机构,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技术指导。

  (三)开展健康知识宣传普及

  要重点结合传染病疫情形势,有针对性地开展传染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众自我防护能力和社会责任意识。加强重点场所

  宣传工作,在农人群聚集场所,利用电子显示屏、广播、微信公众号等各类信息平台,开展常见冬春季重点传染病健康知识普及活动;在各类主要出入口或醒目位置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可利用电子显示屏以及市场内部文化墙等载体进行健康知识宣传普及,掌握传染病防控要点。

  五、应急处置

  1、发生疫情事件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要在政府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在积极配合区政府建立的成立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领导小组,迅速组织实施应急救援。

  2、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立即赶赴现场指挥应急救援工作,制定并实施隔离方案,采取防控措施,组织应急队伍、紧急保障队伍、相关技术人员和机械设备、物资,配合卫生等部门救治和转运患者,科学、有效应对疫情扩散。

  3、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在上级安排部署下,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新闻宣传和信息发布工作,正确引导社会舆论,维护社会稳定,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疫情事件善后处理,同时要加强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

  农贸市场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篇3一、现状背景

  1、政策背景

  随着多地疫情反弹,国务院发文要求坚持“四早”,加强监测预警、核酸检测、流调溯源等工作,坚决遏制疫情扩散;同时要求建立完善健康通行码政策标准,优化防疫健康服务,完善健康通行码“一码通行”,要求加强健康监测和出入登记管理,及时掌握员工流动情况。写字楼是人员出入流量较大的场所,常态化的疫情防控刻不容缓。

  2、现状问题

  a、人流、车流大,监管困难:进出写字楼园区的人车混杂,监管人员有限,缺少科技化测温防疫,存在盲区;

  b、测温低效,人员实名管控难:人工测温效率低,测温精度低,缺乏有效的实名管控措施,事后追溯无迹可寻;

  c、疫情升级,缺少常态化监测:部分员工抱有怀疑、侥幸心理,不积极配合防疫工作,给疫情防控工作带来不便,过程中易发生纠纷事件,带来“管不了,也难管”的尴尬局面。

  3、需求分析

  a、全域可视管理,高效安全防范:员工、访客人员人证绿码核验快速无感通行,实时检测外来疫区车牌,告警拦截,提升写字楼疫情防控安全;

  b、实名进出,精准测温管控:高精度体温快速筛查检测,体温异常实时报警拦截,实名制进出管理,进出记录轨迹可循;

  c、智慧防疫,建立常态化防疫机制:联网统一数据上报平台,异常数据及时预警,一人一档跟踪员工健康状态,提升园区防疫水平。

  二、方案亮点

  测温白板,简约美观,无感测温

  1、一机多用:疫情期间可以用于测温防疫,疫情结束可转办公。

  2、部署便捷:移动支架,可灵活切换部署点。

  3、高度集成:集成了显示器、触控屏、电脑等。

  智慧筛选,精准测温,无感通行

  1、效率高:同画面检测人数15人/s;自动预警;检测覆盖面积大.2、测温准:检测精度可达±0.3℃(加黑体)。

  3、免接触:红外非接触体温检测;降低交叉感染风险;节省人力、物力。

  便捷部署,人码核验,联网管理

  1、方便快捷:手持测温仪进行快速测温,AI人形检测,比测温仪更准确有效。

  2、人码比对:实时获取健康码信息,避免截图、冒用等造假现象。

  3、统一管理:平台统一管理数据,可联网接入,可视化运维。

  三、应用场景

  可广泛应用于写字楼主门出入口、大厅出入口等场景。

  农贸市场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为扎实做好菜市场疫情防控工作,并有效保障好市场供应,为市民群众提供安全、规范的购物环境,根据省应急指挥部第12号令及区政府工作部署,制定全市菜市场疫情防控及保供工作实施方案,具体如下:

  一、工作目标

  加强全区菜市场疫情防控工作,加大产销对接,保障市场供应,切断病毒传播途径,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满足人民群众生活需要,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保障。

  二、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新型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在一定封闭区域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一定规模、设施并提供服务,有多个商品经营者入场设点,从事蔬菜、瓜果、水产品、粮油、豆制品、调味品、土特产等各类农产品和食品销售(以零售为主)的菜市场(农贸市场)。

  三、工作职责

  1.区商务局:牵头全区菜市场疫情防控及保供工作,确保全区生活必需品货源充足,市场供应平稳,保障辖区内人民群众生活需要。

  2.区市场监管局:维护疫情期间各超市市场稳定,依法打击菜市场假冒伪劣、哄抬物价、囤积居奇等行为。

  3.区卫健委:指导各超市做好疫情期间防控工作,一旦发现体温异常的顾客或超市员工,立即进行诊疗处理。

  四、工作措施

  (一)疫情防控措施

  1、缩短营业时间,严格控制进出人流数量,不得超过1人/平米,避免人员集聚引发交叉感染。

  2、菜市场管理人员、经营户和消费者必须佩戴口罩方可进入菜市场。

  3、每日不低于两次对市场进行全面消毒杀菌,并据实登记消毒时间、消毒物品、消毒方法及消毒人员,并张贴醒目的消毒提示;对扶手、门把手、卫生间、垃圾桶等公共场所及部位要进行经常性消毒

  (不得少于5次),并张贴醒目的消毒提示。

  4、要时刻保持环境卫生清洁,及时清理垃圾,保持地面干燥、清洁,场内无异味,不得出台和占道经营。

  5、要确保空气流通,加大通风换气频次。洗手间要配备足够的洗手液,保证水龙头等供水设施正常工作。要在入口位置设置专门的废弃口罩等特殊有害垃圾定点收集桶。

  6、全面禁止活禽市场交易,要求经营者严禁活禽交易和宰杀,严禁贩卖野生动物。

  7、菜市场只设一个人员和货物出入口,并且要在入口处设置检查点,配备体温检测仪,对所有入场人员进行体温测量、佩戴口罩检查、控制人流数量,对未佩戴口罩或体温大于等于37.3℃的人员,一律不允许进入,并及时通知相关部门。

  8、对于空间密闭、通风功能差、不具备消毒杀菌条件、没有设置检查站点等不符合防疫要求的菜市场一律暂停营业。

  (二)生活必需品保供措施

  1.菜市场开办者和经营者要积极拓宽进货渠道,推进线上线下融合,稳定货源,确保各类农产品不脱销、不断档,保障人民群众日常生活需求。

  2.不得哄抬物价,囤积居奇。若出现各类农产品供应紧张、货源不足、物流渠道不畅或采购价格异常波动现象,应及时上报商务部门及市场监管部门。

  五、保障机制

  1、按照“属地管理+部门主管+单位协同+分级包保”的工作原则,菜市场疫情防控及保供工作由区商务局牵头,区市场监管局、区卫健委配合,分级包保,联防联控,共同推进。

  2、区商务局制定《菜市场防控及保供工作包保联系机制》及《菜市场包保工作联系表》,对大型菜市场进行责任分工,落实到局领导、责任人员,实现“一对一”、“点对点”包保联系,随时掌握大型菜市场疫情防控动态及市场供应情况。

  3、区商务局制定《菜市场督查情况表》,各督查责任人每日对大

  型菜市场进行督查,填写督查情况表,报送市商务局业务科室汇总,做到每日一检查,每日一汇总,每日一上报。

  5、商务部门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消除,确保问题及时整改到位,不留隐患,堵塞风险。

  6、区商务局将不定期联合区直相关部门对各菜市场疫情防控及保供工作进行督查,对违反上述规定或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菜市场,立即依法依规进行停业整顿,对造成不利影响或重大损失的相关单位,移交纪检部门,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农贸市场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篇4菜市场疫情防控及保供工作方案

  为扎实做好菜市场疫情防控工作,并有效保障好市场供应,为市民大众提供安全、规范的购物环境,根据省应急指挥部第xx号令及区政府工作部署,制定全市菜市场疫情防控及保供工作实行方案,具体以下:

  1、工作目标

  加强全区菜市场疫情防控工作,加大产销对接,保障市场供应,切断病毒传播途径,保障人民大众身体健康,满足人民大众生活需要,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保障。

  2、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新型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在1定封闭区域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1定范围、设施并提供服务,有多个商品经营者入场设点,从事蔬菜、水果、水产品、粮油、豆制品、调味品、土特产等各类农产品和食品销售(以零售为主)的菜市场(农贸市场)。

  3、工作职责

  1.区商务局:牵头全区菜市场疫情防控及保供工作,确保全区生活必须品货源充足,市场供应安稳,保障辖区内人民大众生活需要。

  2.区市场监管局:保护疫情期间各超市市场稳定,依法打击菜市场假冒伪劣、哄抬物价、囤积居奇等行动。

  3.区卫健委:指点各超市做好疫情期间防控工作,1旦发现体温异常的顾客或超市员工,立即进行诊疗处理。

  4、工作措施

  (1)疫情防控措施

  1、缩短营业时间,严格控制进出人流数量,不得超过1人/平米,避免人员会聚引发交叉感染。

  2、菜市场管理人员、经营户和消费者必须佩戴口罩方可进入菜市场。

  3、逐日不低于两次对市场进行全面消鸩杀菌,并据实登记消毒时间、消毒物品、消毒方法及消毒人员,并张贴醒目的消毒提示;对扶手、门把手、洗手间、垃圾桶等公共场所及部位要进行常常性消毒(不得少于5次),并张贴醒目的消毒提示。

  4、要时刻保持环境卫生清洁,及时清算垃圾,保持地面干燥、清洁,场内无异味,不得出台和占道经营。

  5、要确保空气流通,加大透风换气频次。卫生间要配备足够的洗手液,保证水龙头等供水设施正常工作。要在入口位置设置专门的废弃口罩等特殊有害垃圾定点搜集桶。

  6、全面制止活禽市场交易,要求经营者严禁活禽交易和宰杀,严禁贩卖野生动物。

  7、菜市场只设1个人员和货物出入口,并且要在入口处设置检查点,配备体温检测仪,对所有入场人员进行体温丈量、佩戴口罩检查、控制人流数量,对未佩戴口罩或体温大于等于37.3℃的人员,1律不允许进入,并及时通知相干部门。

  8、对空间密闭、透风功能差、不具有消鸩杀菌条件、没有设置检查站点等不符合防疫要求的菜市场1律暂停营业。

  (2)生活必须品保供措施1.菜市场开办者和经营者要积极拓宽进货渠道,推动线上线下融会,稳订货源,确保各类农产品不脱销、不断档,保障人民大众平常生活需求。

  2.不得哄抬物价,囤积居奇。若出现各类农产品供应紧张、货源不足、物流渠道不顺畅或采购价格异常波动现象,应及时上报商务部门及市场监管部门。

  5、保障机制1、依照“属地管理+部门主管+单位协同+分级包保”的工作原则,菜市场疫情防控及保供工作由区商务局牵头,区市场监管局、区卫健委配合,分级包保,联防联控,共同推动。

  2、区商务局制定《菜市场防控及保供工作包保联系机制》及《菜市场包保工作联系表》,对大型菜市场进行责任分工,落实到局领导、责任人员,实现“1对1”、“点对点”包保联系,随时掌握大型菜市场疫情防控动态及市场供应情况。

  3、区商务局制定《菜市场督查情况表》,各督查责任人逐日对大型菜市场进行督查,填写督查情况表,报送市商务局业务科室汇总,做到逐日1检查,逐日1汇总,逐日1上报。

  5、商务部门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消除,确保问题及时整改到位,不留隐患,梗塞风险。

  6、区商务局将不定期联合区直相干部门对各菜市场疫情防控及保供工作进行督查,对违背上述规定或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菜市场,立即依法依规进行停业整理,对造成不利影响或重大损失的相干单位,移交纪检部门,追究相干责任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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