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新《信访工作条例》心得体会12篇
学习新《信访工作条例》心得体会篇1
新颁布的《信访工作条例》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深刻总结我们党长期以来领导和开展信访工作的宝贵经验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信访工作制度改革成果,进一步坚持和加强了党对信访工作的全面领导、明确了新时代信访工作的原则要求、理顺了信访工作体制机制,是推动新时代信访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纲领性法规。通辽市将坚定不移抓好《信访工作条例》学习宣传贯彻工作,进一步提高站位、压实责任、夯实基础、完善举措,不断提升信访工作质效,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深刻认识信访工作的政治属性,切实增强为党分忧、为党尽责的使命担当。政治属性是信访工作的基本属性,信访工作首先是政治工作。做好信访工作,关系巩固党的执政基础这一政治问题,关系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这一核心问题,关系维护改革发展稳定这一重大问题。作为党的各级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对于信访工作必须从政治上看、从政治上办,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和《信访工作条例》,准确把握新时代信访工作的性质作用、目标任务、重大原则、实践要求,充分发挥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这一根本保证、最大优势,坚决扛起筑牢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的政治责任,严格落实各级各部门的属地责任、主体责任、事权责任,定期听取情况汇报、分析研判形势、研究重点问题、部署推动工作,以强有力的组织领导保证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以实际行动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
二、始终坚守信访工作的人民立场,不断厚植为民解难、为民服务的朴素情怀。习近平总书记将信访工作喻为“送上门来的群众工作”,强调“信访工作的首义,在于时刻把自己看成人民中的一员,把心贴近人民”。《信访工作条例》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作为信访工作应当遵循的原则之一,充分彰显了“人民信访为人民”的工作理念和价值取向。从当前情况看,一些地区一些领域信访总量居高不下,重复访、越级访问题时有发生。这些情况表面是责任问题、作风问题,本质是立场问题、观念问题。解决这些问题,首先要从思想层面入手,结合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教育党员干部时刻牢记初心使命,自觉把人民利益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坚定为人民利益和幸福而奋斗。其次要从行动层面深化,切实把以人民为中心贯穿各项工作始终,用心做好了解民情、集中民智、维护民利、凝聚民心的工作,做到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解群众之所困。再次要从方法层面求细,坚持走好群众路线,将心比心、换位思考,多到情况复杂、矛盾突出的地方去,多到反映问题的群众家中去,与群众坐在一个炕头、一条板凳上,把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当作自家事来办,以解决急难愁盼问题的实际成果赢得群众的信任支持。
三、准确把握信访工作的实践要求,全力做好问题化解、源头治理的各项工作。做好新时代的信访工作,必须把《信访工作条例》作为基本遵循,既要抓末端、治已病、去存量,也要抓前端、防未病、遏增量。一方面,要坚决贯彻“三到位一处理”的重要要求,严格落实领导干部接访、下访、约访、包案等制度,深入推进治理重复访、化解信访积案专项行动,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多种手段,集中推动存量问题“案结事了”,决不能把责任推给上面、踢给下面、留给后面。另一方面,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结合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健全常态化制度化推进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严格落实首接首办责任制,加快推进“最多访一次”改革,着力推行重要决策、重大项目社会风险评估,最大限度把矛盾纠纷发现在早、化解在小,切实夯实基层社会稳定的基础,掌握信访工作的主动权。
学习新《信访工作条例》心得体会篇2
今年5月1日起施行的《信访工作条例》(简称《条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系统总结我们党长期以来领导和开展信访工作的经验,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信访制度改革的成果,对坚持党对信访工作的全面领导,理顺信访工作体制机制,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新时代信访工作,具有里程碑意义。我们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当前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采取最实举措学习、最高标准贯彻,全力开创新时代信访工作的新局面。
以学《条例》为契机,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学习好运用好《条例》,既是开展新时代信访工作的必然要求,也是抓好新时代信访工作的有力武器。我们要充分认识《条例》发布实施的重大意义,准确领会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深刻把握信访工作的政治属性,坚持从政治上看、从政治上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决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市委工作要求。要坚持和加强党对信访工作的全面领导,健全完善党委统一领导、政府组织落实、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协调、信访部门推动、各方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各级党委政府要定期听取汇报,研究解决突出问题,面对重大、紧急信访问题,随时调度解决,推动信访工作更好担负起“为民解难、为党分忧”政治责任。
以解难题为根本,进一步树牢为民宗旨,恪守为民初心。《条例》明确“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倾听群众呼声,关心群众疾苦,千方百计为群众排忧解难”。我们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紧紧扭住“事要解决”这一核心,把“人民信访为人民”的理念细化实化具体化为及时就地解决群众的每一件合理诉求上,全力做好了解民情、集中民智、维护民利、凝聚民心工作,让人民群众在具体信访事项办理中不断提升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用自己的辛苦指数提升群众幸福指数。要持续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时刻将“为民解难、为党分忧”的职责放在心上、扛在肩上、落实到行动中,怀着深厚的感情为群众办实事,真正成为群众信赖的“贴心人”。要严格落实《关于加强新时代网上信访工作的意见》,进一步畅通和规范网上信访渠道,方便群众快速高效反映问题。要全面落实《包头市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工作方案》,各级主要负责同志带头接访、下访、约访、蹲点指导,及时就地解决信访矛盾、消除信访隐患。要严格落实《包头市重点信访工作考核管理办法(试行)》,强化结果导向,充分体现全面挂钩、考实评准、奖惩分明的要求,推行负面清单,压实工作责任,推动问题解决。要结合扎实开展强化作风建设学习实践活动,践行“一线工作法”,主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不断拓宽群众诉求表达渠道、积极快速回应社会关切,更好为群众服务。
以助发展为主线,进一步强化战略思维,服务中心大局。营造平稳健康的经济环境、国泰民安的社会环境、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是当前头等大事,也是重要政治任务。我们要时刻牢记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要求,牢固树立战略思维、系统思维,既要立足当前,又要着眼长远,按照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战略性布局、整体性推进要求,主动作为、靠前服务,进一步找准工作着力点发力点,全面提升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的质效。要把信访工作放到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盘子”中分析研究、部署推进,与“十四五”规划目标统一起来,与建设“四基地两中心一高地一体系”结合起来,与服务保障优化营商环境、碳达峰碳中和、重大项目建设、乡村振兴等重点工作重点任务结合起来,尽心尽力做好服务,尽职尽责排忧解难,着力解决项目建设、企业发展涉及的久拖不决信访突出问题,积极牵头或推动职能部门开展实地督查,切实查清事实、找准症结、压实责任、督促整改,以实际行动帮助企业解决困难,依法依规保护经营者合法权益,为重点项目建设和营商环境优化打造良好环境,为经济高质量发展创造充足市场空间。
以护稳定为目标,进一步强化底线思维,提升风险防范意识。信访工作是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肩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之责。要积极适应和准确把握社会主要矛盾的新变化,深入研究各类社会矛盾的新动向、新特点、新规律,增强工作的前瞻性和科学性。要确定研究课题,加强对矛盾的定量研究和综合研判,力争形成有数据、有分析、有价值的研究报告,不断增强为人民群众服务、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服务、为社会大局服务的能力。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扎实开展“治重访、化积案、促稳定”攻坚行动,持续推进“治理重复信访,化解信访积案”专项工作,深化“24小时警局”建设,常态化开展社会矛盾风险排查,积极构建调解、仲裁等多元矛盾纠纷化解的机制,加强各类调解联建联动联调,努力把各类矛盾隐患化解在基层一线、化解在萌芽状态。要完善信访矛盾首接首办、接诉即办、直转快办、跟踪督办闭环工作体系,完善领导干部包联和接访下访制度,依法妥善解决群众合理合法诉求,高质量推进平安包头建设。
以法治化为统领,进一步强化法治思维,提升法治能力。信访工作作为一项涉及民主参与、权利救济、纠纷解决、社会治理的综合性、系统性工作,在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我们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结合法治包头和法治示范市创建,将《条例》宣传教育纳入“八五”普法计划,分层分类开展宣传教育,持续强化依法信访、依法治访,强化法治对信访工作的规范、引领和保障作用,树牢法治观念,涵养法治精神。要结合各类普法活动,引导各级干部学会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信访工作,深入推进依法分类处理群众诉求工作,做到在法治的轨道上、法律的框架内行使职权、化解矛盾,不断提高信访工作法治化水平,切实保障群众合理合法诉求依法按政策得到有效解决,确保信访工作始终在法治轨道内有序运行。要持续提升各级干部特别是信访干部解决信访问题的能力水平,不断增强执行力和战斗力,为全市信访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学习新《信访工作条例》心得体会篇3
中共中央、国务院新修订的《信访工作条例》即将开始施行。这是我国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对于进一步化解社会矛盾、规范信访秩序,推动和谐社会建设,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通过学习新《信访工作条例》不仅使我们的工作更加规范,对今后的信访工作也具有更重要的指导意义。
学习新《信访工作条例》心得体会篇4
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信访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今年5月1日起施行。《条例》全文共6章50条9000多字,系统的总结我们党长期以来领导和开展信访工作经验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信访工作制度改革成果,系统回答新时代信访工作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对于坚持和加强党对信访工作的全面领导,理顺信访工作体制机制,实现对信访工作领域的全覆盖,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新时代信访工作,具有里程碑意义。
“民惟邦本,本固邦宁”,人民是国家的根本,只有根本稳固,国家才能安宁。“人民就是江山,江山就是人民。”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深刻地指出了人民群众的主体性地位,只有紧密地同群众保持血肉联系,党和国家的事业才能蒸蒸日上,如果脱离了群众基础,任何行动都会举步维艰。信访工作是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和政府了解民情、集中民智、维护民利、凝聚民心的一项重要工作,信访部门作为党和政府的“耳朵”,决不能闭眼塞聪。“治理之道,莫要于安民;安民之道,在于察其疾苦。”作为信访干部,要牢固树立“人民信访为人民”的工作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将人民群众的安危冷暖牢记在心。要善于急群众之所急,把人民群众的小事当作自己的大事,从人民群众关心的事情做起,从让人民群众满意的事情做起,依法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持续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真正把解决信访问题的过程作为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做好群众工作的过程。
“居之无倦,行之以忠”,民生无小事,责任大于天。信访工作连着民心民意,做好信访工作,不仅仅需要信访干部的恻隐之心,更重要的是责任心。2016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就信访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时明确指出“加强源头治理,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避免小问题拖成大问题,避免一般性问题演变成信访突出问题。”做好新时代信访工作,不但要求信访干部要“有信必复,有访必答”,还要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主动沉下去,到困难大、矛盾多的地方去解决问题,到群众意见大、怨气大的地方去理顺情绪,到工作推不开、情况复杂的地方去打开局面,及时解决群众的信访诉求。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强化为民造福的政治担当,用心倾听人民的呼声,用情了解人民的诉求,多谋民生之利、多解民生之忧,把可能引发信访问题的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用一个个生动的事例诠释信访工作的“温度”。
“以道为常,以法为本”,信访工作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与政治文明建设密切相关。《条例》从坚持法治思维、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的角度,对各机关、单位处理信访事项作出全面规范。一方面,要确保信访渠道畅通,保证信访人的活动依法有序进行,使人民群众更充分行使自己的信访权利;另一方面,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做好信访工作的行动指南,进一步提高信访部门依法行政意识,规范行政秩序,强化工作责任,更好的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要提高信访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解决问题的能力,深入推进领导干部接访下访,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件信访事项办理过程中感受到公平,不断提高信访部门公信力,在全社会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环境,进一步推进信访法治化建设。
“衙斋卧听萧萧竹,疑是民间疾苦声。”做好新时代信访工作对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幸福感至关重要。全州广大信访干部应立足海西信访工作部分重点领域信访问题仍然突出、“倒金字塔”型信访态势仍未改观、重复信访居高不下的实际,把握新时代信访工作原则和要求,将人民群众对信访工作的满意度放在首位,一以贯之的做好新时代信访工作,为群众化解纠纷,排除矛盾,坚持人民至上,强化问题导向,主动担当作为,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不断提高信访工作能力和水平,为海西推动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四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学习新《信访工作条例》心得体会篇5
通过学习新《信访条例》提高了自身的法律素养,对今后的日常工作也极具有指导意义。
一个良好的信访秩序,不仅是确保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也是维护信访人自身权益的需要。这次《信访条例》的修订,充分体现了“既要有效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又要建立良好信访秩序、确保社会稳定”的基本要求。要有效的维护上访群众的合法权益,就必须同时建立良好的信访秩序,实现“维护权益”与“维护秩序”的统一。首先,对上访群众开展《信访条例》的宣传和法制教育。向信访群众广泛宣传信访过程中的围堵、冲击国家机关、拦截公务车辆等六种禁止性行为,明确告知扰乱信访秩序的法律责任。
教育和引导上访群众做到文明、理性的上访。其次,要建立健全重大信访事项的紧急报告制度。对可能或已经对某一地区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造成一定影响的重大、紧急信访事项,各地、各部门的信访工作机构,要按照有关规定,详细制订重大、紧急信访事项报告制度。第三,要由公安、信访部门共同研究建立处置无理上访行为协调联动机制,依法追究违法信访人员的责任。要进一步完善各类《处置预案》,及时处置在国家机关办公场所周围聚集滋事、滞留,围堵、冲击国家机关,拦截公务车辆等非正常上访行为。真正做到“有理上访热情接待,无理上访及时劝解,违法上访依法处置”,敞开大门,善待信访群众,维护秩序,共建和谐社会。
总之,新《信访条例》的基调凸显了“规范”,我们的日常工作上也不例外,科学、民主决策,依法履行职责,就可以避免就信访抓信访,从而从源头上预防导致信访事项的矛盾和纠纷。
学习新《信访工作条例》心得体会篇6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信访工作,就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和重要论述,形成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为我们做好新时代信访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今年2月,党中央、国务院立足新时代信访事业发展新要求,在深入总结我国信访事业发展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信访工作制度改革成果基础上,形成了全面规范信访工作的第一部党内法规《信访工作条例》,对于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推动实现信访工作高质量发展,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新时代信访工作具有里程碑意义。
深入学习领会《条例》,要把握好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必须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始终把党的领导贯穿于信访工作各方面、全过程,牢记“为民解难、为党分忧”政治责任,自觉从大局大势中谋划推进信访工作,做到党和国家中心工作推进到哪里,信访工作重点就跟进到哪里,确保信访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二是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始终把信访工作作为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工作内容,用心用情、抓实抓细信访工作,千方百计为群众排忧解难,依法依规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三是必须坚持底线思维。始终把信访工作作为社会稳定的前端性、基础性工作,主动融入平安建设、法治政府建设、城乡基层治理,坚决落实信访工作责任,以坐不住、等不起、慢不得的紧迫感、责任感、使命感,狠抓源头化解治理、信访形势研判、矛盾纠纷排查、领导接访包案等工作,全力维护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去年以来,乌海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工作要求,持续健全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包案、阅批群众来信等制度机制,深入开展治理重复信访、化解信访积案专项工作,化解了一批疑难复杂信访事项,有力保障了群众合法权益,有效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下一步,我们将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信访工作的重要政治任务,坚持人民至上,坚持稳字当头,不断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信访工作,全力以赴推动《条例》入脑入心、落地见效。
一要抓好学习宣传。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为指导,扎实推进《条例》学习培训和宣传解读工作,将《条例》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纳入党校(行政学院)教学计划,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专题学习培训,不断提升各级各部门信访干部掌握《条例》、运用《条例》、落实《条例》的能力和水平。同时,把《条例》作为“八五”普法重要内容,组织开展好集中宣传活动,推动条例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着力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环境。
二要提升工作效能。要以《条例》实施为契机,加快制定出台相关配套措施,统筹做好信访领域规范性文件废改立工作,确保顺畅衔接、平稳过渡。着力加强网上信访工作,充分发挥网上信访主渠道作用,牢牢把握网上信访主导权。深入开展“诉源治理”,加强初信初访案件办理,从源头上减少信访问题的产生和积累。进一步夯实信访工作基层基础,扎实做好风险隐患排查防控,及时就地化解信访矛盾。持续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不断提升信访干部政治业务素养、政策理论水平和群众工作能力,为做好新时代信访工作提供坚强保障。
三要凝聚工作合力。压实工作责任,坚持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重点抓,以上率下、强力推动,切实解决好各类信访问题。强化统筹协调,牢固树立全市“一盘棋”思想,完善协调联动机制,着力构建党委统一领导、政府组织落实、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协调、信访部门推动、各方齐抓共管的信访工作格局。严格督导检查,完善监督考核评价机制,确保《条例》各项要求不折不扣贯彻执行,推动全市信访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学习新《信访工作条例》心得体会篇7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信访工作条例》,强调要坚持人民至上,强化问题导向,主动担当作为,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信访工作是党和政府了解社情民意的“重要窗口”,密切联系群众的“关键桥梁”,连通民心的“核心纽带”,可以倾听群众呼声、掌握群众诉求、体察群众疾苦,意义重大。通过深入学习《信访工作条例》以及结合自身信访工作实际,我深刻的感受到了要坚持以人为本,练就过硬本领,敢于真抓实干,从而持续推动信访工作高质量发展。
信访工作旨在为民。群众路线是我们党的生命线和根本工作路线,也是我们党永葆青春活力和战斗力的重要法宝。而信访工作正是我们党践行群众路线、凝心聚力的优良传统。人民信访工作,对象是“人民”,关键在“为民”。广大信访干部要坚持站稳人民立场,始终将“人民”在心中置顶,把维护群众权益作为信访工作的落脚点,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群众信访关心什么、期盼什么,我们就重点抓什么、推进什么。要厚植为民情怀,带着对人民深厚的感情做好信访工作。真正将来访群众当作家人,将群众来信当作家书,将群众反映的问题当作家事,把“群众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群众需求”作为首要选择,将“群众路线”作为重大优势。同时要坚决杜绝接访不热情、不用心,办理不积极、不上心,反馈不及时、不到位的情况出现,从而真正将信访工作做到群众心坎里。
信访工作重在本领。“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信访工作一头连着党心,一头连着民心,发挥着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维护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大作用。如果学识不够、党性不强、本领不硬,就无法做好新时代信访工作,过硬本领也是做好信访工作的底气和内在要求。面对新时代人民信访工作需要的实际,要善学善思、与时俱进,不断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要深学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论述和系列讲话精神,要对《信访工作条例》进行原原本本学、深入思考学、联系实践学,深刻理解核心要义,精准把握政策精神,不断提高信访工作的理论水平。同时要坚持理论和工作实践相结合,要变“上访”为“下访”,进村入户了解实际,跟群众打成一片,解决群众身边的实际问题,从而还能拉近党群干群关系,在一次次处理信访问题实践中练就过硬本领。
信访工作成在实干。比“解释”更重要的是“解决”。人民信访工作落脚点是“解决”,而不仅仅是“解释”。一句耐心的解释、一次用心的关怀,可以让信访群众烦躁焦急的心情得以安抚,感受到政府的温暖,虽必不可少,但绝不能固步自封。只有把信访的问题解决了,把解释的事情办好了,才能让群众拥有踏实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因此,要坚持效率和质量并重。要真抓实干,出实招、出硬招、求实效,不打“太极拳”,不敷衍群众。收到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后,一定要耐心收集问题,可以马上办理的要立刻解决,绝不拖沓,不能立刻解决的,要细心解释,给出具体原因和办理的时间,确保“事事有回复,件件有回音”。同时对于信访问题要早排查、早发现、早控制、早处理,以避免“小事拖大、大事拖炸”,努力让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当地、解决在内部、解决在萌芽,并注重是否会留下“后遗症”,以防止“解决一个问题,留下十个遗憾”,从而真正将信访工作做扎实、做到位。
学习新《信访工作条例》心得体会篇8
《信访工作条例》是我们党制定出台的第一部全面规范信访工作的党内法规,是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推进信访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纲领性文件。作为基层信访干部,就是要熟练掌握和正确运用《条例》,做好送上门来的群众工作,妥善解决群众合理诉求、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为望城信访工作赢得更高、更深层次发展贡献力量。
一是提升政治站位,营造好学习氛围。始终把牢信访工作本质上是群众工作的政治定位,把《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重要政治任务。推动全区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学《条例》、用《条例》,形成头雁效应。发挥区信访局牵头抓总作用,依托区委党校(雷锋学院)举办专题培训班,认真做好《条例》的学习培训和宣传解读工作。会同区两办督查室,加大对《条例》执行落实的督导,着力在全区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环境。
二是坚持党建引领,完善好制度机制。用好《条例》的重大制度创新成果,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信访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统筹力量、压实责任,重新完善或制定与《条例》相互衔接、操作性强的运行机制。定期向区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汇报信访工作开展情况,常态化推动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和督访包案,努力实现街镇信访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全覆盖,着力构建“党委统一领导、政府组织落实、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协调、信访部门推动、各方齐抓共管”的信访工作格局。
三是强化结果导向,体现好宣贯成效。利用实施《条例》契机,抓住做好党的二十大信访维稳工作这条主线,推动事要解决、群众满意。设立信访“四率”专班,通过建立动态台账,保持常态跟踪,及时预警提醒,适时专函督办提升群众满意度等。提高信访办理质效,大力推进治理重复信访、化解信访突出问题“百日攻坚”,注重“法理情并用”推动“事心双解决”,加快信访积案销号清零。推行信访治理模式,大力推行“热线+网格、吹哨+报到”工作模式,推动信访治理与12345政务热线、网格化管理和“吹哨报到机制”深度融合,全力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推动望城信访工作再上新台阶,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学习新《信访工作条例》心得体会篇9
新颁布的《信访工作条例》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深刻总结我们党长期以来领导和开展信访工作的宝贵经验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信访工作制度改革成果,进一步坚持和加强了党对信访工作的全面领导、明确了新时代信访工作的原则要求、理顺了信访工作体制机制,是推动新时代信访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纲领性法规。通辽市将坚定不移抓好《信访工作条例》学习宣传贯彻工作,进一步提高站位、压实责任、夯实基础、完善举措,不断提升信访工作质效,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深刻认识信访工作的政治属性,切实增强为党分忧、为党尽责的使命担当。政治属性是信访工作的基本属性,信访工作首先是政治工作。做好信访工作,关系巩固党的执政基础这一政治问题,关系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这一核心问题,关系维护改革发展稳定这一重大问题。作为党的各级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对于信访工作必须从政治上看、从政治上办,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和《信访工作条例》,准确把握新时代信访工作的性质作用、目标任务、重大原则、实践要求,充分发挥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这一根本保证、最大优势,坚决扛起筑牢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的政治责任,严格落实各级各部门的属地责任、主体责任、事权责任,定期听取情况汇报、分析研判形势、研究重点问题、部署推动工作,以强有力的组织领导保证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以实际行动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
二、始终坚守信访工作的人民立场,不断厚植为民解难、为民服务的朴素情怀。习近平总书记将信访工作喻为“送上门来的群众工作”,强调“信访工作的首义,在于时刻把自己看成人民中的一员,把心贴近人民”。《信访工作条例》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作为信访工作应当遵循的原则之一,充分彰显了“人民信访为人民”的工作理念和价值取向。从当前情况看,一些地区一些领域信访总量居高不下,重复访、越级访问题时有发生。这些情况表面是责任问题、作风问题,本质是立场问题、观念问题。解决这些问题,首先要从思想层面入手,结合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教育党员干部时刻牢记初心使命,自觉把人民利益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坚定为人民利益和幸福而奋斗。其次要从行动层面深化,切实把以人民为中心贯穿各项工作始终,用心做好了解民情、集中民智、维护民利、凝聚民心的工作,做到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解群众之所困。再次要从方法层面求细,坚持走好群众路线,将心比心、换位思考,多到情况复杂、矛盾突出的地方去,多到反映问题的群众家中去,与群众坐在一个炕头、一条板凳上,把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当作自家事来办,以解决急难愁盼问题的实际成果赢得群众的信任支持。
三、准确把握信访工作的实践要求,全力做好问题化解、源头治理的各项工作。做好新时代的信访工作,必须把《信访工作条例》作为基本遵循,既要抓末端、治已病、去存量,也要抓前端、防未病、遏增量。一方面,要坚决贯彻“三到位一处理”的重要要求,严格落实领导干部接访、下访、约访、包案等制度,深入推进治理重复访、化解信访积案专项行动,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多种手段,集中推动存量问题“案结事了”,决不能把责任推给上面、踢给下面、留给后面。另一方面,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结合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健全常态化制度化推进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严格落实首接首办责任制,加快推进“最多访一次”改革,着力推行重要决策、重大项目社会风险评估,最大限度把矛盾纠纷发现在早、化解在小,切实夯实基层社会稳定的基础,掌握信访工作的主动权。
学习新《信访工作条例》心得体会篇10
新修订的《信访工作条例》,是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是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强和改进新时期信访工作的重要举措。它的颁布对推动信访工作的法治化、规范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作为一名党员干部、一名信访工作者,我将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理念,始终把解决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作为职责本分,把信访工作做实做细做好,真心实意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
学习新《信访工作条例》心得体会篇11
通过这次学习,了解到各级机关、单位对可能造成社会影响的重大、紧急信访事项和信访信息,应当及时报告本级党委和政府,通报相关主管部门和本级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在职责范围内依法及时采取措施,防止不良影响的产生、扩大。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信访部门接到重大、紧急信访事项和信访信息,应当向上一级信访部门报告,同时报告国家信访局。作为一名党员,要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牢记于心,努力成为一名合格的党员。
学习新《信访工作条例》心得体会篇12
《信访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就做好新时代信访工作的体制机制、职责任务、处理程序、监督体系等定下了“硬制度”、立起了“铁规矩”。学习好、贯彻好、落实好《条例》应从四个方面领会和把握。
一是树牢政治思维,确保正确政治方向。《条例》指出,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信访工作各方面和全过程,确保正确政治方向,这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信访工作的高度重视。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对信访工作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就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为做好新时代信访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当前,信访工作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我们必须从政治高度把握信访工作的重要性,坚持从政治上看、从政治上办,主动适应形势变化和任务需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把党的领导作为信访工作的最高原则和最大优势,全面加强党对信访工作的领导,不断提升信访工作的规范化、法治化、制度化水平,以实际行动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确保信访工作方向正确。
二是树牢民本思维,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条例》指出,信访工作是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和政府了解民情、集中民智、维护民利、凝聚民心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各级机关、单位及其领导干部、工作人员接受群众监督、改进工作作风的重要途径。说到底,信访工作是送上门来的群众工作,人民信访为人民,信访工作应当有温度,让信访人有获得感、安全感和幸福感,才是做好新时代信访工作的重要标准。工作中我们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领导干部带头采取了一些行之有效的做法,收到了很好的效果。带头落实接访制度,把信访群众当家人,把信访诉求当家事,采取重点约访、定期接访、现场接访等方式,千方百计为群众排忧解难,把群众合法诉求解决好。带头落实下访制度,变“上访”为“下访”,主动深入信访工作一线,倾听群众呼声,发现问题“症结”,解开矛盾“心结”。带头落实包案制度,对涉及的重点信访案件,实行领导包案,亲自研究研判、亲自推动化解,针对房地产“三难”问题,实行市县两级领导包联推动落实机制,包问题化解、包思想疏导,推动十多年来的历史积案有效化解。带头推动矛盾纠纷化解,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基层党支部和基层网格建设,充分发挥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和党群服务中心作用,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提高初信初访办理质量,努力把矛盾化解在早、化解在小、化解在基层,努力让人民群众感到权益受到公平对待、利益得到有效维护,切实把信访工作做到群众心坎上,不断夯实党执政的群众基础。
三是树牢法治思维,将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条例》指出,各级机关、单位应当按照诉讼与信访分离制度要求,将涉及民事、行政、刑事等诉讼权利救济的信访事项从普通信访体制中分离出来,由有关政法部门依法处理。根据信访事项性质的不同,区分建议意见类、检举控告类、申诉求决类事项,分别明确受理办理程序,保证合理合法诉求依照法律规定和程序就能得到合理合法的结果。从制度层面,明确实施诉讼和信访分离制度,有利于更好地把涉及民商事、行政、刑事等诉讼权利救济的信访事项从普通信访体制中分离出来,更好地推动信访事项、矛盾纠纷的化解。在实际工作中,坚持依法依规,对已经或者依法应当通过行政复议、仲裁、诉讼等法定途径解决的投诉请求,在接访环节从严把关审核,耐心教育引导信访群众依法向有关政法机关提出相关诉求,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处理;对收到的群众涉法涉诉信件,及时转同级政法主管单位依法处理;支持各级政法机关建立完善联合接访、分别设立窗口等接访机制,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事项。
四是树牢创新思维,推动新时代信访工作高质量发展。《条例》指出,地方党委和政府应当根据信访工作形势任务,健全信访工作联席会议规章制度,建立健全信访分析研判、重大信访问题协调处理、联合督查等工作机制,提升联席会议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好的制度在于执行,推动信访工作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就要不断健全完善规章制度,促进信访工作再提升。创新完善信访工作业务流程机制。运用标准化理念和方法重塑业务流程,促进业务工作始终规范开展,制定信访业务工作标准,建立起信访业务标准化管理规则,实时跟踪办理进度,自动催办提醒,切实提高信访基础业务的规范化水平。创新完善基层信访工作机制。着力提升基层及时就地解决问题水平,打造联合平台,把信访部门受理办理与职能部门解决问题整合起来,推动群众合理诉求“最多访一次”。坚持分类施策,采取教育疏导、协商调解、行政裁决等方式,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手段解决和回应群众诉求。创新完善信息支撑保障机制。把信访制度改革、信访基础业务规范等相关要求与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有机结合,持续提升信访工作服务水平。推进矛盾源头化解,开展信访问题日常、专项和集中排查,了解社情民意、分析矛盾风险,真正把问题解决在群众上访前。